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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新政下,男友想“出售”購房資格給另一個單身女孩,你咋看

“她說買完房了就跟我離婚,還給我錢”

今年26歲的佳佳和男友都是長沙人,

雙方家庭都在長沙買了房子。“9·23新政”一出,佳佳暗自慶倖:自己和男友都能再買一套房子,結婚的新房是不愁了。

新政出來沒兩天,男友來找她,吃飯間隙神神秘秘地跟她說,自己有了一個賺錢的新方法。但佳佳聽後卻嚇了一跳,男友竟想“出售”自己的購房資格!

攝影: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吳小兵

原來,男友有個關係不錯的異性朋友,那個叫小粵的妹子佳佳也認識,一起吃過幾次飯,有時候跟男友的朋友聚會,也時常看到她。接觸了幾次,佳佳覺得小粵人不錯,不以男友的紅顏知己自居,落落大方不矯情,因此兩人關係還算融洽。

小粵雖然是湖南人,但戶籍卻沒在長沙,只是在長沙讀了大學,大學畢業後去了廣州工作。

在廣州工作幾年,因為家裡人強烈要求她回長沙發展,她想著廣州終究是異鄉,自己年紀也不小,是時候考慮安家立業了。所以辭了職回到長沙,很快也找到了滿意的工作,不過依舊是單身。

所謂“安家”,小粵覺得必須要買房,再把父母從老家接過來。但去年長沙房價漲得比較快,因此她一直在觀望。今年房價降了點,小粵就想儘快出手。

她原本今年上半年就要買房的,但上半年也出過新政,規定外地戶籍必須要有一年的社保和繳稅記錄才有資格買房。她是去年10月回的長沙,還沒有一年的記錄。於是,她等啊等,眼看著一年之期馬上要到,可以買房了,沒想到半路殺出個“9·23新政”,她又得再等一年!她欲哭無淚啊,因為她早已看好樓盤,

只等記錄一滿就簽合同!

這可怎麼辦?小粵思來想去,找到了佳佳的男友,提出要跟他“假結婚”!小粵覺得,佳佳的男友是長沙戶籍,有購房資格,結婚後她可以以兩人名義買房,等房子到手了,再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上寫明房子歸她就可以。一切辦理妥當,小粵會支付佳佳男友3萬元。

聽完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佳佳哭笑不得,為了買房假結婚,代價也太大了。

而且,自己和男友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雙方父母都想讓他們早點結婚,男友如果真這麼做了,這麼一結一離,得耗費多少時間啊,還莫名變成了二婚!

男友安慰她說,自己跟小粵就是去領個證,又不辦婚禮,等房產證一下來就立刻離婚過戶,神不知鬼不覺,父母朋友根本就不會知道。等到他們結婚,還能再買一套房子。男友還說了一句:“小粵是我們的朋友,你忍心看到她心心念念的房子買不了嗎?”

佳佳沒拒絕也沒答應,只說要回去考慮考慮,其實她內心是反對的,但為了不跟男友吵架,她沒有直接說。跟男友分開後,她接到了小粵的電話,電話那頭小粵態度誠懇,說想請他們幫這個忙,她肯定不會虧待他們的。

佳佳一直是別人口中的“包子”性格,幾乎沒有強硬地拒絕過別人,所以她特別為難。一方面她覺得這個方法不靠譜,另一方面她不想傷了小粵的心,更不想因為這件事跟男友的感情橫生枝節。但這假結婚,可不是開玩笑的啊!她要怎麼做,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決這件事呢?

你贊成這樣的方法嗎

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在今日女報讀者群裡問大家是否贊成這個方法,有很多人也給出了自己的回答,大多數人持反對意見。

讀者小Z:“當然不贊成啦,取得購房資格還有很多方法。如果不符合落戶政策的話,那可以通過買個小商鋪落戶,只要有了長沙戶口,買房還不簡單嗎?”

讀者劉晏萍:“假結婚風險實在太高,要麼安心繳納完24個月的社保,要麼想辦法落戶,千萬別做出假結婚這種事。”

讀者Maria:“這個想跟別人假結婚的妹子不是蠢就是壞,獲得購房資格的方法那麼多,你非得選擇最麻煩的那個,還要給人女朋友添堵!”

讀者茜茜:“如果實在走投無路,而且雙方都同意的話,我覺得無可厚非吧。”

相關連結>>

假結婚風險大隱患多

提起通過假結婚換取購房資格,有很多媒體都做了相關報導。據今年3月27日央視財經頻道報導,上海戶籍的仲介小王稱,他為了幫客戶買房,已經結了四次婚,其中歲數最大的客戶已經70多歲。小王說,結婚之前雙方都要簽訂合同,合同中寫得很清楚,自己所占的房產份額非常少。辦完離婚手續,一拍兩散,小王淨身出戶,房子產權全部歸女方所有。這一結一離,小王能得到6萬元到8萬元不等的報酬。

有律師表示,如果雙方辦理的是真的結婚證,則購房行為發生在婚後,理論上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時對方提出分割財產的要求,則實際購房人的利益有可能蒙受巨大的損失。

外地單身女孩買房技巧

“9·23新政”後,社保和繳稅記錄不滿兩年的非長沙戶籍人士在長沙買房,主要是解決戶口問題。長沙某房產仲介公司的鄧先生說,有兩個方法是合法合規的:第一,經濟條件允許的,可以買長沙的小商鋪或商業性質的公寓,然後落戶長沙,再買住房;第二,符合長沙人才新政的,可以落戶長沙,再買房,還有購房補貼。

文: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羅雅潔

小編:喜之郎

佳佳沒拒絕也沒答應,只說要回去考慮考慮,其實她內心是反對的,但為了不跟男友吵架,她沒有直接說。跟男友分開後,她接到了小粵的電話,電話那頭小粵態度誠懇,說想請他們幫這個忙,她肯定不會虧待他們的。

佳佳一直是別人口中的“包子”性格,幾乎沒有強硬地拒絕過別人,所以她特別為難。一方面她覺得這個方法不靠譜,另一方面她不想傷了小粵的心,更不想因為這件事跟男友的感情橫生枝節。但這假結婚,可不是開玩笑的啊!她要怎麼做,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決這件事呢?

你贊成這樣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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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小Z:“當然不贊成啦,取得購房資格還有很多方法。如果不符合落戶政策的話,那可以通過買個小商鋪落戶,只要有了長沙戶口,買房還不簡單嗎?”

讀者劉晏萍:“假結婚風險實在太高,要麼安心繳納完24個月的社保,要麼想辦法落戶,千萬別做出假結婚這種事。”

讀者Maria:“這個想跟別人假結婚的妹子不是蠢就是壞,獲得購房資格的方法那麼多,你非得選擇最麻煩的那個,還要給人女朋友添堵!”

讀者茜茜:“如果實在走投無路,而且雙方都同意的話,我覺得無可厚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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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通過假結婚換取購房資格,有很多媒體都做了相關報導。據今年3月27日央視財經頻道報導,上海戶籍的仲介小王稱,他為了幫客戶買房,已經結了四次婚,其中歲數最大的客戶已經70多歲。小王說,結婚之前雙方都要簽訂合同,合同中寫得很清楚,自己所占的房產份額非常少。辦完離婚手續,一拍兩散,小王淨身出戶,房子產權全部歸女方所有。這一結一離,小王能得到6萬元到8萬元不等的報酬。

有律師表示,如果雙方辦理的是真的結婚證,則購房行為發生在婚後,理論上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時對方提出分割財產的要求,則實際購房人的利益有可能蒙受巨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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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新政”後,社保和繳稅記錄不滿兩年的非長沙戶籍人士在長沙買房,主要是解決戶口問題。長沙某房產仲介公司的鄧先生說,有兩個方法是合法合規的:第一,經濟條件允許的,可以買長沙的小商鋪或商業性質的公寓,然後落戶長沙,再買住房;第二,符合長沙人才新政的,可以落戶長沙,再買房,還有購房補貼。

文: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羅雅潔

小編:喜之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