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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殺人流竄12載 竟是25年前另一宗大案的兇手!

作者 法制日報記者 王春 通訊員 陳怡 金睿濤

1992年,河南太康,

他夥同他人搶劫並殺害大貨車駕乘人員2名;1994年,因多次攔路搶劫、入室盜竊被法院判刑17年,在河南平原監獄服刑期間獲減刑6年,最終於2004年1月6日釋放;2004年,浙江台州椒江碼頭,夥同他人多次實施盜竊;2005年,台州椒江區華東水產交易中心,他殺害了一名女性並搶走手機及7000余元現金……

作惡累累,到底何人所為?

2017年9月27日淩晨,浙江台州椒江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將自稱“鐵龍”的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椒江,

經甄別確認該“鐵龍”真名史俊傑,男,1969年6月生,河南省開封市人,正是台州椒江“2005.3.15”搶劫殺人案兇犯。歷時12年,該案最終成功告破。

當椒江警方出現在他面前時,他幡然醒悟:“是該還債的時候了。”

凶案現場 苦無線索

2005年3月15日晚上12左右,台州椒江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金某報警,稱其妻子金某在華東水產交易中心店鋪中死亡,現場有多處血跡。

台州椒江公安分局迅速啟動命案偵查機制,

通過現場勘查、屍體解剖、週邊調查確認案件性質為搶劫殺人,被害人金某遭受多次棍棒類鈍器擊打,被枕頭捂嘴造成機械性窒息死亡,被搶諾基亞3310手機1部、現金7000餘元。

華東水產交易中心位於椒江區葭沚街道,是當年浙江省最大的水產品批發市場,常駐批發商300多戶、供貨漁船600多艘、務工人員超過1200人。

“2005.3.15”搶劫殺人案迅速形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椒江公安分局抽調精幹警力專案專辦,

省、市刑偵專家前來指導偵查。期間,專案組先後排查外來人口8600餘人、甄別可疑人員60余人次,但受制於現場環境複雜、人員流動頻繁、偵查手段有限,案件久偵未破。

重啟偵查 剝繭抽絲

今年9月,該案件重啟偵查。9月6日,“2005.3.15”搶劫殺人積案專案組成立。期間,專案組仔細研讀當年的偵查檔案,多次回訪當年市區兩級參偵民警,並對當年排查出來的外來人口8600余人建立偵查資料庫逐人研判倒查,

各項工作有條不紊推進。

通過對2004-2005年發生在華東水產交易中心及周邊2公里半徑範圍內的57起盜竊案件梳理過程中,發現“2004.12.29”系列盜竊魚盤案件(共涉及案犯8人已歸案並判決7人)的唯一逃犯史俊傑如同人間蒸發,10多年來查無軌跡。

當年,史俊傑在華東水產交易中心當搬運工、與被害人金某熟悉、在河南老家有搶劫前科,具備作案的時空條件、知情條件、反常條件。

據此,專案組將史俊傑列為1號嫌疑對象強化研判、緝捕。

專案組派員飛赴河南省開封市,調查獲悉史俊傑服刑期間養父母即已雙亡,再無親人,其2004年出獄後離家外出再無音訊,目前家裡房屋倒塌,雜草叢生。綜合相關資訊,排除史俊傑在老家落腳的可能性。

專案組轉換偵查思路,通過調取史俊傑服刑資料、逃犯上網照片、回訪史俊傑當年在椒江的交往人員,對其體貌特徵進行科學刻畫:50歲左右、身高1.68米左右、絡腮胡、頭髮稀疏微禿、右前額有明顯腫包。

隨後,專案組立足台州本地和上述體貌特徵,全面走訪在台州的河南杞縣籍人員、密切關注全市公安機關查處人員,最終獲悉溫嶺澤國路橋城區一帶,有一名體貌特徵疑似,自稱“鐵龍”的河南口音男子,但該男子居無定所,導致常規措施難以落實。

隱姓埋名 難逃法網

9月26日下午,溫嶺市公安局澤國派出所查處某棋牌室賭博案時抓獲一名自報“鐵龍”的參賭人員。

該男子拒不透露真實姓名,他到底是誰?

澤國派出所民警尚成鵬將相關資訊發佈在公安內部交流平臺,第一時間被專案組民警周宇獲悉。

當晚,椒江公安分局副局長董世虎、刑偵大隊長胡海傑帶隊連夜趕赴澤國派出所將“鐵龍”押解回椒江,立即組織審訊攻堅。

經過幾番較量,“鐵龍”承認自己就是史俊傑,對夥同他人實施“2004.12.29”系列盜竊魚盤案的作案事實供認不諱,主動交代了椒江“2005.3.15”搶劫殺人案等三起10年以上的搶劫殺人積案,其中1992年發生在河南太康的搶劫殺人案造成2人死亡,另一起搶劫殺人積案因偵查需要暫不詳細披露。

9月28日,史俊傑對椒江“2005.3.15”搶劫殺人案現場進行辨認,與當年的現場勘查、週邊調查情況完全吻合。同日,省公安廳亦通過最新的DNA技術對史俊傑實施椒江“2005.3.15”搶劫殺人案作出權威的技術認定。

至此,這起歷時12年的搶劫殺人案成功告破,等待史俊傑的將是法律正義的制裁。

惡習難改 罪有應得

經查,史俊傑幼年即從江蘇張家港被領養到河南省開封市,自少養成了狹隘暴躁、遊手好閒、嗜賭如命的性格,遇到矛盾糾紛睚眥必報。

1992年12月下旬,史俊傑夥同他人在河南太康某國道上搶劫殺害大貨車駕乘人員2名。

此後,史俊傑又夥同他人多次結夥攔路搶劫、入室盜竊,直至1994年初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2004年1月,史俊傑減刑出獄後流竄至椒江,在華東水產交易中心內當搬運工,因不改賭博惡習、入不敷出,重操舊業開始偷盜、搶劫。

2005年年初,史俊傑參與的“2004.12.29”系列盜竊魚盤案被公安機關查獲,除史俊傑外的7名案犯均歸案。當年1月19日,椒江公安分局將史俊傑刑拘上網。

史俊傑潛逃過程中因懷疑同在華東水產交易中心內當搬運工的安徽籍男子張某舉報而心生怨恨。2005年3月15日晚上,史俊傑潛回華東水產交易中心伺機報復張某,因張某邊上有人無法下手。

期間,史俊傑發現女老闆金某芳送走客人返回室內,遂起意入室搶劫金某芳。在實施搶劫過程中,金某芳認出史俊傑並喊叫,史俊傑慌亂之中將金某芳按倒在床上實施枕頭捂嘴致其窒息死亡,搶走諾基亞3310手機1部、現金7000餘元後倉惶逃離現場。

案發後,史俊傑又兩次潛回華東水產交易中心預謀報復張某,終因張某暫住的臨時房拆除無從查找而放棄報復。10多年來,史俊傑在路橋、溫嶺、玉環一帶飄泊流浪,靠打短工和小偷小摸為生,期間仍然不改賭博惡習,直至9月25日下午在澤國棋牌室內參賭被抓。

根據椒江公安分局轉遞的線索,河南太康警方於9月28日在福建仙游抓獲太康1992年搶劫殺人案的一名同案犯,交代的作案事實與史俊傑供述互為印證,另一名案犯正在抓緊緝捕之中。

對其體貌特徵進行科學刻畫:50歲左右、身高1.68米左右、絡腮胡、頭髮稀疏微禿、右前額有明顯腫包。

隨後,專案組立足台州本地和上述體貌特徵,全面走訪在台州的河南杞縣籍人員、密切關注全市公安機關查處人員,最終獲悉溫嶺澤國路橋城區一帶,有一名體貌特徵疑似,自稱“鐵龍”的河南口音男子,但該男子居無定所,導致常規措施難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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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下午,溫嶺市公安局澤國派出所查處某棋牌室賭博案時抓獲一名自報“鐵龍”的參賭人員。

該男子拒不透露真實姓名,他到底是誰?

澤國派出所民警尚成鵬將相關資訊發佈在公安內部交流平臺,第一時間被專案組民警周宇獲悉。

當晚,椒江公安分局副局長董世虎、刑偵大隊長胡海傑帶隊連夜趕赴澤國派出所將“鐵龍”押解回椒江,立即組織審訊攻堅。

經過幾番較量,“鐵龍”承認自己就是史俊傑,對夥同他人實施“2004.12.29”系列盜竊魚盤案的作案事實供認不諱,主動交代了椒江“2005.3.15”搶劫殺人案等三起10年以上的搶劫殺人積案,其中1992年發生在河南太康的搶劫殺人案造成2人死亡,另一起搶劫殺人積案因偵查需要暫不詳細披露。

9月28日,史俊傑對椒江“2005.3.15”搶劫殺人案現場進行辨認,與當年的現場勘查、週邊調查情況完全吻合。同日,省公安廳亦通過最新的DNA技術對史俊傑實施椒江“2005.3.15”搶劫殺人案作出權威的技術認定。

至此,這起歷時12年的搶劫殺人案成功告破,等待史俊傑的將是法律正義的制裁。

惡習難改 罪有應得

經查,史俊傑幼年即從江蘇張家港被領養到河南省開封市,自少養成了狹隘暴躁、遊手好閒、嗜賭如命的性格,遇到矛盾糾紛睚眥必報。

1992年12月下旬,史俊傑夥同他人在河南太康某國道上搶劫殺害大貨車駕乘人員2名。

此後,史俊傑又夥同他人多次結夥攔路搶劫、入室盜竊,直至1994年初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2004年1月,史俊傑減刑出獄後流竄至椒江,在華東水產交易中心內當搬運工,因不改賭博惡習、入不敷出,重操舊業開始偷盜、搶劫。

2005年年初,史俊傑參與的“2004.12.29”系列盜竊魚盤案被公安機關查獲,除史俊傑外的7名案犯均歸案。當年1月19日,椒江公安分局將史俊傑刑拘上網。

史俊傑潛逃過程中因懷疑同在華東水產交易中心內當搬運工的安徽籍男子張某舉報而心生怨恨。2005年3月15日晚上,史俊傑潛回華東水產交易中心伺機報復張某,因張某邊上有人無法下手。

期間,史俊傑發現女老闆金某芳送走客人返回室內,遂起意入室搶劫金某芳。在實施搶劫過程中,金某芳認出史俊傑並喊叫,史俊傑慌亂之中將金某芳按倒在床上實施枕頭捂嘴致其窒息死亡,搶走諾基亞3310手機1部、現金7000餘元後倉惶逃離現場。

案發後,史俊傑又兩次潛回華東水產交易中心預謀報復張某,終因張某暫住的臨時房拆除無從查找而放棄報復。10多年來,史俊傑在路橋、溫嶺、玉環一帶飄泊流浪,靠打短工和小偷小摸為生,期間仍然不改賭博惡習,直至9月25日下午在澤國棋牌室內參賭被抓。

根據椒江公安分局轉遞的線索,河南太康警方於9月28日在福建仙游抓獲太康1992年搶劫殺人案的一名同案犯,交代的作案事實與史俊傑供述互為印證,另一名案犯正在抓緊緝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