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記住,不管男人多麼寵你,有一樣東西不能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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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熟悉我的人都會罵我,你有什麼資格代表女人?
是的,作為女人我是個失敗者,在感情上輸得一塌糊塗,35歲的我,依然獨善其身。
我是2004年結婚,那會家裡條件不怎麼好,但前夫家裡還算不錯,因為我長得比較漂亮,加上性格比較直爽,見過一面之後,他們家答應了這門婚事,同時也大大地滿足了爸媽的虛榮心。
前夫確實是個好男人,雖然外人眼裡是花花公子,
本以我幸福的婚姻生活就開始了,可我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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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以後,按照前夫的意願,我在家做起了全職太太,也就意味著我失去了經濟來源,
從那個時候,我清楚地意識到女人丟什麼都可以,千萬不要丟了工作,否則結婚後誰都會從骨子裡看不起你。
可能是我體質不算好,結婚3年多一直都沒有要上孩子,加上一直在家沒上班,婆婆對我的態度十分不好,動不動就拿一些噁心的話刺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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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在娘家人和朋友的鼓勵下,我於2008年離婚,當時的我只有26歲。
或許是少了婚姻的束縛,我從擺地攤到開店,再從開店到開連鎖,在前年的時候我擁有了自己的公司,雖然不大, 但也算是我的一份事業,
所以,在此奉勸那些已婚女人,即便夫妻感情再好,哪怕男人再寵你,你都要學會獨立,人這一輩子說到底其實就是為了自己而活,能靠住的,也只有自己。
不知道大家是否贊同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