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下半年教師招聘10月16日報名,11月11日開考~
最近有很多小夥伴在問小編關於教師招聘的問題,小編也是天天關注這個消息,好消息是一波接著一波啊。
第二、昭通下半年教師招聘10月16日報名!
具體的招聘資訊,隨著小編一起來看。
一、招聘原則
(一)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 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以致用的原則。
(三) 堅持統一組織,統一錄用、分級負責的原則。
(四) 堅持回避的原則。
(五) 堅持接受紀檢監察、社會輿論和群眾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物件、範圍和條件
(一)招聘物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中國公民民事權利,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強烈的教育事業心和責任感且服從安排的公民。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服務期未滿3年的“特崗”教師。
(2)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除名或開除的。
(3) 參加各級各類考試作弊尚在禁考期內的。
(4) 受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並在服刑期間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5)截止報名時已在職在編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 招聘範圍
1.專科及以下學歷的教師崗位招聘面向昭通市戶籍(含昭通生源)範圍內招考。
2.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教師崗位招聘面向全國範圍內招考。
3.市直學校所有崗位面向全國範圍內招考。
(三)招聘條件
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文化水準和專業知識,年齡在16周歲以上(200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到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的非事業單位人員、非黨政群機關工作人員(報考鄉鎮及以下崗位的考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後出生)。
1
學歷要求
(1)幼兒教師招聘。報考市直、縣(區)直幼稚園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鄉鎮及以下幼稚園教師崗位,
(2)小學教師招聘。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初級中學教師招聘。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 普通高級中學、職業高級中學和中專學校教師招聘。報考普通高級中學、職業高級中學和中專學校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
教師資格要求
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師範專業及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報名時必須取得相應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中等師範、大學專科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報名時可以不提供教師資格證,但見習期1年滿後,在辦理新錄(聘)手續時必須獲得相應所需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轉正並解除聘用。
三、招聘程式
1
招聘計畫
各縣(區)、市直各學校根據《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下達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畫的通知》(昭人社通[2017] 43號)檔所下達的招聘教師計畫進行教師招聘。
2
崗位設置和開考比例
1.各縣( 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根據下達的招聘計畫,科學合理設量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專業要求等,報市教育局審核後,統一制定招聘公告及崗位設置表,經市人社局審核後向社會發佈公告。
2、各縣(區)必須使用該縣(區)招聘計畫總數5%的崗位定向招聘少數民族(包括限招少數民族漢語教師崗位)。
3、各縣區小學教師崗位限在村完小及以下學校設崗。
4.筆試開考比例為1:3(限招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崗位、村完小及以下學校崗位、中專和職高緊缺專業課教師崗位可不受此開考比例限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相應削減招聘崗位或招聘人數。
3
報名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
2.報名地點:
(1)報考縣(區)學校的崗位到各縣(區)教育局報名。
(2)報考市直學校的崗位到昭陽區教育局報名。
3.報名有關事項要求:
(1)考生根據各縣( 區)及市直學校所設崗位,以縣(區)或市直學校為單位分層次分學科報考,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崗位報名,不允許多報、重報,若出現多報、重報,一經查實,即取消相應考錄資格。
(2)報名時須持本人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名簿等原件和影本各一份(影本由資格審查單位注明“與原件相符等字樣”,並簽署經辦人姓名)及一張近期免冠半身照。
(3)報考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報本縣(區)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人社局牽頭組織,市教育局具體負責制卷、准考證製作、考點考場設置、組織筆試、閱卷等考務工作。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1
筆試科目及內容:
筆試科目設專業知識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稚園的是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合卷)兩個科目,每科目各占100分,滿分200 分。
(1)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考試範圍以現行高等師範院校、中等師範學校及現行高中、初中、小學、幼稚園教材為參考教材。
中專學校的專業筆試科目以《昭通市2017年中專、中小學、幼稚園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備註欄中明確的考試科目為准。
中學(含高中、職業高中、初中)設語文、數學、美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美術、音樂、資訊技術等13個學科。
小學設語文、數學、莢語、美術、音樂、體育、資訊技術、品德與社會(生活)、科學等9個學科。
幼兒設幼稚教育1個學科。
(2)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卷)
中學(含中專、高中、職高、初中) 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及《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
小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及《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
幼稚園的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心理學考試大綱》、《衛生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幼稚園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
2
筆試時間:
2017年11月11日
上午 9:00一11:00 專業知識
下午14:30-16:30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稚園的是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合卷)。
3
考點設置:
在昭陽區(具體地點以准考證為准)。
4
.筆試成績要求
所有崗位各考試類別筆試有效成績平均分的70%為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限招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崗位為筆試有效成績平均分的60%)。
(五)面試
1.縣(區)面試工作由各縣區)人社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市直學校面試工作由昭陽區組織實施。
2.參加筆試人員確定進入面試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加政策加分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進入面試。若按1:2的比例,最後一名出現考分並列時,則並列的考生都進入面試。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式。
4、報考限招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崗位的,需進行該崗位要求的民族語言測試,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步的招聘程式。
(六)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x40%+面試成績X60%。
按招聘人數與進入下一 步招聘程式人數1:1的比例, 若最後一 名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時,則由筆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式,若筆試成績再相同,則由專業知識成績高者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式。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1.體檢
(1)體檢工作由各縣(區)教育局按照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統一安排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市直學校的體檢工作由昭陽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雲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
(2)若出現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各縣(區)教育局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各縣(區)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進行考察,報考市直學校體檢合格者的考察由市教育局組織。
3.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後,市教育局、各縣( 區)教育局對考核合格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公示後,若出現放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況,不再遞補。
(八) 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1.擬聘人員選崗
經公示確定擬聘人員後,由各設崗縣( 區)人社局、教育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根據昭通市2017年中專、中小學、幼稚園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的崗位,分層次分學科組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確定擬聘人員具體崗位。若有綜合成績相同排名的採取抽籤方式決定選崗先後順序。
2. 辦理擬聘人員手續
崗位選定後,各縣(區)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由縣(區)教育局、人社局報送市教育局進行複審並簽署意見後,報市人社局按有關規定辦理錄(聘)用手續。市直學校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由市教育局報送市人社局按有關規定審批,並按昭通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辦理錄(聘)用合同手續。
四、加分政策
(一)對昭通市優秀運動員,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體局、昭通市教育局關於對優秀運動員就業升學給予政策性優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號檔)精神執行加分,但所加分值只計其中最高一項,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交由市文體局出具的證明及相關資料。
(二)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資格複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係);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資格審核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並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係)。
以上兩項加分,若有並列加分項,只選擇最高一項給子加分,不累計加分。
五、其它事項
(一)凡已錄(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者,取消錄(聘)用資格。新錄用到鄉鎮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鄉鎮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前3年必須在本鄉鎮工作,3年後可以在鄉鎮之間流動,服務期(含試用期)滿2年後可以參加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上級機關事業單位不得借調或調動。
(二)根據雲價收費[2011]15號檔。考試科目兩科,每科收費50元,共計每位考生收取考試費用100元。
(三)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招聘工作。
六、本辦法由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昭通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來源|@昭通日報
審核|鄧龍啟 楊玉昆
編輯|曾巍 校對|李潔
投稿郵箱:17181191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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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設置和開考比例
1.各縣( 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根據下達的招聘計畫,科學合理設量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專業要求等,報市教育局審核後,統一制定招聘公告及崗位設置表,經市人社局審核後向社會發佈公告。
2、各縣(區)必須使用該縣(區)招聘計畫總數5%的崗位定向招聘少數民族(包括限招少數民族漢語教師崗位)。
3、各縣區小學教師崗位限在村完小及以下學校設崗。
4.筆試開考比例為1:3(限招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崗位、村完小及以下學校崗位、中專和職高緊缺專業課教師崗位可不受此開考比例限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相應削減招聘崗位或招聘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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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
2.報名地點:
(1)報考縣(區)學校的崗位到各縣(區)教育局報名。
(2)報考市直學校的崗位到昭陽區教育局報名。
3.報名有關事項要求:
(1)考生根據各縣( 區)及市直學校所設崗位,以縣(區)或市直學校為單位分層次分學科報考,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崗位報名,不允許多報、重報,若出現多報、重報,一經查實,即取消相應考錄資格。
(2)報名時須持本人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名簿等原件和影本各一份(影本由資格審查單位注明“與原件相符等字樣”,並簽署經辦人姓名)及一張近期免冠半身照。
(3)報考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報本縣(區)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人社局牽頭組織,市教育局具體負責制卷、准考證製作、考點考場設置、組織筆試、閱卷等考務工作。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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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及內容:
筆試科目設專業知識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稚園的是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合卷)兩個科目,每科目各占100分,滿分200 分。
(1)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考試範圍以現行高等師範院校、中等師範學校及現行高中、初中、小學、幼稚園教材為參考教材。
中專學校的專業筆試科目以《昭通市2017年中專、中小學、幼稚園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備註欄中明確的考試科目為准。
中學(含高中、職業高中、初中)設語文、數學、美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美術、音樂、資訊技術等13個學科。
小學設語文、數學、莢語、美術、音樂、體育、資訊技術、品德與社會(生活)、科學等9個學科。
幼兒設幼稚教育1個學科。
(2)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卷)
中學(含中專、高中、職高、初中) 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及《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
小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及《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
幼稚園的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心理學考試大綱》、《衛生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幼稚園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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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時間:
2017年11月11日
上午 9:00一11:00 專業知識
下午14:30-16:30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稚園的是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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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設置:
在昭陽區(具體地點以准考證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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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要求
所有崗位各考試類別筆試有效成績平均分的70%為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限招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崗位為筆試有效成績平均分的60%)。
(五)面試
1.縣(區)面試工作由各縣區)人社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市直學校面試工作由昭陽區組織實施。
2.參加筆試人員確定進入面試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加政策加分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進入面試。若按1:2的比例,最後一名出現考分並列時,則並列的考生都進入面試。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式。
4、報考限招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崗位的,需進行該崗位要求的民族語言測試,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步的招聘程式。
(六)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x40%+面試成績X60%。
按招聘人數與進入下一 步招聘程式人數1:1的比例, 若最後一 名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時,則由筆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式,若筆試成績再相同,則由專業知識成績高者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式。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1.體檢
(1)體檢工作由各縣(區)教育局按照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統一安排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市直學校的體檢工作由昭陽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雲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
(2)若出現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各縣(區)教育局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各縣(區)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進行考察,報考市直學校體檢合格者的考察由市教育局組織。
3.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後,市教育局、各縣( 區)教育局對考核合格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公示後,若出現放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況,不再遞補。
(八) 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1.擬聘人員選崗
經公示確定擬聘人員後,由各設崗縣( 區)人社局、教育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根據昭通市2017年中專、中小學、幼稚園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的崗位,分層次分學科組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確定擬聘人員具體崗位。若有綜合成績相同排名的採取抽籤方式決定選崗先後順序。
2. 辦理擬聘人員手續
崗位選定後,各縣(區)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由縣(區)教育局、人社局報送市教育局進行複審並簽署意見後,報市人社局按有關規定辦理錄(聘)用手續。市直學校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由市教育局報送市人社局按有關規定審批,並按昭通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辦理錄(聘)用合同手續。
四、加分政策
(一)對昭通市優秀運動員,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體局、昭通市教育局關於對優秀運動員就業升學給予政策性優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號檔)精神執行加分,但所加分值只計其中最高一項,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交由市文體局出具的證明及相關資料。
(二)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資格複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係);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資格審核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並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係)。
以上兩項加分,若有並列加分項,只選擇最高一項給子加分,不累計加分。
五、其它事項
(一)凡已錄(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者,取消錄(聘)用資格。新錄用到鄉鎮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鄉鎮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前3年必須在本鄉鎮工作,3年後可以在鄉鎮之間流動,服務期(含試用期)滿2年後可以參加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上級機關事業單位不得借調或調動。
(二)根據雲價收費[2011]15號檔。考試科目兩科,每科收費50元,共計每位考生收取考試費用100元。
(三)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招聘工作。
六、本辦法由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昭通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來源|@昭通日報
審核|鄧龍啟 楊玉昆
編輯|曾巍 校對|李潔
投稿郵箱:17181191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