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華日軍曾經用於國人10大酷刑,提醒國人:勿忘國恥
酷刑,指的是殘酷的刑罰。酷,意為殘忍、暴虐到極點。
日軍侵華時期,一些貪生怕死之輩為了迎合日軍變態的心理,
一 水落石出: 以水灌肚,使受刑者肚脹如鼓,並不時大力壓打受刑者的肚皮,使受刑者嘔出水,再灌,如是幾次後,受刑者將七孔流水…
二 鳳凰展翅: 將受刑者的拇指吊掛起來,集全身重量於兩隻拇指…
三 粉身圖報: 用鐵錐把受刑者的關節一一擊碎,不死也廢……
四 如雷貫耳: 將炮竹插於受刑者的耳朵裡,然後引爆,受刑者雙耳將血流如注…
五 仙人指路: 用鐵鉗將受刑者的指甲腳甲扯脫…
六 金睛火眼: 用煙熏向受刑者的雙眼…
七 炸天婦蘿: 以滾油淋向受刑耆的雙手…
八 不齒下問: 將受刑者的牙齒逐一敲脫扯落…
九 虎豹嬉春: 將女子與貓鼠同困於麻包袋,拋入點燃的炮竹使貓鼠受驚,刑後女子將遍體鱗傷,其後在傷口上淋上鹽水....
十 極樂椅: 這是日軍用以女子的用具…
每一種酷刑,都被冠以動聽的名字,不想多做解釋。在此寫出,只想提醒後人:勿忘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