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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車,你不知道的幾大風險

風險一:“借名買車”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車牌指標所有人通過私下與第三人約定將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車牌指標給該第三人使用的行為。

該行為不僅違反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而且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指標所有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協定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會被認定為無效。
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亦不受法律保護。

風險二:指標使用人將面臨車輛被抵押、執行的風險

風險三: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指標所有人將面臨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

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當先由車輛承保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賠償。

但若車輛沒有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輛所有人作為車輛投保義務人將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在侵權人一方負有責任的情況下,其賠償限額總共為12.2萬元。)

“借名買車”雖解決了用車的燃眉之急,但其卻給雙方都帶來了諸多不變和法律風險。所以說,“借名買車”有風險,

協議雙方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