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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的12個大坑,不好好看絕對吃虧!

據統計,很多一二線城市的房產交易量中,二手房已經超過了新房。越來越多的購房者選擇購買二手房。由於二手房是和仲介或者房主交易,與新房不同,所以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同。

今天,就跟大家說說購買二手房時,要避開的12個大坑。

1、房子產權屬性

首先要確認的房子的產權屬性,是商品房、保障房還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由於沒有房產證,最好不要買;保障房必須滿足滿5年後才能上市交易。另外,還有一部分房子的土地性質是劃撥,

交易的時候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即使是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也有70年、50年、40年之分(少於70年是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買的時候也需要多加注意。

2、房子是否被抵押

被抵押的房子,由於債權關係,不能正常交易。

3、房子是否被查封或轉讓

同樣,依法被查封或者被限制轉讓的房子,也是無法正常交易的。

4、房子是否違章或待拆

如果房子是違建,沒有產權證,不能交易;如果待拆遷,

一是買了之後會拆掉,沒地方住;二是可能拆遷款已經被房主拿走,買方什麼也得不到。

5、核實賣主身份

只有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才有權利出售房子,如果不是房屋所有權人,那麼也需要有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委託證明。而且,已經辦理委託公證賣房的,交易過程可能會有風險。

6、注意房屋共有人

如果房子有共有人,則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共有人也必須在場簽字,不能缺席或者冒名頂替,否則,合同不成立。

7、房子是否被出租

二手房在交易時,要瞭解是否已經出租,因為按照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租房人具有優先購買權。而且租期不因房屋交易發生變更。

8、確定傭金構成

通過仲介購買二手房時,要確認好傭金的構成以及比例,

並且對交易失敗後傭金退還情況做好約定。目前,各個仲介之間傭金比例的差別還是蠻大的,建議多選幾家仲介。

9、避免陰陽合同

很多人為了避稅,會簽訂陰陽合同。所謂陰陽合同,是指成交價不一樣的兩份合同,一份是給房主的,成交價高;一份是給房產交易中心的,成交價較低。如果簽訂了陰陽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就會特別麻煩。

10、確認稅費構成及繳納人

二手房交易與新房不同,稅費中多了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普通住宅滿2年可以免增值稅,滿五唯一免個人所得稅。除了減免情況之外,也要確認稅費是哪方交,一般都是買方承擔,但也有房主包稅的情況。

11、注明違約事項

由於二手房交易過程複雜,出現違約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要對違約事項和責任做好約定。比如銀行貸款未審批、貸款年限低於預期年限等,都要約定好,避免後期出現糾紛。

12、明確附屬設施及傢俱家電

購買二手房時,需要對附屬設施和屋內的傢俱家電做好約定,注明成交價款中是否包含這些附屬設施,如果包含,需要清單注明,包括型號、成色等,最好拍照留證。

所以要對違約事項和責任做好約定。比如銀行貸款未審批、貸款年限低於預期年限等,都要約定好,避免後期出現糾紛。

12、明確附屬設施及傢俱家電

購買二手房時,需要對附屬設施和屋內的傢俱家電做好約定,注明成交價款中是否包含這些附屬設施,如果包含,需要清單注明,包括型號、成色等,最好拍照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