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人才新政滿月 8544名高校畢業生落戶長沙 這些變化要知道!
8544名高校畢業生落戶長沙
新政22條一個月
長沙人才新政22條已正式落地實施一個月,
長沙市人社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白雲在推進長沙人才新政落地落實中,要求全域所有與人才新政落地實施有關的部門要堅持一天一調度、一天一分析、一天一培訓、一天一回饋,確保人才辦理業務 " 只進一張門、只跑一趟路 "。
在第一批細則所涉及到的 24 項具體業務中,能在市人才服務視窗或園區、區縣(市)16 個人才服務視窗辦理的共 10 項。
為了確保人才新政順利落地實施,讓各類人才享受到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市人社局在社保卡申領、" 長沙一體化人才綜合服務資訊平臺 "(以下簡稱人才一體化平臺)建設、工作人員培訓等方面也採取有效措施,
政策要點
1、政策主要涉及“一落戶、九補貼”:
高校畢業生“零門檻”落戶,租房和生活補貼,博士、碩士購房補貼,博士後科研人員生活補貼,“四青”人才獎勵補貼,創業培訓補貼,一次性開辦費補貼,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優秀青年創業專案扶持資金,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2、高精尖人才享獎勵補貼:
長沙重點引進培養10名國際頂尖人才、50名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200名省市級產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補貼,同時分別按200、150、100平方米標準以市場價給予全額購房補貼。獎勵補貼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發放。這三類高層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市屬中小學校、幼稚園選擇就讀入園。
3、高校畢業生“零門檻”落戶:
35周歲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均可申請。
4、在長工作可領租房、生活補貼:
要求畢業2年內且在長沙落戶;博士補貼1.5萬元/年、碩士1萬元/年、本科0.6萬元/年。2017年6月(含)後開始計發,以申請人同時達到落戶長沙、在長工作並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三個條件的當月為起始期,最長不超過24月。
5、在長首次購房可領購房補貼:
新落戶並在長沙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生,年齡35周歲以下(含),首次購房可分別申請6萬元、3萬元的購房補貼。長沙市企業2017年6月21日後新引進或新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的人員在長首次購房後,可申請3萬元購房補貼。
6、博士後科研人員生活補貼:
長沙市6月21日起新批准設立的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科研專案經費支持。6月21日起新進入長沙企業博士後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的博士後科研人員,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
7、“四青”人才獎勵補貼:
6月21日起,對在長高校院所引進和新培養的國家“青年千人計畫”入選者、“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青年長江學者”“萬人計畫青年拔尖人才”等“四青”人才,按每人20萬元給予獎勵補貼,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常年受理申報,即受即辦,凡通過審核備案及公示程式的,即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將獎勵補貼一次性撥付至“四青”人才個人帳戶。
8、創業培訓補貼:
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SIYB)可享受創業培訓補貼,即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800元/人次,IYB(改善你的企業)培訓1200元/人次。
9、一次性開辦費補貼: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初創企業可申請一次性開辦費補貼,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申請3000至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開辦費補貼。
10、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初創企業可申請經營場所租金補貼,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申請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的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11、優秀青年創業專案扶持資金:
全市每年擇優確定100個優秀青年創業項目,按不超過其實際有效投入的50%,給予每個項目最高50萬元項目扶持資金。
12、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在全市統籌建設200家左右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供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就業見習,市或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規定按季對見習基地給予見習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補貼期限每人最長不超過6個月。
13、留學人員生活補貼:
對落戶長沙並在長沙工作的(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留學歸國博士、碩士和學士,均給予一定生活補貼。其中,博士要求年齡不超過40周歲,碩士和學士要求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且在畢業兩年內。補貼標準為:博士5萬元/人/年,碩士1萬元/人/年、學士0.6萬元/人/年的標準,發放期限為兩年。
人才新政資訊化建設不斷跨越式向前邁進;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作為視窗建設運行的執行單位,,利用下班時間連夜組織視窗工作人員結合當天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交流培訓,達到平均 3 分鐘 " 零差錯 " 受理一項業務的速度。政策要點
1、政策主要涉及“一落戶、九補貼”:
高校畢業生“零門檻”落戶,租房和生活補貼,博士、碩士購房補貼,博士後科研人員生活補貼,“四青”人才獎勵補貼,創業培訓補貼,一次性開辦費補貼,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優秀青年創業專案扶持資金,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2、高精尖人才享獎勵補貼:
長沙重點引進培養10名國際頂尖人才、50名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200名省市級產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補貼,同時分別按200、150、100平方米標準以市場價給予全額購房補貼。獎勵補貼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發放。這三類高層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市屬中小學校、幼稚園選擇就讀入園。
3、高校畢業生“零門檻”落戶:
35周歲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均可申請。
4、在長工作可領租房、生活補貼:
要求畢業2年內且在長沙落戶;博士補貼1.5萬元/年、碩士1萬元/年、本科0.6萬元/年。2017年6月(含)後開始計發,以申請人同時達到落戶長沙、在長工作並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三個條件的當月為起始期,最長不超過24月。
5、在長首次購房可領購房補貼:
新落戶並在長沙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生,年齡35周歲以下(含),首次購房可分別申請6萬元、3萬元的購房補貼。長沙市企業2017年6月21日後新引進或新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的人員在長首次購房後,可申請3萬元購房補貼。
6、博士後科研人員生活補貼:
長沙市6月21日起新批准設立的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科研專案經費支持。6月21日起新進入長沙企業博士後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的博士後科研人員,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
7、“四青”人才獎勵補貼:
6月21日起,對在長高校院所引進和新培養的國家“青年千人計畫”入選者、“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青年長江學者”“萬人計畫青年拔尖人才”等“四青”人才,按每人20萬元給予獎勵補貼,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常年受理申報,即受即辦,凡通過審核備案及公示程式的,即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將獎勵補貼一次性撥付至“四青”人才個人帳戶。
8、創業培訓補貼:
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SIYB)可享受創業培訓補貼,即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800元/人次,IYB(改善你的企業)培訓1200元/人次。
9、一次性開辦費補貼: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初創企業可申請一次性開辦費補貼,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申請3000至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開辦費補貼。
10、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初創企業可申請經營場所租金補貼,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申請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的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11、優秀青年創業專案扶持資金:
全市每年擇優確定100個優秀青年創業項目,按不超過其實際有效投入的50%,給予每個項目最高50萬元項目扶持資金。
12、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在全市統籌建設200家左右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供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就業見習,市或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規定按季對見習基地給予見習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補貼期限每人最長不超過6個月。
13、留學人員生活補貼:
對落戶長沙並在長沙工作的(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留學歸國博士、碩士和學士,均給予一定生活補貼。其中,博士要求年齡不超過40周歲,碩士和學士要求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且在畢業兩年內。補貼標準為:博士5萬元/人/年,碩士1萬元/人/年、學士0.6萬元/人/年的標準,發放期限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