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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弟弟六十萬買房,老公與我離婚,我回娘家暫住他們卻這樣對我

我和前夫當初是相親認識的,後來相處了一段時間後,他對我非常好,我們就結婚了。婚後前夫對我依舊很好。

我有一個弟弟,比我小五歲,所以我對他很疼愛,沒少幫襯他。老公雖然有怨言,可是沒有說出來。後來弟弟結婚的時候沒錢買房,我就出了60萬給他買房子,後來老公知道後竟然直接給我提出了離婚。

我倆離婚後,孩子歸了我。離異後,我便帶著兒子回到了娘家,娘家父母住著一個四室一廳的大房子,父母住一間,弟弟跟弟媳住一間,

弟弟的孩子住一間,還有一間,我跟兒子住。

剛開始的時候,弟媳沒啥意見,可是,時間長了,便開始對我甩眼色了,說話做事都是特別針對我。我意識到她是因為我回娘家住之後,心裡對我不舒服。假如我要是在他們家白吃白住的話,或許,我心裡會過意不去,但是平時買東西,以及家裡的生活用品和水電費,我都積極出了。

而且最關鍵的是,當初給弟弟買這套房子的時候,我還出了60萬,只不過當時名字寫了弟弟的!這件事情我們全家都知道,現如今我離婚沒地方住,回來住一段時間,很正常,而且我並不是要一直住下去,我將來又不是說不會再婚,可是弟媳這樣的針對令我很不舒服。

於是,此後,弟媳再針對我的時候,

我就直接跟她吵幾句!而且我話裡有話的意思就是說,這個房子,我出了一半的錢,所以,我就有住的權利!沒想到後來弟媳竟然直接把我的東西扔了出來。

我給弟弟打電話說你的好媳婦現在把你姐的東西全部扔出來了,最後弟弟說他正在勸他媳婦,

讓我別急,實在不行他去外邊給我租個房子住, 錢他來出。可是,我咽不下這口氣啊!我計較的不是非得住在娘家,而是明明我有權利居住,弟媳憑什麼這樣對待我?

我就去找爸媽評理,沒想到他們也勸我搬出來等等說了一大堆。行,搬出來就搬出來,以後這個家我不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