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女大學生想嫁“富二代”,有錯麼?

愛情何價,婚姻何價?華說

翻翻文學作品,愛情與婚姻,

大抵是永恆的題材。“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平和的;“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是激烈的;“在天願作比翼鳥, 在地願為連理枝。天長地久有時盡, 此恨綿綿無絕期。”是哀婉的。雖然形式表現不一,但那份純真、純潔與純粹,一樣透明得沒有一絲雜質。

然而,文學世界是一回事,真實世界又是一回事。現實生活中的愛情與婚姻,

遠沒有這樣的浪漫和純粹。因為這裡有柴米油鹽,這裡有門第等級,這裡有利害算計……數之不盡的個人以及社會的局限條件,讓愛情與婚姻無從也無法純粹。“人生是一條清澈的河流,流著流著就混濁了。”是玩笑,是無奈,也是現實。不過,為之多愁善感卻也大可不必。套用一句老掉牙的話:“這就是生活。”

這段時間,網上網下因為一則消息吵得熱鬧。涉及到的話題,

正是有關愛情與婚姻。“雙方辯友”爭論得“不亦樂乎”。不少好事的網站為此製作了專題,“正方”“反方”地擺開了架勢,推波助瀾。消息其實也簡單。消息說,廣州市婦聯最新發佈了《廣州女大學生價值觀調查紅皮書》。在婚姻與人生的價值觀調查中,調查顯示,有三成女大學生認同“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有超過半數女大學生坦承願意嫁給富二代。對於富二代,59.2%的女大學生願意嫁,理由是可少奮鬥很多年,
40.2%的女生表示不願意嫁。

消息引發的反響是可以想像的。這個古老的國度,一向崇尚禮儀羞於談論金錢——至少在表面上如此,喜歡以為道德作為一切事物的準繩。因此,“六成女大學生願意嫁給富二代”的消息一經發表,立刻招致了眾多的議論。雖然不乏表示“理解”,“寬容”的聲音,但主導的意見,依然是批評和指責。痛心疾首于女大學生的“盲目拜金”,以青春和金錢作交易;憂國憂民于“男大學生將何去何從”,

以為將面臨“無妻徒刑”云云。以愚觀之,這是過於多慮了。此類的調查,其實只能“姑妄言之,姑妄聽之”。因為同樣的調查中,也有將近6成的女大學生認同共同奮鬥白手起家,兩個資料顯示著矛盾和衝突;即便是真有六成女大學生願意嫁給富二代,但也不是一相情願的事情。這是對手戲,需要要足夠數量的富二代才能實現。顯然,中國尚未有如此多的富二代;而因為女大學生願意嫁給富二代,
而推論出男大學生將被判處“無妻徒刑”倒是奇峰突起,但什麼時候,是誰規定,男大學生娶妻必須娶女大學生?倘若說女大學生為富而嫁是一種勢利,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勢利?

無意為女大學生辯護,她們是成年人,想做什麼該做什麼那是她們自己的選擇和自由,別人無權干涉。——雖然在我們這個社會,總有人喜歡替別人做選選擇,以各種各樣崇高的名義。不過,因為這件事情,區區在下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愛情或者婚姻有價麼?換言之,愛情和婚姻能夠用金錢衡量麼?

這個有趣的實驗其實非常殘酷。它撕開了愛情與婚姻外在的附麗,打破了籠罩在其外表的美好、神聖之類的光環,赤裸裸地展示了一個直接與金錢掛鉤的愛情與婚姻。雖然每個參與實驗的男子辯解說,將會把出賣婚姻的大部分收入送給妻子,妻子因此在離婚之後會獲得更為幸福的生活。但他們的舉動已經說明了一切:看似堅不可摧的愛情和婚姻,其實很容易被攻陷;看似無價的愛情和婚姻,其實有價。而且這個價格,遠比人們想像的要低。

是的,說愛情有價,婚姻有價,未免“庸俗”,未免“為人不齒”,然而很現實,也很真實。故老相傳的“門當戶對”是一種價;當下徵婚啟事中的“有房有車”是一種價;女大學生願意嫁給富二代也是一種價……第一個將經濟學方法引入對婚姻行為分析的美國經濟學家貝克爾曾經說,“上帝目光所及,一切均可交易”。雖然誇張,卻也有實情在。

然而,愛情、婚姻、名譽、信仰、生命、自由……諸如此類的東西,畢竟與我們在市場上可以看到物品不一樣,那些物品,直接以貨幣標注價格,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成交。那麼,愛情、婚姻、名譽、信仰、自由之類的非金錢物品如何定價?這需要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不是從“買”的角度,而是從“賣”的角度來觀察。經濟學中有一條替換定理。該定理說,因為在現實世界中資源是稀缺的,為了得到一件喜歡的東西。人們通常願意(也是不得不)付出另一件喜歡東西。“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兩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不錯,有錢買不到生命,但現實中我們常見有人為了區區錢財鋌而走險,最終丟了“卿卿性命”;有錢買不到愛情,但現實中我們常見有人為了“一張長期飯票”而委屈自己一生;有錢買不到友情,但現實中我們常見有人為了榮華富貴而出賣朋友……魯迅先生在《娜拉出走之後》寫道:“錢,——高雅的說罷,就是經濟,是最要緊的了。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說的其實就是這種替換關係。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生命、愛情、自由,以及與此相類的一切,都有價,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這不是悲劇。因為這些東西的價格,不像市場上可以直接成交的物品,其市場價格由供求關係決定。這些東西的價格,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倘若你認為他重要,它可以重若泰山,價格可以高到“價值連城”以至無價;倘若你認為它無聊,它可以輕若鴻毛,價格可以打折以至便宜到無以復加。在真實的現實世界中,後者從不缺乏,這才是悲劇。

所謂人各有志,其實是說,人各有價!

以各種各樣崇高的名義。不過,因為這件事情,區區在下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愛情或者婚姻有價麼?換言之,愛情和婚姻能夠用金錢衡量麼?

這個有趣的實驗其實非常殘酷。它撕開了愛情與婚姻外在的附麗,打破了籠罩在其外表的美好、神聖之類的光環,赤裸裸地展示了一個直接與金錢掛鉤的愛情與婚姻。雖然每個參與實驗的男子辯解說,將會把出賣婚姻的大部分收入送給妻子,妻子因此在離婚之後會獲得更為幸福的生活。但他們的舉動已經說明了一切:看似堅不可摧的愛情和婚姻,其實很容易被攻陷;看似無價的愛情和婚姻,其實有價。而且這個價格,遠比人們想像的要低。

是的,說愛情有價,婚姻有價,未免“庸俗”,未免“為人不齒”,然而很現實,也很真實。故老相傳的“門當戶對”是一種價;當下徵婚啟事中的“有房有車”是一種價;女大學生願意嫁給富二代也是一種價……第一個將經濟學方法引入對婚姻行為分析的美國經濟學家貝克爾曾經說,“上帝目光所及,一切均可交易”。雖然誇張,卻也有實情在。

然而,愛情、婚姻、名譽、信仰、生命、自由……諸如此類的東西,畢竟與我們在市場上可以看到物品不一樣,那些物品,直接以貨幣標注價格,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成交。那麼,愛情、婚姻、名譽、信仰、自由之類的非金錢物品如何定價?這需要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不是從“買”的角度,而是從“賣”的角度來觀察。經濟學中有一條替換定理。該定理說,因為在現實世界中資源是稀缺的,為了得到一件喜歡的東西。人們通常願意(也是不得不)付出另一件喜歡東西。“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兩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不錯,有錢買不到生命,但現實中我們常見有人為了區區錢財鋌而走險,最終丟了“卿卿性命”;有錢買不到愛情,但現實中我們常見有人為了“一張長期飯票”而委屈自己一生;有錢買不到友情,但現實中我們常見有人為了榮華富貴而出賣朋友……魯迅先生在《娜拉出走之後》寫道:“錢,——高雅的說罷,就是經濟,是最要緊的了。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說的其實就是這種替換關係。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生命、愛情、自由,以及與此相類的一切,都有價,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這不是悲劇。因為這些東西的價格,不像市場上可以直接成交的物品,其市場價格由供求關係決定。這些東西的價格,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倘若你認為他重要,它可以重若泰山,價格可以高到“價值連城”以至無價;倘若你認為它無聊,它可以輕若鴻毛,價格可以打折以至便宜到無以復加。在真實的現實世界中,後者從不缺乏,這才是悲劇。

所謂人各有志,其實是說,人各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