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我省出新規:明年元旦起,晚10點至早8點禁跳廣場舞!違者最高可被罰萬元以上
“贊成45票,棄權0票,反對0票,通過!”9月30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據介紹,《條例》是貴州省首部治理雜訊污染的地方性法規,規定了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細化了對社會生活雜訊、交通運輸雜訊、建築施工雜訊、工業雜訊4個方面的噪音源防治措施。
針對廣受市民關注的“健身擾民”問題,《條例》進行了特別的規定,明確禁止在22時至次日8時期間,在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廣場、公園等地,
這就意味著,從明年起愛跳舞健身的市民,以後跳廣場舞不僅要選對地點,而且還要選對時間。
為保障《條例》貫徹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通過全省統一的大資料平臺和政務服務網,對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行政執法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執法主體、監督方式等施行公開,
文:李堅
編輯:宣小妹
轉自:今日安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