匝道繪3D“老虎”致汽車追尾引發爭議 商家應負全責?
中原網訊 鄭州某商家搞周年慶典,鄭開大道匝道繪3D“老虎”畫,致三輛汽車發生追尾事故引網友廣泛關注。
事故起因:車主穆先生驅車前往杉杉奧特萊斯,行駛至便道路口時突然發現地上出現一隻老虎正闊步走來,看到此番場景,穆先生連忙急踩刹車。由於刹車過於緊急,後面趙女士駕駛的共用汽車來不及躲避,造成與前面車相撞後,又追尾穆先生前面兩車輛後尾燈,造成三輛車連環追尾剮蹭。
為首車輛司機稱受路面老虎3D圖案影響走了神,
該事件引來眾多網友關注,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畫圖案的商家應負大部分責任。路面上的3D猛虎圖案存在安全隱患,馬路屬於公共設施,私自在公共設施上作畫非常不合理。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奧特萊斯在公共道路上作畫炒作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安全,應負責全部責任,而不僅僅是承擔部分賠償費用。
“路上畫老虎,這是絕對不允許的。”鄭州市交警支隊工作人員表示,市場方面的“個性”行為在市場內部區域可以自由發揮,
據瞭解,三車剮蹭事故路面是杉杉奧特萊斯鋪設,但是所有權並不歸市場所有,目前市場方負責人已開始對路面圖畫問題進行整改。
公共商家在個性炒作的同時要保證車輛的行車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但是所有權並不歸市場所有,目前市場方負責人已開始對路面圖畫問題進行整改。公共商家在個性炒作的同時要保證車輛的行車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