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的感情是情,一年的感情就不是情了嗎?
我曾經看過這樣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男人的妻子失蹤了,男子整整找了兩年,這兩年裡男子走了無數座城市,用了無數的辦法,卻沒有打聽到一點關於妻子的消息,第三年男子放棄了,
可最後男子還是選擇了新伴侶,他說六年的感情是情,一年的感情也是情,並不會就比六年少,在我瘋狂找她的時候,她是我全部,當我放棄的時候,她已是我故人,我現在的愛人才是我故事裡的人。我已經傷害了一個女人,我不能再傷害一個人了。
羋月有句臺詞“錯就錯在,我做了太后,卻仍難舍一個普通女子的初衷“這大概就是她最婊的地方了吧,世間很多事本就是難以兩全,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放下因此而必須捨棄的。至於對與錯,誰又能說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