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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離開你:愛我你別用嘴說,真正的感情需要做!

感謝網友妙妙喵喵提供的素材

老李原創,嚴禁轉載如果你也想和老李嘮一嘮,那就私信給我吧

我叫妙妙,我今年27歲,有一個戀愛了三年的男朋友,但是現在我卻要離開他了……

他叫駿,他爸爸取駿逸之意,為他取名“駿”。

我們是在一次朋友聚會認識的,我們有一個共同的好友,那之後,他就經常給我打電話,約我和他一起吃飯、看電影。

我很喜歡看電影,以前總是自己一個人去看,有時候進的廳是情侶廳,看到成雙成對一起看電影的人,我都十分羡慕,也想要有一個可以和我一同看午夜場的人。

他是第一個請我看電影的男人,我欣然應允,精心打扮一番才前往赴約。

那之後沒多久,我們就確定了戀愛關係,戀愛一年的時候,在他的請求之下,我們開始了同居生活。

他是一個很會說話的人,我總說他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原本我沒有太在意,但是我們同居之後,我發現他總是什麼東西都要我買,甚至中午都要我給他叫外賣。

為什麼要我來?這些事情不應該是男人做給女人的才對嗎?

晚上,同他講起自己的疑惑,他卻說,

他那麼愛我,我連給他叫個外賣都不想叫。

好,打住吧。

但是到現在,我越來越看清他了。

他每天都會對我說“寶貝兒,我愛你”,每天起床會給我一個吻,出門會給我一個擁抱,回到家也會從身後抱住正在做飯的我。

但是,他對我的愛僅限於此。

他從未給我做過任何事情,甚至連一支花都沒有給我買過。

每天回到家,所以的事情都是我來做,他說我愛他就應該幫他做這些事情,如果我連這些都做不到,

就不是真的愛他。

人們都說,戀愛時的女人智商是負數,真的說對了,那時我就將他的話奉為真理,傻傻的照他說的去做。

現在想想,我那個時候一定是個智障,我一定是被智障附體了!

三年,他花給我的錢不足300元,他買給我的東西一隻手就能數過來,他幹的最多的,就是和我說“我真的好愛你”。

而我卻將他當兒子養了三年,直到這個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把手裡正在刷洗的鞋子大力扔到水盆裡,

水花四濺,我身上濕了很多。

我問我自己,我在幹什麼?我為什麼像個老媽子一樣伺候了他三年?我到底圖他什麼?

我甩甩手上的水,走了出去。他走在沙發上看電視,看完出來,嘴裡叼著薯片含混不清的問我怎麼了。

我看了看他,真的是氣不打一處來。

我養了你三年,伺候了你三年,而這三年,你對我的愛僅僅在嘴上。

我不想在這樣了,我聽煩了,

聽膩了,我們分手吧。

真正的感情需要你用實際行動做出來,表達出來,讓我體會到,而不是用嘴說著“我愛你”,你就真的愛我了。

三年了,就像一場夢,如今夢醒了,我也該走了。

“我真的不能再把孩子做掉了,這已是第五個了,求求你娶我好嗎”

真正的感情需要你用實際行動做出來,表達出來,讓我體會到,而不是用嘴說著“我愛你”,你就真的愛我了。

三年了,就像一場夢,如今夢醒了,我也該走了。

“我真的不能再把孩子做掉了,這已是第五個了,求求你娶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