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首稱“無證駕車撞人致死” 證據未達法定證明標準被判無罪 分類\社會 時間\2017-09-25 兩年前,廣東省高州市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超速行駛的小汽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致摩托車車主當場死亡,駕車男子棄車逃離現場。當天下午,高州籍男子余某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經勘查認定,餘某無證駕駛,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檢察機關據此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但是,該案歷經一審、二審,法院在餘某始終認罪的情況下,卻作出無罪判決。茂名市兩級法院的判決依據是,對餘某的有罪供述無法查證屬實,全案證據尚未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判決其無罪。@法制日報 共用汽車釀事故:無證駕駛撞人致一死一傷 誰買單? 新密一男子無證駕車撞人致死後逃逸 藏車後連夜逃往山西 海南一城管酒後無證駕車撞人死亡逃逸 兩小時後被抓 女博士被人推下幾十級臺階 男子自首稱“想聽尖叫” 男子自首稱“無證駕車撞人致死” 證據未達法定證明標準被判無罪 城固:男子駕車撞人致死肇事兩月終被抓 十堰男子開車撞人致死!更讓人憤怒的是,他竟然兩次…… 男子駕車撞人致死逃逸將肇事車切碎滅跡 是親老公嗎!?無證駕車撞人後逃逸竟找哺乳期妻子“頂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