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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來了!成都地鐵車廂禁吃東西,違者最高罰款200元!

一位乘客手裡拿著兩個包子匆匆跨進車廂,待站穩後,開始大口吃起來,一股濃濃的面香味在車廂裡四處彌漫,久久不能消散。這是3月27日早上,成都市民小朱乘坐地鐵1號線時遇到的情景,

她幾度想制止這位乘客,卻又提不起勇氣。

也被劃分在逃票之外,認為沒有主觀惡意性,因此規定這類情況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收取票款,不設處罰措施。

但是,冒用他人乘車證件乘車、持偽造證件乘車或者採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因“逃票行為”的主觀惡意較大,除了按照前述規定承擔補足票款的民事責任外,還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其他城市相關規定

禁食

香港——違規進食罰款2000港幣

按照香港地鐵的有關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地鐵付費區內飲食,包括月臺和車廂等,否則處以定額罰款2000港幣。

臺灣——稽查員和捷運員警巡邏

按照臺灣地區相關規定,乘客若在捷運“禁止飲食區”飲食,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罰款。臺北捷運和高雄捷運會不定時有稽查員和捷運員警巡邏,當發現旅客進入車站管制區內飲食,

就會當即開出罰單。

新加坡——開水和礦泉水都不能喝

新加坡地鐵上的禁食規定更為嚴格,嚴禁吃喝,就連開水、礦泉水、瓶裝飲料、含在嘴裡的糖、花生也不例外,就連母親哺乳也會建議下車。

通常,像嬰幼兒等有“急需”吃喝的乘客,會被要求到指定位置,解決吃喝問題,再續程搭地鐵。根據當地法規,初犯者可罰款30元,一旦被控上法庭,重犯者最高可被罰500元(約合人民幣2500元)。

逃票

北京——10倍補交票款

根據《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規定,使用廢票、假票,或不接受檢票,翻越閘門、圍欄,違規進出車站付費區,應按照路網單程最高票價的10倍補交票款,並由工作人員收繳失效車票。使用塗改、偽造或冒用免票證件的,

應按照路網單程最高票價的10倍補交票款,並由工作人員收繳證件。

上海——至少須補90元

從2014年1月1日起,新版《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開始施行。《條例》規定,乘客無車票或者持無效車票乘車的,軌道交通企業可以按照軌道交通網絡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並可加收5倍票款。

地鐵方人士解析,上海地鐵網路單程最高票價為15元,先補收這部分票款;隨後根據乘車合同違約的相關規定,加收5倍票款即75元,逃票將至少補繳90元票款。“冒用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的,將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地鐵車廂禁止吃東西

這一最受關注的新規

一大早在網上引發了熱議

有支持聲,也有反對聲

↓↓↓

@楊家書Jessie:體諒一下上班族,他們真的很累,只要味道不大不太影響別人就行了,地鐵吃個東西有什麼不可以的。

@SJ-LING:支持,最不喜歡各種有味道的東西在車上吃,特難聞。

@楊治銳:吃是最基本的需求之一,我覺得只要不吃帶異味的東西就沒啥,比如普通的麵包(榴槤麵包啥的就算了吧)

@如家精選成都火車東站店:不能吃獨食,要吃的話,見者有份。

@森旅zame:我覺得最好不要吃有味道的東西,因為車廂是個密封的空間,沒辦法透氣,時間久了味道會很難聞,你可以吃些沒味道的乾糧,這樣既填報你的肚子,又不會影響到一些暈車的人。

@溫文爾雅又差一點:我一般是一口梗了,再進去。

@晚安做個好夢H:雖然上班族不容易,不過地鐵屬於公共區域,代表的素質。還是建議不要在地鐵吃東西。

加收5倍票款即75元,逃票將至少補繳90元票款。“冒用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的,將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地鐵車廂禁止吃東西

這一最受關注的新規

一大早在網上引發了熱議

有支持聲,也有反對聲

↓↓↓

@楊家書Jessie:體諒一下上班族,他們真的很累,只要味道不大不太影響別人就行了,地鐵吃個東西有什麼不可以的。

@SJ-LING:支持,最不喜歡各種有味道的東西在車上吃,特難聞。

@楊治銳:吃是最基本的需求之一,我覺得只要不吃帶異味的東西就沒啥,比如普通的麵包(榴槤麵包啥的就算了吧)

@如家精選成都火車東站店:不能吃獨食,要吃的話,見者有份。

@森旅zame:我覺得最好不要吃有味道的東西,因為車廂是個密封的空間,沒辦法透氣,時間久了味道會很難聞,你可以吃些沒味道的乾糧,這樣既填報你的肚子,又不會影響到一些暈車的人。

@溫文爾雅又差一點:我一般是一口梗了,再進去。

@晚安做個好夢H:雖然上班族不容易,不過地鐵屬於公共區域,代表的素質。還是建議不要在地鐵吃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