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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鄂爾多斯市2017年中考方案發佈!中考時間、分值、加分政策等,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2017年中招工作已經拉開序幕啦!市教育局下發《鄂爾多斯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考試怎麼報名,評分標準怎麼定,加分資格有哪些……小編馬上告訴大家!

評價

內容

中考實行“多元化”評價體系,從學業考試、綜合考查、綜合素質三方面進行評價。

(一)學業考試和綜合考查時間、科目、分值見附件。

(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和資訊技術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音樂、美術考查等實施方案與實施辦法將另文通知。特長生招生簡章及測試、錄取辦法由各普通高中制訂並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公佈。

(三)2017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與綜合實踐活動能力評價的具體辦法、內容執行《鄂爾多斯市2010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教發〔2010〕12號)中相關規定。

中考

報名

報名資格

1.普通高中: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即可報名。

(1)具有我市學籍的2017年應屆初中畢業生,戶籍不限。其中,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自治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截至2017年9月1日,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①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階段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1年;②家長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且連續居住、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1年。

該部分考生由其就讀學校組織報名。

(2)具有我市戶籍(戶籍遷入時間截至2017年中考報名截止日期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該部分考生到戶籍所在旗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

2.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戶籍不限。

3.五年制高等職業院校: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文件規定。

未畢業的初中生、高中階段在校生不具備中考報名資格。

報名方式

1.初三畢業升學考試:實行網路報名,報名辦法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 會辦公室關於2017年全區初中升學考試招生網上報名及錄取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招考辦〔2017〕9號)規定。

2.初二生物、地理考試:

(1)2017年初二考生:與本年度參加初三畢業升學考試考生的報名方式一致。

(2)參加2017年初三畢業升學考試,但沒有我市2016年生物、地理考試成績的考生:在參加初三畢業升學考試報名時同時報考生物、地理科目。

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將另文通知。

高中階段學校

招生計畫

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將另文通知。

加分

政策

加分條件及分值:

1.報考漢語授課學校的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俄羅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

2.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軍區政治部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軍人子女教育優待細則〉的通知》(政聯〔2012〕1號)有關規定,革命烈士、傷殘軍人及駐鄂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加分政策如下:

(1)駐鄂部隊現役軍人,在邊防團(隊)、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曾在上述地區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30分;

(2)駐鄂部隊現役軍人,在邊防團(隊)以外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曾在上述地區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20分;

(3)其他駐鄂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

3.獲得科協和教育部門共同組織的“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科技創新類作品初中組鄂爾多斯市級一等獎或內蒙古自治區級二等獎以上的考生,獲得鄂爾多斯市教育局組織的中小學“藝術科技節”科技創新作品初中組一等獎或“科技節暨動漫節”科技作品初中組一等獎的考生,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

根據《鄂爾多斯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畫和招生錄取辦法的通知》(鄂教發〔2016〕12號)檔精神,考生在內蒙古自治區第三十一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2016年)、鄂爾多斯市第十五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2015年)和第六屆科技節(包括“藝術科技節”和“科技節暨動漫節”,2015年)及之前獲得此類獎項具有中考加分資格,之後獲得此類獎項不再具有中考加分資格。

4.初中階段參加鄂爾多斯市教育局和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體育比賽(不包括冬夏令營、騰格爾蒙古人杯等非全市範圍性質的活動和比賽)獲得獎勵名次的考生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

考生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加分政策,不累計加分。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執行自治區有關規定。

加分資格審核:

1.漢語授課主體民族考生由旗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審核,在錄取前由市考試中心會同公安部門進行覆核。主體民族認定與高考政策一致,父母均不是主體民族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加分資格審核工作截至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中

招生錄取

招生類別

1.漢語授課普通高中。(1)特長生。(2)統招生。(3)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和自治區優質普通高中招收的分招生。(4)市第一中學招收的准格爾旗漢語授課加授蒙古語文統招生。(5)准格爾旗世紀中學招收的漢語授課加授蒙古語文分招生。(6)准格爾旗民族中學招收的漢語授課加授蒙古語文統招生。(7)市第一中學招收的國際班學生。

2.蒙語授課普通高中。(1)特長生。(2)統招生。(3)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招收的統招生。

招生範圍

1.漢語授課學校招生。漢語授課普通高中的招生範圍為具有所在地初中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所在地戶籍的社會應屆考生。市直屬漢語授課普通高中、北京師範大學鄂爾多斯附屬學校按比例面向全市招生。旗區各普通高中除特長生可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類別不能跨旗區招生。

2.蒙古語授課學校招生。蒙古語授課普通高中的招生範圍為具有所在地初中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所在地戶籍的社會應屆考生。市蒙古族中學面向全市招生。具有東勝區、達拉特旗、准格爾旗、康巴什新區學籍或戶籍的蒙古語授課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全市範圍內的蒙古語授課普通高中。具有東勝區、達拉特旗、准格爾旗、康巴什新區戶籍但學籍不在上述旗區的蒙古語授課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旗區考試中心現場確認考生資訊時,須出具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提交時間截至中考報名結束。各蒙古語授課普通高中特長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3.未參加我市中考的學生,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

分招政策

1.分招指標數計算

(1)計算辦法

(2)實行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60%的招生計畫、自治區優質普通高中(不包括蒙語授課普通高中)30%的招生計畫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區域初中校的招生政策。

(3)各初中校分招指標數按畢業年級的班數和總人數綜合計算,標準班額為50人,平均班額超過50人的按50人計算,不足50人的按實際人數計算,具體資料以學籍數和中考報名數為依據。

2.分招最低分數控制線。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生的最低分數控制線參照其統招線合理劃定。

3.分招考生資格的認定。享受分招政策的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兩個條件:

(1)考生在2014年秋季開學參與我市“陽光分班”。市外轉入我市的考生除外;

(2)考生學籍在畢業學校且連續就讀滿2年,學籍 所在校和實際就讀校一致。

各初中校要將符合分招政策的考生在校內進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監督,公示期為一周。

特長生招生

1.招收特長生的普通高中,須制定本校特長生招生簡章及測試、錄取辦法,並於3月31日前經旗區教育(教體)局和市教育局審核後向社會公佈。

加授蒙古語文招生

市第一中學、准格爾旗世紀中學、准格爾旗民族中學漢語授課加授蒙古語文招生考試工作中,命題、評卷、成績分析等由市教育教學研究室承擔,實施方案制定、組考施考等由准格爾旗教體局承擔。市教育局監督實施。

中考成績公佈

試卷複查

對中考學業考試筆試成績有疑義的考生,可于成績公佈後的3個工作日內,攜帶准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所屬旗區招生辦(考試中心)申請試卷複查,市教育局于考生提出申請後的48小時內,將複查結果回饋給考生。考生複查分數後無論分數增加或減少,一律以複查後的分數為准。複查專案為考生答題紙與掃描圖像內容是否一致,有無漏評,成績有無漏登、漏統,不涉及試題內容。除指定工作人員外,考生本人、家長及其他人員一律不准接觸紙質和電子試卷。2016年的生物、地理考試成績不在此次複查範圍之內。

志願填報與錄取查詢

各招生類別均實行網路填報志願、網路錄取,中考網報網錄系統將根據考生所報志願及普通高中招生計畫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網報過程中若出現招生計畫內考生成績總分相同、末位元並列排名情況時,則一起投檔,並列錄取。普通高中志願填報設立特長類和普通類兩個類型的志願,每個類型志願為平行志願,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個志願。被特長類錄取的考生,將不能參加普通類的志願填報,未被特長類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參加普通類的志願填報。考生鬚根據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志願,凡未在規定時間填報志願、志願資訊填報有誤、不填報志願而未被錄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1.特長類

(1)志願填報。招收特長生的普通高中在專業課測試結束後,將專業課測試合格的考生成績錄入中考網報網錄系統(專業課測試合格人數不得超過特長生招生人數的3倍),考生在特長類批次網報志願時間,根據各普通高中特長生錄取辦法,結合本人專業課成績和中考成績進行網上志願填報。網報志願時間為7月17日上午8:00-10:00。

(2)錄取查詢。7月17日12:00,考生可通過中考錄取結果查詢系統查詢本人錄取結果,並公佈特長類考生錄取資訊及未完成特長類招生計畫學校的空餘計畫。7月17日14:00-16:00,未被錄取的特長類考生可通過中考網報網錄系統補報志願,補報志願只進行一次。7月17日18:00,考生可通過中考錄取結果查詢系統查詢本人補錄結果。經補錄後仍未完成的特長類招生計畫將變更為普通類批次統招計畫中錄取。

2.普通類

(1)志願填報。為保證網報志願期間網路暢通和考生自主填報、修改志願,將根據考生分數由高分到低分,分時分段填報志願,每個時間段為1.5小時,具體安排將在中考成績公佈後網報志願開始前公佈。在具體填報志願過程中,中考網報系統將即時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報志願的排名資訊,市教育局中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于每個時間段結束後在網上公佈填報各普通高中各類志願考生的志願分佈資訊。考生根據本人所填報志願的計畫數和排名資訊,結合各普通高中已報志願分佈資訊及時調整志願。網報志願時間為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2)錄取查詢。每天網報志願工作結束後將公佈當天的錄取結果,考生可通過中考錄取結果查詢系統查詢。7月19日20:00,公佈普通類考生錄取資訊及未完成普通類招生計畫學校的空餘計畫,市第一中學國際班志願將不進行補報。7月20日9:00-10:30,未被錄取的普通類考生可通過網錄系統補報志願,補報志願只進行一次。7月20日12:00,考生可通過中考錄取結果查詢系統查詢本人補錄結果。

中等職業學校、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

招生錄取

(二)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招生錄取工作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完成,時間為8月2日至5日。按照自治區要求,凡被我市各普通高中正式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錄取。請考生適時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http://www.nm.zsks.cn/)”查詢瞭解有關學校、招生錄取辦法、招生計畫、專業設置等內容。

考務

工作

(一)收費。考生需繳考務費180元(鄂發改費字〔2015〕91號)。八年級參加中考生物、地理科目的考生,今年暫不收費,生物、地理科目考務費將於2018年中考報名時一次性收取。各地各校不得超標準收費。

(二)考點、考場設置和考場編排。各旗區教育(教體)局負責設置考點,市考試中心負責編排考場。考點和考場設置要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區標準化建設規範,努力為考生營造良好的應試環境。

(三)巡視。巡視人員由市教育局統一選派。

健全

制度

(二)諮詢服務制度。為方便考生、家長和社會瞭解、參與、監督中考工作,建立網站查詢、電話諮詢服務制度。查詢網址:鄂爾多斯教育線上(http://www.ordosedu.cn);諮詢內容及市教育局有關科室聯繫電話如下:中考政策、學籍、網報志願與錄取,基礎教育科8598822、8598821;網路報名、考務、五年制高職、卷面分數複查,市考試中心8598846、8598847;蒙授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民族教育科8598823;中職學校招生錄取,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科8598824;體育與健康考試、特長生專業測試、音樂美術考查,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8598829;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資訊技術考試,市電化教育館8598866、8598867;考試說明制定、命題、網路評卷,市教育教學研究室8598892;中考全程監督,監察審計室8598835。

(三)懲處制度。對於違反考試紀律和招生政策的單位或個人,按照國家、自治區招生考試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30分;

(2)駐鄂部隊現役軍人,在邊防團(隊)以外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曾在上述地區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20分;

(3)其他駐鄂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

3.獲得科協和教育部門共同組織的“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科技創新類作品初中組鄂爾多斯市級一等獎或內蒙古自治區級二等獎以上的考生,獲得鄂爾多斯市教育局組織的中小學“藝術科技節”科技創新作品初中組一等獎或“科技節暨動漫節”科技作品初中組一等獎的考生,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

根據《鄂爾多斯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畫和招生錄取辦法的通知》(鄂教發〔2016〕12號)檔精神,考生在內蒙古自治區第三十一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2016年)、鄂爾多斯市第十五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2015年)和第六屆科技節(包括“藝術科技節”和“科技節暨動漫節”,2015年)及之前獲得此類獎項具有中考加分資格,之後獲得此類獎項不再具有中考加分資格。

4.初中階段參加鄂爾多斯市教育局和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體育比賽(不包括冬夏令營、騰格爾蒙古人杯等非全市範圍性質的活動和比賽)獲得獎勵名次的考生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

考生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加分政策,不累計加分。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執行自治區有關規定。

加分資格審核:

1.漢語授課主體民族考生由旗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審核,在錄取前由市考試中心會同公安部門進行覆核。主體民族認定與高考政策一致,父母均不是主體民族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加分資格審核工作截至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中

招生錄取

招生類別

1.漢語授課普通高中。(1)特長生。(2)統招生。(3)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和自治區優質普通高中招收的分招生。(4)市第一中學招收的准格爾旗漢語授課加授蒙古語文統招生。(5)准格爾旗世紀中學招收的漢語授課加授蒙古語文分招生。(6)准格爾旗民族中學招收的漢語授課加授蒙古語文統招生。(7)市第一中學招收的國際班學生。

2.蒙語授課普通高中。(1)特長生。(2)統招生。(3)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招收的統招生。

招生範圍

1.漢語授課學校招生。漢語授課普通高中的招生範圍為具有所在地初中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所在地戶籍的社會應屆考生。市直屬漢語授課普通高中、北京師範大學鄂爾多斯附屬學校按比例面向全市招生。旗區各普通高中除特長生可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類別不能跨旗區招生。

2.蒙古語授課學校招生。蒙古語授課普通高中的招生範圍為具有所在地初中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所在地戶籍的社會應屆考生。市蒙古族中學面向全市招生。具有東勝區、達拉特旗、准格爾旗、康巴什新區學籍或戶籍的蒙古語授課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全市範圍內的蒙古語授課普通高中。具有東勝區、達拉特旗、准格爾旗、康巴什新區戶籍但學籍不在上述旗區的蒙古語授課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旗區考試中心現場確認考生資訊時,須出具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提交時間截至中考報名結束。各蒙古語授課普通高中特長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3.未參加我市中考的學生,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

分招政策

1.分招指標數計算

(1)計算辦法

(2)實行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60%的招生計畫、自治區優質普通高中(不包括蒙語授課普通高中)30%的招生計畫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區域初中校的招生政策。

(3)各初中校分招指標數按畢業年級的班數和總人數綜合計算,標準班額為50人,平均班額超過50人的按50人計算,不足50人的按實際人數計算,具體資料以學籍數和中考報名數為依據。

2.分招最低分數控制線。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生的最低分數控制線參照其統招線合理劃定。

3.分招考生資格的認定。享受分招政策的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兩個條件:

(1)考生在2014年秋季開學參與我市“陽光分班”。市外轉入我市的考生除外;

(2)考生學籍在畢業學校且連續就讀滿2年,學籍 所在校和實際就讀校一致。

各初中校要將符合分招政策的考生在校內進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監督,公示期為一周。

特長生招生

1.招收特長生的普通高中,須制定本校特長生招生簡章及測試、錄取辦法,並於3月31日前經旗區教育(教體)局和市教育局審核後向社會公佈。

加授蒙古語文招生

市第一中學、准格爾旗世紀中學、准格爾旗民族中學漢語授課加授蒙古語文招生考試工作中,命題、評卷、成績分析等由市教育教學研究室承擔,實施方案制定、組考施考等由准格爾旗教體局承擔。市教育局監督實施。

中考成績公佈

試卷複查

對中考學業考試筆試成績有疑義的考生,可于成績公佈後的3個工作日內,攜帶准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所屬旗區招生辦(考試中心)申請試卷複查,市教育局于考生提出申請後的48小時內,將複查結果回饋給考生。考生複查分數後無論分數增加或減少,一律以複查後的分數為准。複查專案為考生答題紙與掃描圖像內容是否一致,有無漏評,成績有無漏登、漏統,不涉及試題內容。除指定工作人員外,考生本人、家長及其他人員一律不准接觸紙質和電子試卷。2016年的生物、地理考試成績不在此次複查範圍之內。

志願填報與錄取查詢

各招生類別均實行網路填報志願、網路錄取,中考網報網錄系統將根據考生所報志願及普通高中招生計畫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網報過程中若出現招生計畫內考生成績總分相同、末位元並列排名情況時,則一起投檔,並列錄取。普通高中志願填報設立特長類和普通類兩個類型的志願,每個類型志願為平行志願,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個志願。被特長類錄取的考生,將不能參加普通類的志願填報,未被特長類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參加普通類的志願填報。考生鬚根據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志願,凡未在規定時間填報志願、志願資訊填報有誤、不填報志願而未被錄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1.特長類

(1)志願填報。招收特長生的普通高中在專業課測試結束後,將專業課測試合格的考生成績錄入中考網報網錄系統(專業課測試合格人數不得超過特長生招生人數的3倍),考生在特長類批次網報志願時間,根據各普通高中特長生錄取辦法,結合本人專業課成績和中考成績進行網上志願填報。網報志願時間為7月17日上午8:00-10:00。

(2)錄取查詢。7月17日12:00,考生可通過中考錄取結果查詢系統查詢本人錄取結果,並公佈特長類考生錄取資訊及未完成特長類招生計畫學校的空餘計畫。7月17日14:00-16:00,未被錄取的特長類考生可通過中考網報網錄系統補報志願,補報志願只進行一次。7月17日18:00,考生可通過中考錄取結果查詢系統查詢本人補錄結果。經補錄後仍未完成的特長類招生計畫將變更為普通類批次統招計畫中錄取。

2.普通類

(1)志願填報。為保證網報志願期間網路暢通和考生自主填報、修改志願,將根據考生分數由高分到低分,分時分段填報志願,每個時間段為1.5小時,具體安排將在中考成績公佈後網報志願開始前公佈。在具體填報志願過程中,中考網報系統將即時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報志願的排名資訊,市教育局中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于每個時間段結束後在網上公佈填報各普通高中各類志願考生的志願分佈資訊。考生根據本人所填報志願的計畫數和排名資訊,結合各普通高中已報志願分佈資訊及時調整志願。網報志願時間為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2)錄取查詢。每天網報志願工作結束後將公佈當天的錄取結果,考生可通過中考錄取結果查詢系統查詢。7月19日20:00,公佈普通類考生錄取資訊及未完成普通類招生計畫學校的空餘計畫,市第一中學國際班志願將不進行補報。7月20日9:00-10:30,未被錄取的普通類考生可通過網錄系統補報志願,補報志願只進行一次。7月20日12:00,考生可通過中考錄取結果查詢系統查詢本人補錄結果。

中等職業學校、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

招生錄取

(二)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招生錄取工作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完成,時間為8月2日至5日。按照自治區要求,凡被我市各普通高中正式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錄取。請考生適時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http://www.nm.zsks.cn/)”查詢瞭解有關學校、招生錄取辦法、招生計畫、專業設置等內容。

考務

工作

(一)收費。考生需繳考務費180元(鄂發改費字〔2015〕91號)。八年級參加中考生物、地理科目的考生,今年暫不收費,生物、地理科目考務費將於2018年中考報名時一次性收取。各地各校不得超標準收費。

(二)考點、考場設置和考場編排。各旗區教育(教體)局負責設置考點,市考試中心負責編排考場。考點和考場設置要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區標準化建設規範,努力為考生營造良好的應試環境。

(三)巡視。巡視人員由市教育局統一選派。

健全

制度

(二)諮詢服務制度。為方便考生、家長和社會瞭解、參與、監督中考工作,建立網站查詢、電話諮詢服務制度。查詢網址:鄂爾多斯教育線上(http://www.ordosedu.cn);諮詢內容及市教育局有關科室聯繫電話如下:中考政策、學籍、網報志願與錄取,基礎教育科8598822、8598821;網路報名、考務、五年制高職、卷面分數複查,市考試中心8598846、8598847;蒙授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民族教育科8598823;中職學校招生錄取,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科8598824;體育與健康考試、特長生專業測試、音樂美術考查,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8598829;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資訊技術考試,市電化教育館8598866、8598867;考試說明制定、命題、網路評卷,市教育教學研究室8598892;中考全程監督,監察審計室8598835。

(三)懲處制度。對於違反考試紀律和招生政策的單位或個人,按照國家、自治區招生考試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