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演了一個角色,而被人如此對待,俞灝明不是第一個!
“俞灝明舌頭也燒壞了吧,能不能好好說話”
“看著你都噁心。咋還不死”
“當年為什麼你沒直接死了 這讓你給我氣的”
······
會被這些人如此侮辱謾駡,用最惡毒的言語攻擊,只是因為他在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扮演了一位壞人而已。
因為演了一個角色,而被人如此對待,俞灝明不是第一個。
1945年,陳佩斯老師的父親陳強先生在出演話劇《白毛女》中的黃世仁時,被台下看戲的一位戰士用槍瞄準,幸被別人發覺未造成悲劇。
十幾年前,
2001年,一部震驚全國的家庭倫理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播出,直至今日,劇中扮演家暴男安嘉和的馮遠征老師還會被人當做家庭暴力的反面教材出現在各大新聞主頁。
這是三個對我印象極深的案例。
今年,《我的前半生》中扮演小三淩玲的演員吳越,同樣遭到了口伐筆誅,甚至被罵到關閉評論。
首先,我們要肯定,一個演員能夠把角色演繹到這種地步,說明人家演技好。
一個演員演技好,就如同一名廚師做飯好,一位司機車技高。
這都是一件值得尊重、值得敬佩的事情。
所以演員因為出演壞人而被人罵,這件事的錯誤方必定不是挨駡的演員,而是那些罵人者。
那麼問題又來了,本職工作做得好這樣一件好事情,為什麼放到演員身上,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褒獎和讚賞,反而還遭到起了輿論暴力的危害。
這些觀眾是因為什麼這樣做?
可能是因為傻,可能是因為惡毒,也可能是因為既傻又惡毒。
再無其他。
先談談傻。
新中國剛剛成立時,我國的文盲率高達80%。
觀看《白毛女》話劇的那位戰士會做出這樣的舉動,你可以將責任歸咎於他不認字,文化程度低,缺乏應有的判斷。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到今天,情況可能會更好,文盲率應該在4%左右。
但卻仍然會不時地出現“演員因演壞人而被人罵”這種事。
也就是說,這種事情和文盲、和受教育程度是沒有關係的。
那些個在網路上碼字罵人的人,他們一個個地都分明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在罵的是誰,而非不識字不懂事般的胡言亂語。
只是因為他們分不清戲裡戲外,缺乏思考能力,缺乏判斷能力。
說白了,他們就是天生的傻、智商低。
這類人,大抵還是能被原諒的,就是單純的傻而已,讓人反倒還有點心疼起來。
但下麵這類人,是難以被原諒的,因為他們惡毒。
不同於“傻”的那批人,他們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事,也明白自己在對誰說。
不是對劇中角色,就是沖著演員本身去的。
這類人會幹出這種事,一般是出於兩種心態。
一種是發洩,他們被劇中人物的壞所刺激,想要對其辱駡卻沒有辦法,唯一可以接觸到的管道就是扮演這個人物的演員。
在一個激憤的夜晚,剛刷完劇的他們,又被戳到了G點,於是便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打開某APP,搜索某演員,在其最新的動態下肆意辱駡一番,這才覺得快活了些。
他們不會管演員的想法如何,他們只會管自己宣洩了心中那口氣就好。
而另一種心態,就是嫉妒。
他們嫉妒於為什麼這個樣子的人都可以演戲?憑什麼他可以做萬眾矚目的明星?
有時為自己嫉妒,憑什麼我不可以?
有時為自家愛豆嫉妒,比起我家XX來不知道差到哪去了!
無論是發洩,還是嫉妒,這兩種心態的人都是惡毒的。
不會在乎別人的感受,罔顧善與惡,想罵就罵。
什麼道德,什麼素質,在他們眼中都是狗屁,只有自己爽了才是真章。
此類人,是為惡毒。
如果說傻的人能被理解,惡毒的人難以被原諒,那麼最後這類“即傻又惡毒”的人就可以稱之為無藥可救了。
或許第一類人他們極有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是惡毒的,甚至還覺得自己罵了“惡人”是在弘揚正義。
但這類人,我們絕對有理由相信他們內心是清楚罵人是不對的,也明白自己說出的話有多惡毒。
可他們依然這樣做了,因為他們壓根不在乎。
他們的“傻”不同於第一類那種單純的“癡傻”之人。
這種傻,不僅傻而不自知,還相反地認為自己聰明絕頂,已經看穿一切,是基礎版“傻”的黃金進階版,簡稱傻X。
整日一副世人皆醉我獨醒的狀態,在網路上對他人的生活大加指點,對他人的品格妄下定論。
在犯罪成本奇低的網路上肆意馳騁、憤慨激昂,帶上鍵盤,他們所向披靡。
即傻又惡毒,這類人,無藥可救。
這並不是簡單的“網路暴力”四個字就可以蓋得過去的事,因為這種事幾十年一直都在,沒有網路它也存在。
當初那批辱駡李明啟老師,向馮遠征老師扔臭雞蛋的人和如今這些網上的噴子本質上其實是沒有區別的。
只是如今這資訊化的社會,讓過去那些和你隔著十萬八千里,你看得到看不到的,你聽說的你沒有聽說的,全都擺在你面前讓你都看到了。
在探討網路暴力的同時,我們要清楚網路暴力的背後究其原因還是人性的缺失。
網路不是惡之源頭,網路只是為人性之惡提供了管道。
如果沒有網路,那些惡人就不存在嗎?還是存在的,只是隱藏起來你看不到而已。
兩千多年前儒家宣揚五常“仁義禮智信”,兩千年後我們依然崇德向善,弘揚真善美。
兩千年的時間,或許足夠讓山嶽崩塌、大地龜裂、海枯石爛,
但兩千年的時間,卻仍難以讓所有人學會什麼是德,什麼是善。
難難難,道德玄。
在罵的是誰,而非不識字不懂事般的胡言亂語。只是因為他們分不清戲裡戲外,缺乏思考能力,缺乏判斷能力。
說白了,他們就是天生的傻、智商低。
這類人,大抵還是能被原諒的,就是單純的傻而已,讓人反倒還有點心疼起來。
但下麵這類人,是難以被原諒的,因為他們惡毒。
不同於“傻”的那批人,他們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事,也明白自己在對誰說。
不是對劇中角色,就是沖著演員本身去的。
這類人會幹出這種事,一般是出於兩種心態。
一種是發洩,他們被劇中人物的壞所刺激,想要對其辱駡卻沒有辦法,唯一可以接觸到的管道就是扮演這個人物的演員。
在一個激憤的夜晚,剛刷完劇的他們,又被戳到了G點,於是便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打開某APP,搜索某演員,在其最新的動態下肆意辱駡一番,這才覺得快活了些。
他們不會管演員的想法如何,他們只會管自己宣洩了心中那口氣就好。
而另一種心態,就是嫉妒。
他們嫉妒於為什麼這個樣子的人都可以演戲?憑什麼他可以做萬眾矚目的明星?
有時為自己嫉妒,憑什麼我不可以?
有時為自家愛豆嫉妒,比起我家XX來不知道差到哪去了!
無論是發洩,還是嫉妒,這兩種心態的人都是惡毒的。
不會在乎別人的感受,罔顧善與惡,想罵就罵。
什麼道德,什麼素質,在他們眼中都是狗屁,只有自己爽了才是真章。
此類人,是為惡毒。
如果說傻的人能被理解,惡毒的人難以被原諒,那麼最後這類“即傻又惡毒”的人就可以稱之為無藥可救了。
或許第一類人他們極有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是惡毒的,甚至還覺得自己罵了“惡人”是在弘揚正義。
但這類人,我們絕對有理由相信他們內心是清楚罵人是不對的,也明白自己說出的話有多惡毒。
可他們依然這樣做了,因為他們壓根不在乎。
他們的“傻”不同於第一類那種單純的“癡傻”之人。
這種傻,不僅傻而不自知,還相反地認為自己聰明絕頂,已經看穿一切,是基礎版“傻”的黃金進階版,簡稱傻X。
整日一副世人皆醉我獨醒的狀態,在網路上對他人的生活大加指點,對他人的品格妄下定論。
在犯罪成本奇低的網路上肆意馳騁、憤慨激昂,帶上鍵盤,他們所向披靡。
即傻又惡毒,這類人,無藥可救。
這並不是簡單的“網路暴力”四個字就可以蓋得過去的事,因為這種事幾十年一直都在,沒有網路它也存在。
當初那批辱駡李明啟老師,向馮遠征老師扔臭雞蛋的人和如今這些網上的噴子本質上其實是沒有區別的。
只是如今這資訊化的社會,讓過去那些和你隔著十萬八千里,你看得到看不到的,你聽說的你沒有聽說的,全都擺在你面前讓你都看到了。
在探討網路暴力的同時,我們要清楚網路暴力的背後究其原因還是人性的缺失。
網路不是惡之源頭,網路只是為人性之惡提供了管道。
如果沒有網路,那些惡人就不存在嗎?還是存在的,只是隱藏起來你看不到而已。
兩千多年前儒家宣揚五常“仁義禮智信”,兩千年後我們依然崇德向善,弘揚真善美。
兩千年的時間,或許足夠讓山嶽崩塌、大地龜裂、海枯石爛,
但兩千年的時間,卻仍難以讓所有人學會什麼是德,什麼是善。
難難難,道德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