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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駕駛證被吊銷,套用他人身份資訊偽造身份證、駕駛證

3月25日晚,威海高速交警草廟子公安檢查站民警在威海收費站出口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白色魯KNR**號長安汽車形跡可疑,遂依法對該車進行檢查。

檢查中發現,駕駛員出示的駕駛證做工粗糙,有偽造嫌疑。民警立即依法核實其身份,並對謝某所駕車輛進行檢查。隨後,在謝某所駕車中發現假身份證一張。

民警在對車輛所有人查詢時,發現車主照片與駕駛員極為相似,遂對謝某進行訊問。後謝某承認是套用他人名字辦理的假身份證和駕駛證,其真實姓名為於某,駕駛證因酒駕已被吊銷。

民警依法收繳其偽造證件,扣留其所駕車輛。

違反法律,不知悔改,

反而繼續偽造證件,繼續開車上路行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兩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蜀黎溫馨提醒,醉駕已是大錯,不知悔改反而套用他人資訊偽造證件,置自己與他人的安全於不顧,實在是不應該!等待於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文明駕駛,守法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