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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我走了,兩個孩子留給你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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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來自網友“愛哭的魚”:

我今年23歲,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和老公在一起四年。現在,我決定走了,離開這個家。

我在18歲的時候就和老公在一起了,

那個時候年少懵懂,一個男人為自己買了一盒巧克力,就以為那是真愛。不顧父母的反對,我和他私奔在一起。

唯美愛情

19歲那年,我當了媽。老公當時說家裡條件太差,何況父母也不喜歡他,等以後賺到錢了再回去看我父母,我傻傻的聽了他的話。

生了女兒,我和婆婆在家照顧,老公出去打工,每月給我500生活費。平時我不出門,就在家帶孩子,也夠花,還剩下很多,我就存起來。沒過多久,廠裡同事就告訴我,老公和別人同居了。

我哭了兩天兩夜,婆婆給他打了電話,他請了兩天假回來。花了100塊給我買了一身新衣服,還哄我說,以後他再也不會和別人在一起了,他從來不會主動給我買衣服,為了孩子,我選擇原諒了他。

21歲那年,兒子出生了,他依然沒有給我一個婚禮。對我也不像從前好了,婆婆對我這個外地媳婦不冷不熱,有活就讓我幹,吃飯給孩子們最好的,我只有饅頭和鹹菜,只要孩子好,我吃什麼我不在乎。

現在,老公再次出軌了,我給他打電話,他居然承認了。

還說讓我不要介意,他只是逢場作戲,最愛的人是我。

整整五年,我不敢和父母聯繫,更不敢回娘家,也沒臉回去。我不顧一切選擇了老公,而現在就是我的下場,我心灰意冷,心裡充滿怨氣,我決定離開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