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全包頭人注意!最新通告!從即日起,這些地方都不能燒煤……
在沒有煤氣、天然氣時
原煤或許是我們生活中必備品
但隨著我們燃燒原料的豐富、環保意識的增強
原煤已經成為污染我們環境的元兇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品質,推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 37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包頭哪些地方禁煤
禁煤範圍為: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即西至昆都侖區昆河槽,北至京藏高速,東至東河區民生大街,南至舊南繞城公路所圍成的區域,
原煤已經不能賣了哦
禁煤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個人銷售原煤。各地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的原煤禁售工作,要明確責任分工,指定相關區屬部門牽頭對本地區原煤銷售網站、流動攤點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全面取締禁煤範圍內原煤銷售。
原煤禁燃
禁煤範圍內所有工商企業、個體經營戶(除燃煤電廠外)的商業、炊事、取暖等活動,禁止燃用原煤。各地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相關區屬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行動,要加大巡查、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燃用原煤行為。鄉鎮、村(社區)兩級要加強煤炭管控,禁止原煤進村,並對居民使用原煤的情況進行監督、勸導,積極推動清潔取暖工程。
一旦發現可要嚴格處罰
由市工商部門牽頭,市質監、城管執法、食藥監、公安、環保等相關部門配合,
強化監督
各級監察、督查部門要將禁煤工作納入督查重點,及時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未能按時完成任務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
12315(工商部門)
12319(城管執法部門)
重點!重點!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所以大家千萬別抱有僥倖心理哦
好的環境還得靠大家共同努力
12319(城管執法部門)
重點!重點!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所以大家千萬別抱有僥倖心理哦
好的環境還得靠大家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