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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發展,上海市發佈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規劃

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了《上海市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規劃》的通知,規劃中強調要深入推動上海市未來五年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確保實現本市“十三五”節能低碳各項目標任務。

交通領域。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堅持並完善小客車管控政策,繼續鼓勵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加大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加強智慧交通建設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鼓勵發展拼車、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等共用出行模式。持續優化線路組織和運輸方式,淘汰老舊飛機、船舶和車輛,全面完成鐵路電氣化改造。大力推進交通樞紐、場站節能改造和清潔能源替代。

公告原文如下:

上海市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規劃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總體部署,深入推動本市未來五年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確保實現本市“十三五”節能低碳各項目標任務,根據《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制定本規劃。

一、回顧“十二五”情況、分析未來形勢

(一)“十二五”工作成效

“十二五”時期是本市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面推進並取得重大進展的五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上海不斷完善體制機制,持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區聯手,廣泛發動全社會合力推進,全市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1.節能低碳目標超額完成

“十二五”時期,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累計下降25.45%和28.58%,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2015年,全市綜合能源消費總量為1.14億噸標準煤,顯著低於原定控制目標。

圖1“十二五”上海市能耗總量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

主要用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主要耗能產品單位能耗水準全面下降。火力發電、精品鋼等30項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達到或保持國內外行業先進水準,原油加工等14項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持續下降。旅遊飯店、市級機關、醫院單位建築面積能耗累計下降8%以上。航運單位周轉量能耗累計下降25%以上。

2.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低碳轉型成效顯著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基本形成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2015年,全市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67.8%。強化鋼鐵石化等重化工行業總體規模控制,推進實施羅涇、吳淞、吳涇、高橋、桃浦等重點區域轉型調整。持續淘汰落後產能,累計實施淘汰專案4296項,相當於減少能耗439萬噸標準煤。

大幅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全面實現全市分散燃煤(重油)鍋爐和窯爐的清潔能源替代,煤炭消費總量削減超過1100萬噸,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下降近13個百分點。風電和光伏發電爆發式增長,2015年,裝機容量分別達到61萬千瓦和29萬千瓦,分別比2010年增長2倍和14倍。天然氣和外來水電核電等低碳能源的使用量大幅增加,全市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3.8個百分點,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6.8個百分點。

3.重點專案工程有力實施

大力實施節能低碳項目。累計推廣節能燈796.2萬隻、節能家電329萬台,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5.77萬輛,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40.37萬輛、高耗能落後機電設備21081台、S7及以下系列變壓器11530台。組織實施重點工業節能技改專案398項,實現節能量99.4萬噸標準煤。完成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面積1335萬平方米,已頒發綠色建築標識專案面積2667萬平方米。實施船舶動力裝置節能技改、港口輪胎式集裝箱龍門起重機(RTG)油改電等153個項目,實現節能量27.1萬噸標準煤。

推進林業碳匯和適應氣候變化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郊區林地和中心城區公共綠地建設,完成造林22.5萬畝,201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15.03%。加快實施防汛排澇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形成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區域除澇、城鎮排水的“四道防線”。

4.政策體系和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完善

持續完善“部門聯動、條塊結合”的工作管理模式,探索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每年對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縣分解節能低碳目標任務,並開展考核評價。先後出臺64項扶持政策,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節能低碳政策體系。針對節能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新能源利用、節能低碳產品技術推廣和能力建設等重點支援領域,逐年加大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累計投入市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113億元。實施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居民階梯電價、階梯水價和階梯氣價等價格政策,利用價格杠杆引導企業和居民節約能源資源。

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和碳排放管理。建成全市大型公共建築和機關辦公建築“1+17+1”能耗監測平臺,實現1288幢重點樓宇分項計量聯網。推進646家工業、交通領域重點用能單位和855幢大型樓宇實施能源審計。制定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合理用能指南等標準指南近80項,組織開展能效對標達標,實施節能監察執法。形成重點用能單位每年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常態化機制。

5.低碳試點示範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面推進

2013年,正式啟動本市碳交易市場,將重化工業和航空港口等16個行業191家單位納入交易範圍,形成了一套以《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為基礎,多位元階、多層次的管理檔及交易規則,企業履約清繳率連續三年達到100%。試點三年期間,碳市場配額和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累計成交5110.8萬噸,成交金額6.21億元,在全國7個試點市場中位居首位。

上海被列入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後,制定《上海市開展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工業、建築、交通、能源等重點領域低碳轉型和基礎能力提升。開展各具特色的低碳試點示範,推進閔行、崇明、青浦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範區,推動上海化工區、上海金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選擇長寧虹橋地區等8個區域、徐匯淩雲社區等11個社區分別開展首批市級低碳發展實踐區和低碳社區試點,推進66家公共機構完成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

應對氣候變化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每年編制全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建立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制度。培育400多家節能服務企業、10家碳排放核查機構等一批專業人才隊伍。成立上海市氣候變化研究中心,開展上海地區氣候變化規律和未來氣候變化趨勢等基礎研究。

6.全社會參與踐行節能低碳

每年6月舉辦“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上海主題宣傳活動,發動全社會開展節能低碳示範踐行。組織開展具有上海特色的貫穿全年的“城市生活、樂享低碳——市民低碳行動”,宣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理念。相關政府部門、市經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等開展“百萬家庭低碳行,垃圾分類要先行”、“無車日暨公交出行宣傳周”、節能減排(JJ)小組、節能減排立功競賽等系列活動。

(二)“十三五”時期面臨形勢和問題

“十二五”期間,本市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與國際大都市先進水準、國家低碳發展要求、上海自身低碳轉型需要以及廣大市民環境改善期望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從國際對標看,控制碳排放、實現低碳發展已經成為國際大都市的主流共識,紐約、倫敦、東京等城市均提出了有力的二氧化碳總量削減目標,並將低碳綠色發展作為城市核心發展戰略之一,以及展示城市國際形象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方面。上海需要進一步強化低碳發展理念、明確目標路徑、創新制度措施。

從國家要求看,國家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放在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進行了一系列的部署要求,並明確提出全國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的目標。上海要繼續爭當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應當比全國更早達峰,更好發揮全國低碳城市試點的示範引領作用,積極探索特大城市低碳發輾轉型經驗,為全國綠色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從城市發展內在需要看,資源環境問題已成為制約上海當前和未來發展的突出短板,本市在明確提出人口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目標的同時,也迫切需要明確能源消費和碳排放峰值目標,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作為硬約束,促進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特別是要扭轉本市重化工業比重過高、煤炭等高碳能源總量過大等狀況。此外,作為超大型河口城市,上海受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和海平面上升影響的風險更大,亟需提升重點領域和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從市民期盼看,更加美好的宜居家園、更高品質的城市生活,對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提出更高要求。本市能源消費包括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偏高,是大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但與國際同類城市相比,人均生活用能仍處於偏低水準。既要保障居民生活品質提高產生的合理用能增長需求,又要控制源於能源消費產生的污染排放,亟需在能源總量控制、結構優化、效率提升、清潔利用等方面採取更加強有力的措施。

總體來說,一方面,“十三五”期間上海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面臨更大壓力,目標任務更重,而進一步挖掘節能降碳潛力、深入推進產業和能源結構低碳轉型的難度加大。另一方面,未來推進低碳轉型也出現了新的有利因素,特別是低碳綠色為核心的全球能源技術革命加快孕育、上海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速推進、全社會低碳轉型的共識氛圍日趨濃厚、全國碳市場和電力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也為“十三五”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前所未有的機遇。

二、明確“十三五”發展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總體部署,緊緊圍繞到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四個中心”、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科技創新中心基本框架的奮鬥目標,把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作為推動轉型發展、建設宜居城市和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抓手,以能耗和碳排放總量及強度雙控為統領,以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優化為關鍵,以強化法律約束和完善市場機制為保障,以節能低碳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為支撐,以全社會共同參與和監督推進為基礎,有效控制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全面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在全國率先形成綠色低碳的發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二)基本思路

——深化強化總量和強度“雙控”。聚焦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繼續落實能耗、碳排放的強度控制,完善並強化能耗和煤炭消費的總量控制制度。

——繼續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並重。積極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強氣候變化影響風險評估,提升應急預警和基礎設施適應能力。

——協同推動節能低碳和污染防治。聚焦重化工等高載能、高排放行業,聚焦煤炭、油品等高碳能源品種,嚴控增量、壓縮存量、優化結構,從源頭上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對碳排放和環境污染的影響。

——全面實施國際先進水準對標。瞄準國際最先進水準,完善本市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合理用能指南等能效標準體系,全面實施主要用能領域、重點行業以及主要用能產品的能效對標達標。

——持續完善引逼結合機制制度。加大政府資金、價格、金融等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深入推進碳交易,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加強監管執法,督促用能排放主體切實履行各項法定義務。

——進一步強化全社會多方共治。在節能低碳工作中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進一步發揮公眾和社會組織的推進作用,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和全社會合力。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能源消耗、碳排放總量和強度得到有效控制,為本市儘早達到碳排放峰值奠定基礎;主要用能領域的能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用能強度明顯下降;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準;能源結構進一步低碳化,天然氣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續上升;節能低碳技術應用加快推進,節能低碳產業快速發展;碳匯能力進一步增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

2.2020年具體目標

——總量與強度:全市“十三五”能源消費總量淨增量控制在970萬噸標準煤以內,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2357億噸標準煤以內;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在2.5億噸以內;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7%、20.5%。

——能源利用效率:主要工業行業產品單位能耗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準;航空、航運和道路交通運輸單位能耗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公共機構和大型公共建築能效水準顯著提升。

——能源結構:煤炭消費總量及其占一次能源比重明顯下降;本地風電、光伏裝機容量分別達到140萬和8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4%,其中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

——節能低碳技術和產業:工業、交通、建築、能源等領域推廣先進適用的節能低碳技術;培育一批國內領先的節能低碳龍頭企業,成為我國重要的節能低碳技術創新中心和產業高地。

——碳匯能力:森林覆蓋率達到18%,碳匯能力明顯提升。

——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城市氣候變化基礎科學研究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準,重點行業和薄弱區域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

(四)目標分解

按照“條塊結合、市區聯動”的方法,基於“確保全市節能目標完成、盡可能與節能工作成效相掛鉤、兼顧可行性和操作性”等原則,將全市能耗總量和強度、碳排放強度控制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和各區。

根據各區節能責任、節能潛力、節能能力等因素,對強度指標分三檔設定。在能耗總量上,各區能耗年均增速均為不超過2%,略高於全市平均水準。

三、繼續加大結構調整力度

(一)持續調整產業結構

大力發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按照“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服務化”的要求,促進產業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以現代服務業為主、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先進製造業支撐的新型產業體系。全市工業園區要提高節能低碳准入要求,大力推進綠色轉型和內涵升級。

嚴格控制重化工業發展規模及能耗。加快推進吳淞、高橋、吳涇等重點地區整體轉型,推動寶鋼、高橋石化、上海石化、華誼、化工區等重點企業和區域的轉型升級,實現鋼鐵行業、化工行業總體規模和用能總量明顯下降。原則上限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項目。

加大落後產能調整力度。推動能耗高、附加值低的工序和產品調整淘汰;實現園區外四大工藝(鍛造、鑄造、電鍍、熱處理)生產點等行業總量減半;基本完成有色金屬冶煉、再生鉛再生鋁生產、磚瓦、建築陶瓷等行業整合。推動普陀桃浦、浦東合慶等50個重點區域3500家企業調整。

(二)大力優化能源結構

明顯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全面完成集中供熱及熱電聯產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小灶爐的關停,並對發電、鋼鐵、化工三個煤炭集中消費行業的全部七家用煤企業進行年度目標分解和考核。發電行業優先安排能效水準高、排放低的機組發電,推動電廠使用優質煤,探索通過發電權交易等方式降低本地煤電機組發電量。鋼鐵行業逐步減少直接燃燒和煉焦用煤,化工行業嚴格控制原料用煤。

進一步提高低碳能源比重。在發電、供熱、交通等領域增加天然氣應用,到2020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比重力爭提升至12%。有序增加市外來電用量,進一步加大風電、光伏、光熱、生物質等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力度,新增風電裝機80萬千瓦、光伏裝機50萬千瓦。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4%,其中,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爭達到1.5%。

四、持續提升重點領域能效水準

(一)推進工業節能低碳

鋼鐵行業。推動鋼鐵行業發展以廢鋼為原料的電爐短流程工藝,降低鐵鋼比,實施焦爐和燒結改造、爐渣餘熱資源利用、低溫餘熱利用等節能技術改造。

化工行業。推進化工行業優化乙烯生產原料結構,探索使用乙烷替代石腦油,實施烯烴裝置冷卻迴圈水系統優化、芳烴裝置低溫熱綜合利用,以及相變複合熱交換、螺杆膨脹動力機、超聲波除垢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推動硝酸生產行業減少氧化亞氮排放。

電力行業。加快實施燃煤發電機組節能環保改造,推廣實施風機運行優化、脫硫島煙氣餘熱回收、等離子點火等節能技術。2020年,全市火電廠供電煤耗不高於296克標準煤/千瓦時。完成運行超過20年的S9及以下型號配電變壓器淘汰並鼓勵提前淘汰。2020年,全市電網線損率下降至5.85%。

其他行業和領域。在電子、醫藥、汽車等行業實施製冷系統改造,在機械、輕工、石化行業實施空壓機設備和管網系統改造。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推動半導體和電力設備生產等行業減少六氟化硫(SF6)、全氟化碳(PFCs)排放。推進500台燃氣工業鍋爐能效提升。

(二)發展綠色低碳交通

城市交通。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堅持並完善小客車管控政策,綠色交通出行比重不低於80%。到2020年,建成800公里軌道交通網絡。力爭形成500公里公交專用道,進一步提高地面公交的便捷性和服務水準。繼續鼓勵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加大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達到26萬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車比例達到50%以上,中心城公交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加強智慧交通建設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鼓勵發展拼車、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等共用出行模式。

航空運輸。優化航路航線和航班組織,淘汰老舊機型。繼續開展加裝小翼、發動機改造等節能改造。全面完成機場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場內特種車輛油改電。探索開展生物航空燃料應用試點。加強空調系統、照明系統等節能改造,推進綠色機場建設。

水路運輸。推進外高橋進港鐵路結合滬通鐵路建設,進一步推廣海鐵聯運、江海直達運輸,集裝箱水水中轉比重力爭提高到50%以上。優化船隊結構,淘汰老舊船舶,適應船舶大型化發展趨勢。實施船舶球鼻艏改造、加裝舵球節能裝置等節能改造。開展液化天然氣(LNG)船舶和黃浦江電動客船試點。大力發展碼頭船舶岸基供電,推進綠色港口建設。

陸路運輸。推行公路甩掛運輸等高效運輸組織方式,繼續推進老舊車輛淘汰。加大天然氣加氣站建設力度,進一步推廣應用液化天然氣(LNG)道路運輸車輛,完成港區內集裝箱卡車清潔能源替代。全面完成鐵路電氣化改造。加強公路、鐵路樞紐的節能照明、變頻技術改造,開發場站屋面分散式光伏項目。

(三)發展節能低碳建築

新建建築。新建民用建築全部嚴格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其中單體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築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築達到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低碳發展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域內新建公共建築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比例不低於70%。在區域規劃、土地招拍掛、專案報建、方案審批、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加強綠色建築標準執行的全過程監管。推廣綠色建築運行標識,引導建築在綠色設計的基礎上實現綠色運行。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新建建築門窗傳熱係數不大於22W/(m2·k),建築物外窗及陽臺門氣密性等級不低於6級。大力推動新建民用建築採用遮陽技術。鼓勵新建建築採用天然氣分散式供能系統,新建建築具備安裝使用條件的,優先使用天然氣分散式供能系統。

既有建築。大力推廣適宜本市的高效空調、熱泵、帶熱回收新風系統、外遮陽等建築節能技術;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的照明產品、風機、水泵、熱水器、電梯及節水器具等。制定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適宜技術推廣目錄。結合舊住房綜合改造,開展“平改坡”、門窗、遮陽等節能改造。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翻新和裝修與改擴建工程,須同步實施相應的建築節能改造工程。完成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面積不低於1000萬平方米。加強路燈等市政公共設施節能。加強建築設備節能調適,完善建築運行的節能管理,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空調溫度設置標準。

公共機構。切實發揮公共機構的引領作用,持續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實施公共機構用能運行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強能耗統計基礎管理,深入實施市、區兩級公共機構能耗資料網上直報。加快實施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分項計量安裝與能耗監測平臺聯網,市級、區級公共機構能耗公示覆蓋率分別達到90%、60%以上。完成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建築能源審計200家。推進機關、學校、醫療衛生等公共機構的能效對標管理,繼續鼓勵和推進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開展節能改造。

商業商務樓宇和旅遊飯店。持續開展示範創建工作,擴大低碳示範商店、綠色低碳商場、節能環保大型綜合超市、綠色飯店等創建範圍,並將節能降耗指標作為示範創建、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與覆核的內容之一。以合理用能指南為依據,加強能效對標管理。

資料中心。嚴格控制新建資料中心,確有必要建設的,必須確保資料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優於1.5,從主設備選型、機房建設等方面降低能耗,推廣機房冷熱氣流佈局優化、精確送風、熱源快速冷卻等措施。全面推進既有資料中心節能改造。

綠色施工。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築,創建國家住宅產業現代化示範城市,符合條件的新建建築必須採用裝配式技術,到2020年,裝配式建築單體預製率達到40%以上。加大全裝修住宅推廣力度,推廣輕質內隔牆、整體廚衛等部品部件應用,外環內的商品住宅原則上實施全裝修,逐年提高外環外商品住宅項目全裝修比例。加大建築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力度。

五、控制農業和廢棄物處置溫室氣體排放,提升碳匯能力

(一)控制農業溫室氣體排放

推廣低排放高產水稻品種,控制稻田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鼓勵使用有機肥,因地制宜推廣低碳迴圈生產方式。結合高效生態農業建設,推廣深松深耕等保護性耕作技術,提升土壤有機質,增加碳匯。加強畜禽養殖場管理,大幅減少畜禽養殖總量,減少農業養殖溫室氣體排放。深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

(二)降低廢棄物處置溫室氣體排放

大力推進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推廣綠色帳戶,推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生活垃圾清運體系的協同銜接,形成生活垃圾從分類、收運、資源化利用到末端處理的完整體系。到2020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推進垃圾填埋場填埋氣資源化利用,減少甲烷直接排放。推廣先進污泥處理技術,降低污泥發酵產生的甲烷排放。

(三)加強城市碳匯建設

以沿海防護基幹林帶、防污染隔離林、自然保護區、楔形綠地、濱水綠廊、大型公園綠地、郊野公園建設為重點,到2020年,初步形成“環形放射狀”的基本生態網路空間體系框架。進一步提升郊區森林面積和森林覆蓋率。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18%,森林植被碳儲量300萬噸,碳匯增量達到60萬噸二氧化碳/年。促進崇明東灘濕地生態修復與保護,提高本市重要濕地的管理水準。

六、全面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一)提高城市重點領域適應能力

提升城市防汛能力。提高雨水排水設計標準,深化研究黃浦江河口建閘工程,實施蘇州河段深層排水調蓄管道系統工程試驗段建設,推進吳淞江行洪工程建設。強化主海塘和堤防建設,實施海岸帶綜合整治修復工程。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提高新建、改建廣場道路的透水磚鋪裝率,增強雨水自然下滲。

強化能源和水資源供給保障。優化本市電力、天然氣、石油等能源輸送、儲備系統佈局,強化能源供應應急管理。提高天然氣氣源供應和儲備調峰能力;提高地下變電站、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等基礎設施應對氣候變化和極端氣候事件的能力。提高特高壓輸電線路等重要輸電通道、骨幹線路的抗冰能力和供電可靠性。加強水源地保護,建設完成黃浦江上游水源地工程。

加強交通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提高軌道交通區間、地下道路、隧道排水,道路路面耐高溫耐積水以及港口水利設施抗風抗浪等能力。將極端氣候事件監測預警納入城市交通設施規劃與建設中,改善車輛和場站設施應對極端天氣的防護能力。

提升農業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改進作物品種佈局,有計劃地培育和選用抗蟲、抗旱、抗澇、抗高溫和低溫等抗逆品種。提高農業抗災預警能力。

(二)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基礎能力

完善風險管理和預警體系。針對颱風、暴雨等極端氣候事件,加快推進城市風險源排查監控和重大隱患治理等基礎工作。強化氣象、衛生、交通、電力、海事、農業等部門預警資訊聯動,建設針對重點區域、脆弱人群的預警資訊發佈系統和聯合應急指揮體系,建立多層次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氣候變化災害風險分擔機制。

加強適應氣候變化基礎研究。研究海平面上升、強降水、極端高(低)溫、颱風、霧霾等極端氣候事件發展趨勢,加強防洪排澇、能源資源供應、交通等重點領域應對氣候變化風險評估和對策研究。研究能源、防汛和交通等領域適應氣候變化的標準和技術導則,逐步建立城市建設設計參數適應氣候變化增量的標準體系。整合氣象、水文、農業、環境、能源、健康和交通等領域相關資料,建立氣候變化資料共用平臺和機制。

七、建設低碳社會

(一)加大低碳宣傳力度

依託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無車日、地球日等開展節能低碳主題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報刊、雜誌及新媒體廣泛宣傳,樹立低碳先進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社會氛圍,引導廣大市民從衣、食、住、行、用等多方面踐行低碳。積極宣導市民參與低碳出行、光碟行動、衣物再利用、造林增匯等活動。大力開展生態文明校園建設活動,結合教育實踐普及生態文明知識。針對個人低碳行為探索建立綠色低碳積分機制。

(二)推廣節能低碳產品

鼓勵購買使用節能家電、燃氣灶具和高效照明燈具。“十三五”期間,推廣高效空調500萬台、高效照明產品5000萬隻、高效電機和再製造電機200萬千瓦。深入推廣應用能效標識制度,建立完善低碳產品認證和碳標識制度,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低碳產品。政府採購優先考慮具有節能低碳標識的產品。鼓勵商場設立節能低碳產品銷售專區。

(三)實施試點示範工程

低碳發展實踐區。總結推廣首批低碳發展實踐區經驗做法,進一步擴大實踐區試點範圍。構建低碳發展實踐區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優化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區域低碳發展實用技術目錄。推進區域能源供應、慢行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低碳技術應用。創建近零碳排放示範區。

低碳社區。深入推進低碳社區試點。宣貫節能低碳理念、知識,宣導低碳文化,鼓勵居民踐行節電節水、綠色出行、垃圾分類等低碳行為,進一步引導社區居民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區建設和管理模式。

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建設30個低碳工業園區,建立園區低碳管理制度,推進分項計量和能源、環保線上監測網路建設,加強集中供能、可再生能源、智慧微網、綠色物流等推廣應用。

八、大力發展節能低碳產業與技術

發展壯大節能低碳服務產業。鼓勵引導製造業延伸發展節能低碳服務業,加快發展碳核查、碳資產管理、碳審計等服務企業。發展一批具備系統總集成總承包服務能力的專業節能服務公司,培育一批具備國內乃至國際影響力的節能服務品牌企業。

大力發展節能低碳裝備製造業。在終端用能領域,重點發展高效變頻電動機、風機、水泵、空壓機、磁懸浮空調、高效燃氣鍋爐等設備。在分散式能源領域,重點發展小型燃氣輪機、蓄冷/蓄熱和分散式能源集成系統及裝備。在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高效光伏元件、太陽能熱發電、海上風電、電動汽車電池及充電樁等設備。在資源迴圈利用領域,重點發展汽車零部件、高端裝備等再製造,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再製造產業和工業固廢利用示範基地。

推進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加強對先進儲能、新一代超超臨界發電、高效低碳燃氣輪機、高效太陽能利用、大型風電、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氫能與燃料電池、核電、碳捕獲、利用與封存、固體廢棄物處理等節能低碳關鍵技術攻關,在重點區域和行業推進應用示範,引導形成技術研發、示範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

九、創新完善重要機制制度

(一)嚴格實行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

落實指標分解和考核。將全市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及強度指標分解到主要用能領域和各地區,並每年進行考核評價。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進一步分解落實。

嚴控新增項目用能。建立新上重大用能項目與各區、部門能耗總量分解指標的掛鉤機制。優化節能審查制度,完善能評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新增專案節能審查閉環管理。

嚴格實施重點單位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根據“總量控制、責任共擔”的原則,對本市重點用煤企業年度用煤目標實施分解,並進行年度考核。將年度目標完成情況與市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以及其他資金扶持政策掛鉤,進一步督促相關企業落實責任。

(二)完善強化重點單位節能控碳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全市統一的能耗監測資訊平臺。堅持實施重點用能單位、重點碳排放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狀況報告“雙報”制度,基本實現本市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築用電分項計量和聯網全覆蓋,逐步擴大工業等領域重點用能單位用能線上監測系統的覆蓋面,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平臺對監管部門、業主單位和協力廠商節能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開展大型公共建築需求側管理試點示範專案。

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監督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每年對全市重點用能單位下達節能目標,對目標完成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佈。

督促用能單位進一步強化節能控碳管理。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落實健全能源管理機構、設立能源管理崗位、開展內部能源審計和計量管理等相關工作,督促用能單位加強節能管理並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停止使用和生產不符合相關能效標準的產品和設備。

(三)全面實施能效領跑者和對標達標制度

樹立能效標杆。定期評定發佈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終端用能產品、用能企業名單和公共機構名單,樹立能效“領跑者”。對“領跑者”加大宣傳力度,在產品技術研發推廣、財政相關資金補貼獎勵等方面優先支援。逐年提高能效“領跑者”的能效指標,並適時將能效“領跑者”指標納入能耗限額標準體系。

推動對標達標。推動各類用能單位與本領域能效“領跑者”進行能效水準對標,制定追趕達標行動方案,明確節能挖潛目標和專案舉措。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為抓手,要求所有新建專案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對能效水準低於本行業相關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品和企業,要限期予以淘汰整改,不能按期實現淘汰整改目標的,實行全社會公示,並執行差別電價、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等懲戒措施。

(四)深入推進碳交易和合同能源管理

深化碳市場建設。做好與全國碳市場的銜接。充分發揮試點優勢,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加強對國內其他地區參與碳交易的能力支援。進一步深化本地碳市場,發揮碳排放交易制度對碳排放的控制作用,探索實施碳排放配額有償分配。依託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加強碳金融創新,積極發展碳排放現貨市場,穩步推進遠期等衍生品市場,努力將上海建成全國重要的碳交易平臺和碳金融創新中心。

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進一步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專案的財政支持力度。在公共機構率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供項目對接、培訓宣傳等服務。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協力廠商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公共信用平臺。鼓勵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創新,為使用者提供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能源託管等專業服務。

(五)完善綠色投融資機制

拓寬融資管道。組織推動相關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和綠色企業債券。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援開發綠色債券指數、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相關產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碳排放資訊披露制度。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降低綠色信貸的融資成本,加大綠色信貸推廣力度。在政府產業類扶持資金中將綠色低碳技術和相關企業列為重要支持對象。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領域。

加快金融機構產品和服務創新。推廣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專案權益抵押融資模式,探索節能低碳項目未來收益權、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碳排放配額等抵押貸款等方式,拓寬節能低碳服務企業融資,不斷完善節能低碳領域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

(六)實施節能低碳技術和產品推廣機制

發佈低碳技術和產品目錄。建立低碳技術和產品評價導則,定期開展低碳技術遴選和評定,發佈《上海市節能低碳技術和產品目錄》和應用案例,推廣有效應用模式。

建立節能低碳技術與產品推廣平臺。彙聚行業協會、金融機構、技術產品供應商、用能單位等相關主體,提供資訊共用、技術評價、項目撮合、融資等一條龍服務,組織建設低碳技術應用示範中心,加大推廣的力度和成效。

十、落實保障措施

強化組織領導。在本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下,進一步健全“市區聯動、條塊結合”的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管理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目標責任,協同推進節能降耗、污染減排、新能源發展和適應氣候變化等方面工作。強化年度工作計畫制定與實施,逐年落實各項目標任務。

完善法規政策。結合國家有關立法進展情況,按照法定程式適時啟動本市節約能源條例修訂工作,探索研究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法規。加快制訂和完善節能審查制度、重點用能單位管理制度、能源和碳排放總量及強度雙控制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能效對標達標制度、節能低碳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制度,推進重點任務的落實。嚴格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加強規劃引導,在城鄉規劃中落實低碳理念和要求,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佈局。

增加政府資金投入。完善市級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管理,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鼓勵引導區級資金加大投入,對重點用能領域節能減排改造、節能低碳技術產品推廣應用、淘汰落後產能、合同能源管理、低碳試點示範、可再生能源發展、高碳能源替代、基礎能力建設等相關方面給予支援。進一步明確政府財政資金的用途和定位,加強政府資金支持與法規標準、行政管制、市場機制、社會資金投入等方式之間的協調銜接,更好地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杆帶動作用,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工業領域,圍繞重點行業、設備和產品,組織制(修)訂基本覆蓋本市主要用能行業和領域的產品限額標準和耗能設備能效標準;結合碳交易工作,進一步加快碳排放基準線體系建設,制訂出臺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熱力、造紙等行業部分產品或工序的碳排放基準線。建築領域,進一步提高新建建築節能標準,健全、完善公共建築合理用能指南,並逐步研究制訂建築用能限額標準。交通領域,進一步研究制定港口、機場、鐵路、航空等領域相關能耗標準,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的能耗標準體系。適應氣候變化方面,建築、交通、能源、防汛水利等領域在制(修)訂標準時,將因氣候變化導致的影響統籌納入考慮。

強化監督執法。加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強制性節能標準、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等專項監察力度。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日常監察,督促重點用能單位進一步貫徹落實節能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對於各類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誠信機制等多種手段進行依法查處。強化用能預警監測,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定期公開全市及各領域、各區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目標完成情況和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人才隊伍和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建立能源管理師制度,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人員專業培訓。依託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節能環保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加快培養節能低碳技術研發、能源管理、碳資產管理、溫室氣體統計核算、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等節能低碳專業人才。加強能源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建立溫室氣體排放資訊披露制度。

發揮社會組織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發揮其優勢,積極參與節能低碳相關管理和培訓、融資、檢測、評級、核查、技術成果轉化等。繼續推進節能減排(JJ)小組等活動,促進企業各層面開展節能低碳實踐。積極發揮工青婦等各類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在宣傳節能低碳理念、推廣節能低碳模式等方面的作用。

擴大國內外交流合作。加強與長三角等國內其他地區節能低碳聯動,推進長三角地區及周邊地區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多方位合作。加強與國際先進城市的交流合作,積極開展技術轉移、資金引進、能力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合作。

煤炭消費總量削減超過1100萬噸,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下降近13個百分點。風電和光伏發電爆發式增長,2015年,裝機容量分別達到61萬千瓦和29萬千瓦,分別比2010年增長2倍和14倍。天然氣和外來水電核電等低碳能源的使用量大幅增加,全市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3.8個百分點,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6.8個百分點。

3.重點專案工程有力實施

大力實施節能低碳項目。累計推廣節能燈796.2萬隻、節能家電329萬台,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5.77萬輛,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40.37萬輛、高耗能落後機電設備21081台、S7及以下系列變壓器11530台。組織實施重點工業節能技改專案398項,實現節能量99.4萬噸標準煤。完成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面積1335萬平方米,已頒發綠色建築標識專案面積2667萬平方米。實施船舶動力裝置節能技改、港口輪胎式集裝箱龍門起重機(RTG)油改電等153個項目,實現節能量27.1萬噸標準煤。

推進林業碳匯和適應氣候變化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郊區林地和中心城區公共綠地建設,完成造林22.5萬畝,201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15.03%。加快實施防汛排澇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形成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區域除澇、城鎮排水的“四道防線”。

4.政策體系和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完善

持續完善“部門聯動、條塊結合”的工作管理模式,探索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每年對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縣分解節能低碳目標任務,並開展考核評價。先後出臺64項扶持政策,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節能低碳政策體系。針對節能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新能源利用、節能低碳產品技術推廣和能力建設等重點支援領域,逐年加大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累計投入市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113億元。實施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居民階梯電價、階梯水價和階梯氣價等價格政策,利用價格杠杆引導企業和居民節約能源資源。

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和碳排放管理。建成全市大型公共建築和機關辦公建築“1+17+1”能耗監測平臺,實現1288幢重點樓宇分項計量聯網。推進646家工業、交通領域重點用能單位和855幢大型樓宇實施能源審計。制定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合理用能指南等標準指南近80項,組織開展能效對標達標,實施節能監察執法。形成重點用能單位每年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常態化機制。

5.低碳試點示範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面推進

2013年,正式啟動本市碳交易市場,將重化工業和航空港口等16個行業191家單位納入交易範圍,形成了一套以《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為基礎,多位元階、多層次的管理檔及交易規則,企業履約清繳率連續三年達到100%。試點三年期間,碳市場配額和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累計成交5110.8萬噸,成交金額6.21億元,在全國7個試點市場中位居首位。

上海被列入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後,制定《上海市開展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工業、建築、交通、能源等重點領域低碳轉型和基礎能力提升。開展各具特色的低碳試點示範,推進閔行、崇明、青浦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範區,推動上海化工區、上海金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選擇長寧虹橋地區等8個區域、徐匯淩雲社區等11個社區分別開展首批市級低碳發展實踐區和低碳社區試點,推進66家公共機構完成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

應對氣候變化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每年編制全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建立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制度。培育400多家節能服務企業、10家碳排放核查機構等一批專業人才隊伍。成立上海市氣候變化研究中心,開展上海地區氣候變化規律和未來氣候變化趨勢等基礎研究。

6.全社會參與踐行節能低碳

每年6月舉辦“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上海主題宣傳活動,發動全社會開展節能低碳示範踐行。組織開展具有上海特色的貫穿全年的“城市生活、樂享低碳——市民低碳行動”,宣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理念。相關政府部門、市經團聯、市總工會、市婦聯等開展“百萬家庭低碳行,垃圾分類要先行”、“無車日暨公交出行宣傳周”、節能減排(JJ)小組、節能減排立功競賽等系列活動。

(二)“十三五”時期面臨形勢和問題

“十二五”期間,本市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與國際大都市先進水準、國家低碳發展要求、上海自身低碳轉型需要以及廣大市民環境改善期望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從國際對標看,控制碳排放、實現低碳發展已經成為國際大都市的主流共識,紐約、倫敦、東京等城市均提出了有力的二氧化碳總量削減目標,並將低碳綠色發展作為城市核心發展戰略之一,以及展示城市國際形象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方面。上海需要進一步強化低碳發展理念、明確目標路徑、創新制度措施。

從國家要求看,國家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放在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進行了一系列的部署要求,並明確提出全國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的目標。上海要繼續爭當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應當比全國更早達峰,更好發揮全國低碳城市試點的示範引領作用,積極探索特大城市低碳發輾轉型經驗,為全國綠色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從城市發展內在需要看,資源環境問題已成為制約上海當前和未來發展的突出短板,本市在明確提出人口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目標的同時,也迫切需要明確能源消費和碳排放峰值目標,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作為硬約束,促進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特別是要扭轉本市重化工業比重過高、煤炭等高碳能源總量過大等狀況。此外,作為超大型河口城市,上海受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和海平面上升影響的風險更大,亟需提升重點領域和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從市民期盼看,更加美好的宜居家園、更高品質的城市生活,對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提出更高要求。本市能源消費包括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偏高,是大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但與國際同類城市相比,人均生活用能仍處於偏低水準。既要保障居民生活品質提高產生的合理用能增長需求,又要控制源於能源消費產生的污染排放,亟需在能源總量控制、結構優化、效率提升、清潔利用等方面採取更加強有力的措施。

總體來說,一方面,“十三五”期間上海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面臨更大壓力,目標任務更重,而進一步挖掘節能降碳潛力、深入推進產業和能源結構低碳轉型的難度加大。另一方面,未來推進低碳轉型也出現了新的有利因素,特別是低碳綠色為核心的全球能源技術革命加快孕育、上海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速推進、全社會低碳轉型的共識氛圍日趨濃厚、全國碳市場和電力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也為“十三五”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前所未有的機遇。

二、明確“十三五”發展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總體部署,緊緊圍繞到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四個中心”、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科技創新中心基本框架的奮鬥目標,把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作為推動轉型發展、建設宜居城市和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抓手,以能耗和碳排放總量及強度雙控為統領,以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優化為關鍵,以強化法律約束和完善市場機制為保障,以節能低碳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為支撐,以全社會共同參與和監督推進為基礎,有效控制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全面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在全國率先形成綠色低碳的發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二)基本思路

——深化強化總量和強度“雙控”。聚焦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繼續落實能耗、碳排放的強度控制,完善並強化能耗和煤炭消費的總量控制制度。

——繼續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並重。積極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強氣候變化影響風險評估,提升應急預警和基礎設施適應能力。

——協同推動節能低碳和污染防治。聚焦重化工等高載能、高排放行業,聚焦煤炭、油品等高碳能源品種,嚴控增量、壓縮存量、優化結構,從源頭上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對碳排放和環境污染的影響。

——全面實施國際先進水準對標。瞄準國際最先進水準,完善本市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合理用能指南等能效標準體系,全面實施主要用能領域、重點行業以及主要用能產品的能效對標達標。

——持續完善引逼結合機制制度。加大政府資金、價格、金融等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深入推進碳交易,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加強監管執法,督促用能排放主體切實履行各項法定義務。

——進一步強化全社會多方共治。在節能低碳工作中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進一步發揮公眾和社會組織的推進作用,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和全社會合力。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能源消耗、碳排放總量和強度得到有效控制,為本市儘早達到碳排放峰值奠定基礎;主要用能領域的能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用能強度明顯下降;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準;能源結構進一步低碳化,天然氣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續上升;節能低碳技術應用加快推進,節能低碳產業快速發展;碳匯能力進一步增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

2.2020年具體目標

——總量與強度:全市“十三五”能源消費總量淨增量控制在970萬噸標準煤以內,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2357億噸標準煤以內;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在2.5億噸以內;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7%、20.5%。

——能源利用效率:主要工業行業產品單位能耗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準;航空、航運和道路交通運輸單位能耗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公共機構和大型公共建築能效水準顯著提升。

——能源結構:煤炭消費總量及其占一次能源比重明顯下降;本地風電、光伏裝機容量分別達到140萬和8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4%,其中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

——節能低碳技術和產業:工業、交通、建築、能源等領域推廣先進適用的節能低碳技術;培育一批國內領先的節能低碳龍頭企業,成為我國重要的節能低碳技術創新中心和產業高地。

——碳匯能力:森林覆蓋率達到18%,碳匯能力明顯提升。

——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城市氣候變化基礎科學研究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準,重點行業和薄弱區域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

(四)目標分解

按照“條塊結合、市區聯動”的方法,基於“確保全市節能目標完成、盡可能與節能工作成效相掛鉤、兼顧可行性和操作性”等原則,將全市能耗總量和強度、碳排放強度控制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和各區。

根據各區節能責任、節能潛力、節能能力等因素,對強度指標分三檔設定。在能耗總量上,各區能耗年均增速均為不超過2%,略高於全市平均水準。

三、繼續加大結構調整力度

(一)持續調整產業結構

大力發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按照“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服務化”的要求,促進產業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以現代服務業為主、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先進製造業支撐的新型產業體系。全市工業園區要提高節能低碳准入要求,大力推進綠色轉型和內涵升級。

嚴格控制重化工業發展規模及能耗。加快推進吳淞、高橋、吳涇等重點地區整體轉型,推動寶鋼、高橋石化、上海石化、華誼、化工區等重點企業和區域的轉型升級,實現鋼鐵行業、化工行業總體規模和用能總量明顯下降。原則上限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項目。

加大落後產能調整力度。推動能耗高、附加值低的工序和產品調整淘汰;實現園區外四大工藝(鍛造、鑄造、電鍍、熱處理)生產點等行業總量減半;基本完成有色金屬冶煉、再生鉛再生鋁生產、磚瓦、建築陶瓷等行業整合。推動普陀桃浦、浦東合慶等50個重點區域3500家企業調整。

(二)大力優化能源結構

明顯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全面完成集中供熱及熱電聯產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小灶爐的關停,並對發電、鋼鐵、化工三個煤炭集中消費行業的全部七家用煤企業進行年度目標分解和考核。發電行業優先安排能效水準高、排放低的機組發電,推動電廠使用優質煤,探索通過發電權交易等方式降低本地煤電機組發電量。鋼鐵行業逐步減少直接燃燒和煉焦用煤,化工行業嚴格控制原料用煤。

進一步提高低碳能源比重。在發電、供熱、交通等領域增加天然氣應用,到2020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比重力爭提升至12%。有序增加市外來電用量,進一步加大風電、光伏、光熱、生物質等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力度,新增風電裝機80萬千瓦、光伏裝機50萬千瓦。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4%,其中,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爭達到1.5%。

四、持續提升重點領域能效水準

(一)推進工業節能低碳

鋼鐵行業。推動鋼鐵行業發展以廢鋼為原料的電爐短流程工藝,降低鐵鋼比,實施焦爐和燒結改造、爐渣餘熱資源利用、低溫餘熱利用等節能技術改造。

化工行業。推進化工行業優化乙烯生產原料結構,探索使用乙烷替代石腦油,實施烯烴裝置冷卻迴圈水系統優化、芳烴裝置低溫熱綜合利用,以及相變複合熱交換、螺杆膨脹動力機、超聲波除垢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推動硝酸生產行業減少氧化亞氮排放。

電力行業。加快實施燃煤發電機組節能環保改造,推廣實施風機運行優化、脫硫島煙氣餘熱回收、等離子點火等節能技術。2020年,全市火電廠供電煤耗不高於296克標準煤/千瓦時。完成運行超過20年的S9及以下型號配電變壓器淘汰並鼓勵提前淘汰。2020年,全市電網線損率下降至5.85%。

其他行業和領域。在電子、醫藥、汽車等行業實施製冷系統改造,在機械、輕工、石化行業實施空壓機設備和管網系統改造。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推動半導體和電力設備生產等行業減少六氟化硫(SF6)、全氟化碳(PFCs)排放。推進500台燃氣工業鍋爐能效提升。

(二)發展綠色低碳交通

城市交通。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堅持並完善小客車管控政策,綠色交通出行比重不低於80%。到2020年,建成800公里軌道交通網絡。力爭形成500公里公交專用道,進一步提高地面公交的便捷性和服務水準。繼續鼓勵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加大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達到26萬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車比例達到50%以上,中心城公交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加強智慧交通建設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鼓勵發展拼車、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等共用出行模式。

航空運輸。優化航路航線和航班組織,淘汰老舊機型。繼續開展加裝小翼、發動機改造等節能改造。全面完成機場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場內特種車輛油改電。探索開展生物航空燃料應用試點。加強空調系統、照明系統等節能改造,推進綠色機場建設。

水路運輸。推進外高橋進港鐵路結合滬通鐵路建設,進一步推廣海鐵聯運、江海直達運輸,集裝箱水水中轉比重力爭提高到50%以上。優化船隊結構,淘汰老舊船舶,適應船舶大型化發展趨勢。實施船舶球鼻艏改造、加裝舵球節能裝置等節能改造。開展液化天然氣(LNG)船舶和黃浦江電動客船試點。大力發展碼頭船舶岸基供電,推進綠色港口建設。

陸路運輸。推行公路甩掛運輸等高效運輸組織方式,繼續推進老舊車輛淘汰。加大天然氣加氣站建設力度,進一步推廣應用液化天然氣(LNG)道路運輸車輛,完成港區內集裝箱卡車清潔能源替代。全面完成鐵路電氣化改造。加強公路、鐵路樞紐的節能照明、變頻技術改造,開發場站屋面分散式光伏項目。

(三)發展節能低碳建築

新建建築。新建民用建築全部嚴格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其中單體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築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築達到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低碳發展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域內新建公共建築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比例不低於70%。在區域規劃、土地招拍掛、專案報建、方案審批、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加強綠色建築標準執行的全過程監管。推廣綠色建築運行標識,引導建築在綠色設計的基礎上實現綠色運行。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新建建築門窗傳熱係數不大於22W/(m2·k),建築物外窗及陽臺門氣密性等級不低於6級。大力推動新建民用建築採用遮陽技術。鼓勵新建建築採用天然氣分散式供能系統,新建建築具備安裝使用條件的,優先使用天然氣分散式供能系統。

既有建築。大力推廣適宜本市的高效空調、熱泵、帶熱回收新風系統、外遮陽等建築節能技術;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的照明產品、風機、水泵、熱水器、電梯及節水器具等。制定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適宜技術推廣目錄。結合舊住房綜合改造,開展“平改坡”、門窗、遮陽等節能改造。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翻新和裝修與改擴建工程,須同步實施相應的建築節能改造工程。完成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面積不低於1000萬平方米。加強路燈等市政公共設施節能。加強建築設備節能調適,完善建築運行的節能管理,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空調溫度設置標準。

公共機構。切實發揮公共機構的引領作用,持續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實施公共機構用能運行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強能耗統計基礎管理,深入實施市、區兩級公共機構能耗資料網上直報。加快實施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分項計量安裝與能耗監測平臺聯網,市級、區級公共機構能耗公示覆蓋率分別達到90%、60%以上。完成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建築能源審計200家。推進機關、學校、醫療衛生等公共機構的能效對標管理,繼續鼓勵和推進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開展節能改造。

商業商務樓宇和旅遊飯店。持續開展示範創建工作,擴大低碳示範商店、綠色低碳商場、節能環保大型綜合超市、綠色飯店等創建範圍,並將節能降耗指標作為示範創建、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與覆核的內容之一。以合理用能指南為依據,加強能效對標管理。

資料中心。嚴格控制新建資料中心,確有必要建設的,必須確保資料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優於1.5,從主設備選型、機房建設等方面降低能耗,推廣機房冷熱氣流佈局優化、精確送風、熱源快速冷卻等措施。全面推進既有資料中心節能改造。

綠色施工。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築,創建國家住宅產業現代化示範城市,符合條件的新建建築必須採用裝配式技術,到2020年,裝配式建築單體預製率達到40%以上。加大全裝修住宅推廣力度,推廣輕質內隔牆、整體廚衛等部品部件應用,外環內的商品住宅原則上實施全裝修,逐年提高外環外商品住宅項目全裝修比例。加大建築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力度。

五、控制農業和廢棄物處置溫室氣體排放,提升碳匯能力

(一)控制農業溫室氣體排放

推廣低排放高產水稻品種,控制稻田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鼓勵使用有機肥,因地制宜推廣低碳迴圈生產方式。結合高效生態農業建設,推廣深松深耕等保護性耕作技術,提升土壤有機質,增加碳匯。加強畜禽養殖場管理,大幅減少畜禽養殖總量,減少農業養殖溫室氣體排放。深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

(二)降低廢棄物處置溫室氣體排放

大力推進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推廣綠色帳戶,推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生活垃圾清運體系的協同銜接,形成生活垃圾從分類、收運、資源化利用到末端處理的完整體系。到2020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推進垃圾填埋場填埋氣資源化利用,減少甲烷直接排放。推廣先進污泥處理技術,降低污泥發酵產生的甲烷排放。

(三)加強城市碳匯建設

以沿海防護基幹林帶、防污染隔離林、自然保護區、楔形綠地、濱水綠廊、大型公園綠地、郊野公園建設為重點,到2020年,初步形成“環形放射狀”的基本生態網路空間體系框架。進一步提升郊區森林面積和森林覆蓋率。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18%,森林植被碳儲量300萬噸,碳匯增量達到60萬噸二氧化碳/年。促進崇明東灘濕地生態修復與保護,提高本市重要濕地的管理水準。

六、全面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一)提高城市重點領域適應能力

提升城市防汛能力。提高雨水排水設計標準,深化研究黃浦江河口建閘工程,實施蘇州河段深層排水調蓄管道系統工程試驗段建設,推進吳淞江行洪工程建設。強化主海塘和堤防建設,實施海岸帶綜合整治修復工程。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提高新建、改建廣場道路的透水磚鋪裝率,增強雨水自然下滲。

強化能源和水資源供給保障。優化本市電力、天然氣、石油等能源輸送、儲備系統佈局,強化能源供應應急管理。提高天然氣氣源供應和儲備調峰能力;提高地下變電站、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等基礎設施應對氣候變化和極端氣候事件的能力。提高特高壓輸電線路等重要輸電通道、骨幹線路的抗冰能力和供電可靠性。加強水源地保護,建設完成黃浦江上游水源地工程。

加強交通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提高軌道交通區間、地下道路、隧道排水,道路路面耐高溫耐積水以及港口水利設施抗風抗浪等能力。將極端氣候事件監測預警納入城市交通設施規劃與建設中,改善車輛和場站設施應對極端天氣的防護能力。

提升農業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改進作物品種佈局,有計劃地培育和選用抗蟲、抗旱、抗澇、抗高溫和低溫等抗逆品種。提高農業抗災預警能力。

(二)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基礎能力

完善風險管理和預警體系。針對颱風、暴雨等極端氣候事件,加快推進城市風險源排查監控和重大隱患治理等基礎工作。強化氣象、衛生、交通、電力、海事、農業等部門預警資訊聯動,建設針對重點區域、脆弱人群的預警資訊發佈系統和聯合應急指揮體系,建立多層次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氣候變化災害風險分擔機制。

加強適應氣候變化基礎研究。研究海平面上升、強降水、極端高(低)溫、颱風、霧霾等極端氣候事件發展趨勢,加強防洪排澇、能源資源供應、交通等重點領域應對氣候變化風險評估和對策研究。研究能源、防汛和交通等領域適應氣候變化的標準和技術導則,逐步建立城市建設設計參數適應氣候變化增量的標準體系。整合氣象、水文、農業、環境、能源、健康和交通等領域相關資料,建立氣候變化資料共用平臺和機制。

七、建設低碳社會

(一)加大低碳宣傳力度

依託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無車日、地球日等開展節能低碳主題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報刊、雜誌及新媒體廣泛宣傳,樹立低碳先進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社會氛圍,引導廣大市民從衣、食、住、行、用等多方面踐行低碳。積極宣導市民參與低碳出行、光碟行動、衣物再利用、造林增匯等活動。大力開展生態文明校園建設活動,結合教育實踐普及生態文明知識。針對個人低碳行為探索建立綠色低碳積分機制。

(二)推廣節能低碳產品

鼓勵購買使用節能家電、燃氣灶具和高效照明燈具。“十三五”期間,推廣高效空調500萬台、高效照明產品5000萬隻、高效電機和再製造電機200萬千瓦。深入推廣應用能效標識制度,建立完善低碳產品認證和碳標識制度,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低碳產品。政府採購優先考慮具有節能低碳標識的產品。鼓勵商場設立節能低碳產品銷售專區。

(三)實施試點示範工程

低碳發展實踐區。總結推廣首批低碳發展實踐區經驗做法,進一步擴大實踐區試點範圍。構建低碳發展實踐區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優化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區域低碳發展實用技術目錄。推進區域能源供應、慢行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低碳技術應用。創建近零碳排放示範區。

低碳社區。深入推進低碳社區試點。宣貫節能低碳理念、知識,宣導低碳文化,鼓勵居民踐行節電節水、綠色出行、垃圾分類等低碳行為,進一步引導社區居民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區建設和管理模式。

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建設30個低碳工業園區,建立園區低碳管理制度,推進分項計量和能源、環保線上監測網路建設,加強集中供能、可再生能源、智慧微網、綠色物流等推廣應用。

八、大力發展節能低碳產業與技術

發展壯大節能低碳服務產業。鼓勵引導製造業延伸發展節能低碳服務業,加快發展碳核查、碳資產管理、碳審計等服務企業。發展一批具備系統總集成總承包服務能力的專業節能服務公司,培育一批具備國內乃至國際影響力的節能服務品牌企業。

大力發展節能低碳裝備製造業。在終端用能領域,重點發展高效變頻電動機、風機、水泵、空壓機、磁懸浮空調、高效燃氣鍋爐等設備。在分散式能源領域,重點發展小型燃氣輪機、蓄冷/蓄熱和分散式能源集成系統及裝備。在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高效光伏元件、太陽能熱發電、海上風電、電動汽車電池及充電樁等設備。在資源迴圈利用領域,重點發展汽車零部件、高端裝備等再製造,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再製造產業和工業固廢利用示範基地。

推進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加強對先進儲能、新一代超超臨界發電、高效低碳燃氣輪機、高效太陽能利用、大型風電、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氫能與燃料電池、核電、碳捕獲、利用與封存、固體廢棄物處理等節能低碳關鍵技術攻關,在重點區域和行業推進應用示範,引導形成技術研發、示範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

九、創新完善重要機制制度

(一)嚴格實行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

落實指標分解和考核。將全市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及強度指標分解到主要用能領域和各地區,並每年進行考核評價。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進一步分解落實。

嚴控新增項目用能。建立新上重大用能項目與各區、部門能耗總量分解指標的掛鉤機制。優化節能審查制度,完善能評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新增專案節能審查閉環管理。

嚴格實施重點單位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根據“總量控制、責任共擔”的原則,對本市重點用煤企業年度用煤目標實施分解,並進行年度考核。將年度目標完成情況與市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以及其他資金扶持政策掛鉤,進一步督促相關企業落實責任。

(二)完善強化重點單位節能控碳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全市統一的能耗監測資訊平臺。堅持實施重點用能單位、重點碳排放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狀況報告“雙報”制度,基本實現本市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築用電分項計量和聯網全覆蓋,逐步擴大工業等領域重點用能單位用能線上監測系統的覆蓋面,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平臺對監管部門、業主單位和協力廠商節能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開展大型公共建築需求側管理試點示範專案。

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監督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每年對全市重點用能單位下達節能目標,對目標完成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佈。

督促用能單位進一步強化節能控碳管理。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落實健全能源管理機構、設立能源管理崗位、開展內部能源審計和計量管理等相關工作,督促用能單位加強節能管理並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停止使用和生產不符合相關能效標準的產品和設備。

(三)全面實施能效領跑者和對標達標制度

樹立能效標杆。定期評定發佈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終端用能產品、用能企業名單和公共機構名單,樹立能效“領跑者”。對“領跑者”加大宣傳力度,在產品技術研發推廣、財政相關資金補貼獎勵等方面優先支援。逐年提高能效“領跑者”的能效指標,並適時將能效“領跑者”指標納入能耗限額標準體系。

推動對標達標。推動各類用能單位與本領域能效“領跑者”進行能效水準對標,制定追趕達標行動方案,明確節能挖潛目標和專案舉措。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為抓手,要求所有新建專案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對能效水準低於本行業相關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品和企業,要限期予以淘汰整改,不能按期實現淘汰整改目標的,實行全社會公示,並執行差別電價、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等懲戒措施。

(四)深入推進碳交易和合同能源管理

深化碳市場建設。做好與全國碳市場的銜接。充分發揮試點優勢,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加強對國內其他地區參與碳交易的能力支援。進一步深化本地碳市場,發揮碳排放交易制度對碳排放的控制作用,探索實施碳排放配額有償分配。依託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加強碳金融創新,積極發展碳排放現貨市場,穩步推進遠期等衍生品市場,努力將上海建成全國重要的碳交易平臺和碳金融創新中心。

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進一步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專案的財政支持力度。在公共機構率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供項目對接、培訓宣傳等服務。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協力廠商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公共信用平臺。鼓勵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創新,為使用者提供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能源託管等專業服務。

(五)完善綠色投融資機制

拓寬融資管道。組織推動相關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和綠色企業債券。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援開發綠色債券指數、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相關產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碳排放資訊披露制度。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降低綠色信貸的融資成本,加大綠色信貸推廣力度。在政府產業類扶持資金中將綠色低碳技術和相關企業列為重要支持對象。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領域。

加快金融機構產品和服務創新。推廣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專案權益抵押融資模式,探索節能低碳項目未來收益權、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碳排放配額等抵押貸款等方式,拓寬節能低碳服務企業融資,不斷完善節能低碳領域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

(六)實施節能低碳技術和產品推廣機制

發佈低碳技術和產品目錄。建立低碳技術和產品評價導則,定期開展低碳技術遴選和評定,發佈《上海市節能低碳技術和產品目錄》和應用案例,推廣有效應用模式。

建立節能低碳技術與產品推廣平臺。彙聚行業協會、金融機構、技術產品供應商、用能單位等相關主體,提供資訊共用、技術評價、項目撮合、融資等一條龍服務,組織建設低碳技術應用示範中心,加大推廣的力度和成效。

十、落實保障措施

強化組織領導。在本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下,進一步健全“市區聯動、條塊結合”的節能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管理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目標責任,協同推進節能降耗、污染減排、新能源發展和適應氣候變化等方面工作。強化年度工作計畫制定與實施,逐年落實各項目標任務。

完善法規政策。結合國家有關立法進展情況,按照法定程式適時啟動本市節約能源條例修訂工作,探索研究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法規。加快制訂和完善節能審查制度、重點用能單位管理制度、能源和碳排放總量及強度雙控制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能效對標達標制度、節能低碳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制度,推進重點任務的落實。嚴格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加強規劃引導,在城鄉規劃中落實低碳理念和要求,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佈局。

增加政府資金投入。完善市級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管理,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鼓勵引導區級資金加大投入,對重點用能領域節能減排改造、節能低碳技術產品推廣應用、淘汰落後產能、合同能源管理、低碳試點示範、可再生能源發展、高碳能源替代、基礎能力建設等相關方面給予支援。進一步明確政府財政資金的用途和定位,加強政府資金支持與法規標準、行政管制、市場機制、社會資金投入等方式之間的協調銜接,更好地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杆帶動作用,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工業領域,圍繞重點行業、設備和產品,組織制(修)訂基本覆蓋本市主要用能行業和領域的產品限額標準和耗能設備能效標準;結合碳交易工作,進一步加快碳排放基準線體系建設,制訂出臺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熱力、造紙等行業部分產品或工序的碳排放基準線。建築領域,進一步提高新建建築節能標準,健全、完善公共建築合理用能指南,並逐步研究制訂建築用能限額標準。交通領域,進一步研究制定港口、機場、鐵路、航空等領域相關能耗標準,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的能耗標準體系。適應氣候變化方面,建築、交通、能源、防汛水利等領域在制(修)訂標準時,將因氣候變化導致的影響統籌納入考慮。

強化監督執法。加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強制性節能標準、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等專項監察力度。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日常監察,督促重點用能單位進一步貫徹落實節能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對於各類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誠信機制等多種手段進行依法查處。強化用能預警監測,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定期公開全市及各領域、各區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目標完成情況和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人才隊伍和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建立能源管理師制度,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人員專業培訓。依託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節能環保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加快培養節能低碳技術研發、能源管理、碳資產管理、溫室氣體統計核算、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等節能低碳專業人才。加強能源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建立溫室氣體排放資訊披露制度。

發揮社會組織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發揮其優勢,積極參與節能低碳相關管理和培訓、融資、檢測、評級、核查、技術成果轉化等。繼續推進節能減排(JJ)小組等活動,促進企業各層面開展節能低碳實踐。積極發揮工青婦等各類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在宣傳節能低碳理念、推廣節能低碳模式等方面的作用。

擴大國內外交流合作。加強與長三角等國內其他地區節能低碳聯動,推進長三角地區及周邊地區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多方位合作。加強與國際先進城市的交流合作,積極開展技術轉移、資金引進、能力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