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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工商局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業務培訓

為落實《消法》及國家工商總局《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全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準,9月22日,市工商局舉辦了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業務培訓班,著重強化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業務素質、履職能力。市工商局副局長劉建出席會議並作培訓動員。

各轄市區市場監管局分管商品品質監管工作的相關負責人,各轄市區市場監管局基層分局負責籌建工作的業務骨幹市場監督局消保(商品品質抽檢)負責人及業務骨幹共計100多人參加了培訓。

本次業務培訓主要採取專家授課、行家解讀的方式實施。常州電子品質監測所有限公司的高級工程師張勇對《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檢驗報告書》中的關鍵專案和指標進行瞭解讀,

以今年家用電器抽檢資料為例進行資料解析,重點分析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查檢驗規範,讓參訓人員從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上進行把握,熟悉開展檢驗工作的依據,掌握抽檢工作的程式,弄清抽檢工作的範圍、品質判定和後處理等,以此增強抽檢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今後做好資料獲取和收集工作打下扎實基礎。張勇還就部分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進行了介紹,
他建議工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市場抽查的力度,一旦發現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要及時收繳,杜絕安全隱患,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珠寶實驗室主任、華測奢侈品檢測(深圳)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珠福介紹了珠寶首飾辨識與鑒定等方面的相關知識。

在此次培訓會上,市工商局圍繞開展“紅盾品質維權”專項行動佈置了部分商品品質抽檢工作。

市工商局要求各轄市區市場監管局以消費者反映強烈和投訴相對集中的家用電器、服裝鞋帽、珠寶首飾,老年人和少年兒童等特定消費群體使用的老花鏡、近視鏡、太陽鏡,涉及消費安全的消防器材、插頭插座、電線電纜、車用燃油為重點品種,開展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依法查處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為;以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等地區的商場、超市和商品交易市場為重點區域,
通過開展商品品質抽檢,督促經營者或者主辦單位依法落實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的商品,銷售偽造產地以及偽造或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認證標誌的商品,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等違法行為;以落實《消法》和《江蘇省消保條例》為契機,加強工作協調和執法聯動,科學合理運用“訴轉案”工作機制,著重查處在消費糾紛調處過程中發現的經營者無力拒絕或者故意拖延履行“三包”義務,經營者接到跳出通知後,超過法定期限不作答覆,服務業經營者利用格式合同、“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以及經營者未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等違法行為。(孫方華 陳紅生)

著重查處在消費糾紛調處過程中發現的經營者無力拒絕或者故意拖延履行“三包”義務,經營者接到跳出通知後,超過法定期限不作答覆,服務業經營者利用格式合同、“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以及經營者未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等違法行為。(孫方華 陳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