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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犯罪以案說法 資訊安全是重中之重

互聯網正塑造出一種全新的社會生活形態,但它在深度融入人們學習、工作、生活的同時,也日趨成為新型網路犯罪滋長的沃土。網路犯罪具有諸多迥異于傳統犯罪的特點,

對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傳統運轉模式、偵查方法、情報工作機制等方面均形成了嚴峻挑戰......

一、隨州公安機關破獲系列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

2016年5月隨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民警主動挖掘線索,發現一線民在互聯網上大肆銷售全國範圍的手機號碼資訊,並開展擴線偵查,歷時6個月成功偵破系列利用“爬蟲”工具在網上抓取公民個人資訊案,抓獲並打處犯罪嫌疑人何某、肖某等30人。

該團夥利用開辦的“急速網路科技公司”作掩護,通過公司化運作,以每月399元和每年1499元的會員制方式,用自己開發的APP軟體,批量提供各類公民個人資訊,累計販賣公民個人資訊上億條,非法獲利600余萬元,公民個人資訊涉及全國29個省市區。

二、浙江嘉興偵破篡改電腦資訊系統資料案

三、北京破獲入侵控制網路攝像頭案

2017年7月,北京公安機關破獲黨某等人利用家庭智慧攝像頭非法獲取電腦資訊系統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4名,順線發現線索135條。經查,6月18日党某得知可通過破解網路攝像頭IP和密碼可以偷窺他人隱私後,遂非法獲取了“雲視通”等攝像頭破解軟體,採用非法手段破解了一批網路攝像頭IP和密碼,並在相關QQ群組中以10元至30元不等價格販賣牟利。

四、湖北襄陽偵破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

五、貴州遵義偵破高考作弊案

2017年6月,貴州遵義公安機關破獲明某、陳某、蘇某等人組織作弊團夥案,

搗毀了一條涉及全國6省7個地市,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繳獲各類作弊器材200餘件,扣押、凍結涉案資金60余萬元。公安機關工作中發現,有線民在互聯網上販賣考試作弊器材,並準備組織人員在今年高考期間代人參加高考。經查,以犯罪嫌疑人明某為首的販賣作弊器材團夥及以陳某、蘇某為首的兩個組織作弊團夥,利用高科技手段販賣作弊器材、組織考試作弊並從中牟利,
案件涉及新疆、甘肅、湖北等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