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超占的宅基地怎麼處理?這八種情況農民或將失去宅基地!
農民建造住宅所需宅基地採用限額審批制度,要求一戶一宅,宅基地不得轉讓。同時,宅基地的取得一般為無償取得,那麼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是多少?超占的宅基地該怎麼處理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宅基地用地標準:佔用農用地每處不超過200平方米(0.30畝),佔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處不超過233平方米(0.35畝)。每增加一個人可以增加20平方米,不同地區宅基地面積的標準,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可以作出具體規定。
二、超占宅基怎麼辦?宅基地超占,既有歷史原因又有現實原因,既有主觀原因又有客觀的原因,
1、農民在農田上建房,而未經城建規劃局的許可的屬於違章建築。
2、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
3、家庭成員又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請了別的宅基地。
4、除繼承和分居定居外,農戶一戶宅基地超過一處以上的。
5、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時候沒有登記的家庭成員。
6、將戶口遷走的人,已經不是本村的成員。
7、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
1、以前是農村戶口,但是之後戶口轉成了城鎮戶口後,這類人雖然還在農村生活,但是無法在村裡申請宅基地。
2、雖然是農村戶口,但是外嫁之後並不屬於村集體的成員。這類人也無法在原村申請宅基地,外嫁到另一個村集體後,只能在所屬村集體中申請宅基地。
3、農村居民,
4、農村宅基地,必須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確定。如果一戶多宅的農民,想要再次申請宅基地,也不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