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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 忠誠保平安」為你翻山越嶺:警民聯手尋回走失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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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晚,在赫章縣公安局白果派出所全體人員及當地熱心群眾的共同努力下,

一名走失近72小時的2歲半女童最終被尋回。最終在民警的愛心幫助下,該走失女童得到了及時救治,挽回了寶貴的生命。

喂,公安局嗎?我女兒走丟了......

9月20日上午,赫章縣公安局白果派出所接到轄區村民張付榮報警稱:他兩歲半的女兒小敏(化名)在兩天前在白果鎮新田村田邊祖南山頂老房子處走丟,

請求派出所出警幫忙尋找。

兩歲半的孩子,沒有自衛能力,而且已經走丟了兩天!孩子是被拐走了嗎?還是迷了路?現在在哪?是否安全?

接到報警後的派出所民警心急如焚,

立即組織10餘名警力前往新田村張付榮家中開展工作。經民警瞭解,小敏是18日晚18時左右走失的,而張付榮家所居住的地方四周沒有公路,只有一條山路通往張付榮家,被拐賣的可能較小。

考慮到小孩才兩歲半,活動半徑不會太大,白果派出所隨即組織人員對張付榮家周邊方圓三公里範圍內進行查找,但是由於人員有限,經過16個小時的艱苦尋找依然未發現小敏蹤影。

時間拖得越久小敏越有可能出現生命危險。

經過一天一夜尋找未果後,9月21日,白果派出所迅速增派20餘名警力再次組織開展搜尋。然而通過白天一天的尋找,仍未將走失的小敏找到。正當民警及家人萬般揪心時,一名熱心群眾提供消息稱:其經過離張付榮家1公里多以外的一水井時,

聽見草叢中有微弱的聲音,可能是走失的小敏發出的。

接到線索的家屬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21日18時許,走失近72小時的小敏最終被在離家1公里多以外的蕨草叢中找到。

當小敏被找到時,

由於長時間未進食,加上天氣變化晝夜溫差大,小敏僅剩微弱氣息,生命垂危,急需送醫救治。

然而,昂貴的醫療費費用,對家境貧困的張付榮一家來說,又是一大難題。在民警的強烈要求下,張付榮最終與民警一道將小敏送到赫章縣人民醫院進行搶救。

在醫院內,白果派出所民警及協勤一面配合醫生對小敏進行搶救,一面自發進行捐助,迅速湊齊1000元錢,以單位的名義將錢交到張付榮手中,並主動協調民政部門,為張付榮一家申請救助。

目前,小敏已脫離了生命危險,並已由其父親帶回家中照料。

警方提醒

小孩子沒有自衛能力,需要家長的保護和關心。家長千萬不要粗心大意、心存僥倖,儘量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

發現孩子失蹤,家長應該第一時間報警。警方則應及時立案,而且最開始的24小時是尋找孩子的“黃金時間”,及時立案能有針對性地進行查找。

針對婦女兒童失蹤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0年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該《意見》還規定,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不論案件是否屬於自己管轄,都應當首先採取緊急措施。經審查,屬於自己管轄的,依法立案偵查;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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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張鋮虔

審 核:郭 鈺

作 者:李 進

在醫院內,白果派出所民警及協勤一面配合醫生對小敏進行搶救,一面自發進行捐助,迅速湊齊1000元錢,以單位的名義將錢交到張付榮手中,並主動協調民政部門,為張付榮一家申請救助。

目前,小敏已脫離了生命危險,並已由其父親帶回家中照料。

警方提醒

小孩子沒有自衛能力,需要家長的保護和關心。家長千萬不要粗心大意、心存僥倖,儘量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

發現孩子失蹤,家長應該第一時間報警。警方則應及時立案,而且最開始的24小時是尋找孩子的“黃金時間”,及時立案能有針對性地進行查找。

針對婦女兒童失蹤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0年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該《意見》還規定,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不論案件是否屬於自己管轄,都應當首先採取緊急措施。經審查,屬於自己管轄的,依法立案偵查;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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