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那麼相愛,現在互相傷害
撰 文 | 顏 妹 圖 片 來 源 | 堆 糖 網
分手之後
可以是朋友
也可以是路人
但請不要互相傷害
最近這段時間,薛之謙和李雨桐的事情可以說是鬧得沸沸揚揚。
從薛之謙和高磊鑫複合開始,到李雨桐發聲稱被欺騙,再到薛之謙和李雨桐各自反擊、撕×不斷。
大家看到的,是越來越混亂的局面和高☆禁☆潮☆禁☆迭☆禁☆起的故事情節,有句話叫“看熱鬧的不嫌事兒大”,他們二人,準確地說是高磊鑫、薛之謙和李雨桐三個人之間的愛恨糾葛,已經成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
你若安好,我便晴天霹靂。
和平分手的人太少,大多曾經的情侶都是不歡而散或無疾而終。
然後不歡而散的,前任,就成了心中久久不愈的傷口。
巴不得,沒有前任,只有“亡夫(妻)”。
曾有人問:“為什麼前任總喜歡進我的空間?”
得到的,被點贊最多的答案是:“看到你過得不好,
這話乍一聽上去,全當是個段子,一笑置之。
但仔細想來,這話還真有些道理。
分手後,我見不得你好,尤其見不得你比我好,而你也一樣。
曾經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已然變成了“你若安好,我便晴天霹靂”!
新歡,我見不得你比我先找到,還尤其見不得你的新歡比我好,比我的新歡好;工作,我見不得你一路順遂、步步高升,尤其在我事業不如意的時候;生活,
事事打聽,處處較勁,搞得跟分手後混得差一點的那個人,就是這段感情的輸家一樣。
這樣的想法,在鬧掰的情侶身上,很常見。
就連周圍的人,也經常會說:“你要過得比他(她)好,活得更精彩,讓他(她)後悔去吧!”
仿佛只有爭個輸贏,論個對錯,才能為一段感情畫上句號。
曾經那麼相愛,現在互相傷害,何必?
感情的勝負真有這麼好清算嗎?
爭個輸贏真的有這麼重要嗎?
你贏了又能怎樣呢?
感情撕×大戰鬧到全民皆知,他(她)曾經如何辜負了你,你又如何對不起他(她),兩個人將愛情最難堪的一面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你方唱罷我登場,連帶著各自的親朋好友也是互相看不順眼,爭吵不斷。
有多少證據?是真還是假?你讓我被打臉,我讓你被揭穿,這樣的互相傷害除了能讓彼此再痛一次,痛得更深以外,真能為你帶來勝利的喜悅嗎?
這一場爭鬥,沒有贏家,只有輸家。
即使有一方在這場“辯論”中獲勝,也無法因此而感到驕傲,感到高興,有的只會是對相愛一場徹底的憎恨和心寒。
分手後心有不甘,可以理解,這是人之常情。
有的人分手後選擇和對方繼續做朋友,這多半是和平分手的;有的人分手後選擇和對方成為陌生人,即使擦肩而過也不會再有任何言語眼神,因為曾經太熟悉,沒辦法退居友情,只好成為陌生人;最無奈的,就是成為彼此的仇人。
並不是要你完全放下不再介懷,但至少不要刻意去傷害。
畢竟是彼此愛過的人,放過對方也是放過自己。
分開之後,各安天涯,曾經那麼相愛,現在也不必互相傷害。
也無法因此而感到驕傲,感到高興,有的只會是對相愛一場徹底的憎恨和心寒。
分手後心有不甘,可以理解,這是人之常情。
有的人分手後選擇和對方繼續做朋友,這多半是和平分手的;有的人分手後選擇和對方成為陌生人,即使擦肩而過也不會再有任何言語眼神,因為曾經太熟悉,沒辦法退居友情,只好成為陌生人;最無奈的,就是成為彼此的仇人。
並不是要你完全放下不再介懷,但至少不要刻意去傷害。
畢竟是彼此愛過的人,放過對方也是放過自己。
分開之後,各安天涯,曾經那麼相愛,現在也不必互相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