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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實錄|“我這輩子只輸給了一個女人”

奔六十的傅哥,常年穿T恤牛仔褲,不拿保溫杯不養生,

手裡的汽水維持著最後的倔強。

我們是租房認識的,他是我見過最爽快實誠的房東,價格公道,也不事兒媽。之前的房東,有搬走前硬是找理由訛我們300塊的,有續租時直接上調租金30%的,牛鬼蛇神當道,傅哥絕對屬於清流。

熱心腸如他,卻獨自一人生活。傅哥打趣道,世界上只有兩種人生,離婚前和離婚後的。

十年前一個尋常的下午,民政局工作人員詫異地看著傅哥拿到那本綠皮證後,

歡天喜地回了家。別人離婚時都陰沉著臉,恨不得手撕了對方,他倆的畫風太過和諧,以至於工作人員不得不再三確認道:“你們真的想好了嗎?”

傅哥給遠在新加坡念書的兒子打去了電話,宣佈了這一決定。當時,離婚對他們這輩人來說,並不太光彩,奇怪的是,他的內心竟然無比輕鬆。

和傅嫂鬥了大半輩子了,兩人從不肯向對方認輸。高中時第一次見面,他的手臂就被紮出幾個紅印。

同桌的她,在他胳膊越過三八線後,果斷拿出鉛筆一通猛紮,直到筆頭斷裂才肯作罷。當時他咬緊牙:“算你狠。”

冤家路窄,他們上了同一所大學,就讀同一個專業。誰也沒想到,鬥著鬥著,這倆人竟然走到了一起。當然,就連表白這件事,誰也不肯先開口。

某天,囊中羞澀的他在食堂就著鹹菜啃著饅頭,遭到她肆意嘲笑,他別過臉去,不願搭理。一會,飯盆裡憑空多了幾塊紅燒肉,她故作輕鬆地說:“這些我吃不完,你幫忙解決了吧。”隨後揚長而去。

那個年代,別說吃肉了,喝口肉湯都得等過節。他埋頭大嚼,顧不上吃相,胃裡泛起陣陣滿足。晚上躺在床上,他輾轉反側,捨不得睡去,翻來覆去地回想白天那碗紅燒肉的味道。

打那之後,

每月總有一天,她以吃不完為由,夾給他幾塊紅燒肉,順帶嘲笑下他難看的吃相。第十次的時候,他終於雞賊兮兮地牽住了她的手,原本高聲朗笑的她頓時停住口,小臉漲得通紅,他清楚地感受到那雙軟乎乎的小手正不停地冒汗,見證這濕答答的愛情。

沒有人開口說我們在一起吧,但接下來的事順理成章,他們結婚,生下了一個大胖小子。

傅嫂畢業後就去了建築公司,

常年住在工地的臨時工棚裡,一個城裡的姑娘在塵土飛揚的工作環境裡挺遭罪的,但她從不抱怨,也沒跳過槽,跟著一家公司幹到老。傅哥後來改行做了外貿生意,賺了不少錢,買了好幾套房,吃穿不愁。我總說他趕上了中國樓市瘋漲的紅利,他一臉無辜,再三辯稱沒有炒房,只是剛好買的時候比較早而已。

離婚那天其實兩人都在賭氣,吵架的由頭簡單得匪夷所思——他又熬夜看電視了。結婚多年,從孩子半夜哭了誰來哄,一直吵到了該誰做飯輪到誰洗碗這種重大人權問題,他們無所不吵,凡事必爭。

也是結婚後,他才發現,原來兩個人竟然可以如此不一樣。他熱衷新事物,上網看新聞逛網店玩得溜溜的,討厭做家務吃穿都很邋遢隨意,而她對新事物一點興趣都沒有,至今連上網都不會,就喜歡作息規律、健康精緻的生活。從興趣愛好、生活作息、共同話題等任意一個層面來看,你都可以輕鬆得出結論——上帝把這兩人拴在一起根本就是一個笑話。

婚姻混蛋的地方就在於,給了你無盡的想像,卻又親手毀給你看。它讓兩個人靠得那麼近,又將他們拉開那麼遠。

吵了那麼多年,誰也沒服過軟,結束戰爭的方法通常是——第二天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過。但這一天,他徹底厭倦了日復一日毫無想像力的生活,當她氣呼呼地說離了算了,他也報復性地回應道:好!

天知道,他離婚僅僅是為了能毫無愧疚地通個宵,再睡個懶覺。

從此,他想點外賣就點外賣,想熬夜多晚就多晚,想睡到幾點是幾點,除了負擔在外留學的兒子學費,他沒有太多家庭責任感束縛,沒有她在耳邊的埋怨嘮叨,也沒有她一遍遍數落他的不是,身心獲得前所未有的自由。

也有人給他介紹過物件,對方是個30歲的碩士女,優雅恬靜,在國貿一家知名外企當高管,無婚史。姑娘主動約了他兩次均遭放鴿子,從此再也沒人幫他張羅找物件的事了。

他和她也不聯繫,除了兒子回來,三人才湊在一起吃個飯。沒有誰抱怨怎麼不摘菜,怎麼不做飯,怎麼不洗碗,集體下館子去,省事省心。

她還是兢兢業業地工作,作息規律,一個人認真地生活。他們工作的地方就隔著幾百米,但她從來沒去看過他。

兒子成了他們的唯一話題,進入青春的兒子叛逆陰鬱,有一天,她的電話打過來,嗔怪說道:“你怎麼不管管兒子?”那種熟悉的感覺又來了,她像從前一樣,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家庭瑣事,使些小性子。

不同的是,以前他是厭煩,現在則有些竊喜。

他的信用卡原本綁定的一張副卡是給她用的,離婚後,他也沒去銷卡。最近幾年,他教她用信用卡,說至少要消費三筆才能免年費。某天,他的手機收到一條信用卡消費x元的短信通知,短短幾分鐘過後,另一條短信映入眼簾,這次是信用卡收到還款x元的通知。他笑了半天,覺得她還挺萌。

教她使用網購也費了老大的勁,她後來把嘴一撅說不學了,你直接給我買不就完了。之後,她需要的東西,都是她轉過錢來,他在網上下單。

他有些慶倖,離婚給了他們一個恰當的距離,不近不遠,呆著挺舒服。

如果不是父親去世,他不會覺察出自己不可抑制地老去。父親患癌那些日子,他和她天天奔波於醫院和家之間,那是他們見面最多的時候。老人在最後階段只能靠呼吸機撐著,沒有意識,好像睡著了一般,任他怎麼喚都不醒。他們互看了一眼,彼此鬢角早已陣陣白霜,皺紋潛藏在臉部各個角落,一笑起來就暴露無遺。

他真的老了,總是嚷嚷身上有老人的酸味,晨起如廁再也沒法全都尿到桶內。暑假回來的兒子,已經比他整整高出一個頭了,他需要考慮給兒子娶媳婦的事了。

父親走的那一天,他哭得像個孩子般,從此茫茫人世間,他再也沒有爸爸保護了。她在一旁,沒有說話,只是輕輕拍了他的肩膀。

那之後,他內心裡住著的一個隱秘念頭蠢蠢欲動,又被他強行抑住,在55歲生日的這天,他決定任由它自由生長。

他開始不停搬東西到她那裡。一開始只是她托他網購的東西,到後來,他每次走之前都給她留下一個小物件,說是將來也許能用上。

小到熱水壺,大到傢俱,他像螞蟻搬家一樣,打著她需要的名義。等她回過神來時,他已經堂而皇之地把鋪蓋卷搬過來了,沖她嘿嘿笑著。

這是他繼大學第一次牽住她的手後,做得最勇敢的一件事,就像她當年主動夾紅燒肉到他碗裡一樣。他不再僵持下去,佯裝輕描淡寫地說道:

“愣什麼,明天咱們重婚去吧。”

這一次,他第一次向她服軟了,心甘情願輸給了她。

他知道,在愛情面前,面子是根本沒必要存在的東西。

結婚多年,從孩子半夜哭了誰來哄,一直吵到了該誰做飯輪到誰洗碗這種重大人權問題,他們無所不吵,凡事必爭。

也是結婚後,他才發現,原來兩個人竟然可以如此不一樣。他熱衷新事物,上網看新聞逛網店玩得溜溜的,討厭做家務吃穿都很邋遢隨意,而她對新事物一點興趣都沒有,至今連上網都不會,就喜歡作息規律、健康精緻的生活。從興趣愛好、生活作息、共同話題等任意一個層面來看,你都可以輕鬆得出結論——上帝把這兩人拴在一起根本就是一個笑話。

婚姻混蛋的地方就在於,給了你無盡的想像,卻又親手毀給你看。它讓兩個人靠得那麼近,又將他們拉開那麼遠。

吵了那麼多年,誰也沒服過軟,結束戰爭的方法通常是——第二天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過。但這一天,他徹底厭倦了日復一日毫無想像力的生活,當她氣呼呼地說離了算了,他也報復性地回應道:好!

天知道,他離婚僅僅是為了能毫無愧疚地通個宵,再睡個懶覺。

從此,他想點外賣就點外賣,想熬夜多晚就多晚,想睡到幾點是幾點,除了負擔在外留學的兒子學費,他沒有太多家庭責任感束縛,沒有她在耳邊的埋怨嘮叨,也沒有她一遍遍數落他的不是,身心獲得前所未有的自由。

也有人給他介紹過物件,對方是個30歲的碩士女,優雅恬靜,在國貿一家知名外企當高管,無婚史。姑娘主動約了他兩次均遭放鴿子,從此再也沒人幫他張羅找物件的事了。

他和她也不聯繫,除了兒子回來,三人才湊在一起吃個飯。沒有誰抱怨怎麼不摘菜,怎麼不做飯,怎麼不洗碗,集體下館子去,省事省心。

她還是兢兢業業地工作,作息規律,一個人認真地生活。他們工作的地方就隔著幾百米,但她從來沒去看過他。

兒子成了他們的唯一話題,進入青春的兒子叛逆陰鬱,有一天,她的電話打過來,嗔怪說道:“你怎麼不管管兒子?”那種熟悉的感覺又來了,她像從前一樣,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家庭瑣事,使些小性子。

不同的是,以前他是厭煩,現在則有些竊喜。

他的信用卡原本綁定的一張副卡是給她用的,離婚後,他也沒去銷卡。最近幾年,他教她用信用卡,說至少要消費三筆才能免年費。某天,他的手機收到一條信用卡消費x元的短信通知,短短幾分鐘過後,另一條短信映入眼簾,這次是信用卡收到還款x元的通知。他笑了半天,覺得她還挺萌。

教她使用網購也費了老大的勁,她後來把嘴一撅說不學了,你直接給我買不就完了。之後,她需要的東西,都是她轉過錢來,他在網上下單。

他有些慶倖,離婚給了他們一個恰當的距離,不近不遠,呆著挺舒服。

如果不是父親去世,他不會覺察出自己不可抑制地老去。父親患癌那些日子,他和她天天奔波於醫院和家之間,那是他們見面最多的時候。老人在最後階段只能靠呼吸機撐著,沒有意識,好像睡著了一般,任他怎麼喚都不醒。他們互看了一眼,彼此鬢角早已陣陣白霜,皺紋潛藏在臉部各個角落,一笑起來就暴露無遺。

他真的老了,總是嚷嚷身上有老人的酸味,晨起如廁再也沒法全都尿到桶內。暑假回來的兒子,已經比他整整高出一個頭了,他需要考慮給兒子娶媳婦的事了。

父親走的那一天,他哭得像個孩子般,從此茫茫人世間,他再也沒有爸爸保護了。她在一旁,沒有說話,只是輕輕拍了他的肩膀。

那之後,他內心裡住著的一個隱秘念頭蠢蠢欲動,又被他強行抑住,在55歲生日的這天,他決定任由它自由生長。

他開始不停搬東西到她那裡。一開始只是她托他網購的東西,到後來,他每次走之前都給她留下一個小物件,說是將來也許能用上。

小到熱水壺,大到傢俱,他像螞蟻搬家一樣,打著她需要的名義。等她回過神來時,他已經堂而皇之地把鋪蓋卷搬過來了,沖她嘿嘿笑著。

這是他繼大學第一次牽住她的手後,做得最勇敢的一件事,就像她當年主動夾紅燒肉到他碗裡一樣。他不再僵持下去,佯裝輕描淡寫地說道:

“愣什麼,明天咱們重婚去吧。”

這一次,他第一次向她服軟了,心甘情願輸給了她。

他知道,在愛情面前,面子是根本沒必要存在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