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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切勿“馬大哈” 會東東城派出所一天接警3起小孩走失

記者從會東縣東城派出所獲悉,3月26日星期日,東城派出所僅一天就接到3起孩子走失的警情,讓人十分“鬧心”,慶倖的是孩子們最後都安然無恙找回來了。兒童走失現象再次引起社會的關注,

民警鄭重提醒家長們千萬別當“馬大哈”。

孩子不回家 竟是怕家人責備

3月26日14時,東城派出所接到謝某某的父親報案,稱謝某某平時很乖巧,出門都會跟家裡人打招呼。

東城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彙報,所領導立即向縣局情指中心申請通過“天網”進行查找,

同時出動所裡全部值班警力,對走失現場的周邊人員及社區全面監控,展開走訪調查。

走訪結果並無可疑情況,民警找到謝某某班級同學通訊錄,打電話逐一核對,26日晚上20時,最終在同學唐某某家將其找到。

據瞭解,謝某某平時跟著爺爺奶奶在縣城居住,父母在撒者邑村務農,平時孩子放學在外玩耍,爺爺奶奶也沒注意,這一次整晚都沒有回來,

一家人都慌了神;謝某某到同學家寫作業,寫完作業已經太晚,回家怕家長責備,索性在同學家留宿,謊稱已經給家長說過,而第二天更怕責備,繼續躲在同學家中。

敲響警鐘 家長教育方式是關鍵

據悉,2017年1月份至今,東城派出所已接到14起兒童走失案件。東城派出所副所長胡向東向記者介紹,在東城派出所工作5年期間,從未發生一起拐賣、綁架兒童案件,所有兒童走失案件均系家長疏忽或兒童自主離家出走。

從警方近年接處警情況來看,家門口、車站、超市、商場、醫院、路上這六類場所,容易發生孩子走失。雖然各年齡段的孩子都存在走失的情況,但是大多集中在孩子2歲至5歲之間;而8歲至14歲的孩子由於家長的教育方式不當或是逆反心理太強,容易離家出走。

無論是何原因,當孩子丟失後,應第一時間儘快找回孩子,在確保其安全的情況下,安撫孩子受傷的心。

“發生兒童走失、疑似被拐騙,一定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電話,同時就近向派出所報案。”胡向東表示,無論走失還是失蹤,開始24小時是尋找孩子的“黃金時間”,及時立案能有針對性地進行查找。

怎樣防止孩子走失或被拐?民警提醒,帶兒童出門時,

要保證孩子在視線範圍;不要帶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一定要親自按時到幼稚園或學校接送孩子,防止犯罪分子乘虛而入。要經常對孩子進行應急安全教育,教孩子拒絕陌生人的飲料、糖果、禮物和摟抱,要讓孩子從小熟記家庭住址、電話、父母名字。

東城派出所副所長胡向東

現在,小孩現已經找到,懇請網友把發在朋友圈裡面的小朋友照片及時刪除。經過一夜,走失小孩儼然已成為“網紅”,我們應該保護她的隱私,避免以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新聞連結:

據瞭解,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其中規定,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

除此之外,失蹤或被拐孩子父母;已被解救被拐兒童;來歷不明、疑似被拐兒童;來歷不明流浪、乞討兒童,將免費採集血樣資訊,錄入全國“打拐”DNA資料庫,使失散親人的家屬可異地查找親人資訊。

東城派出所副所長胡向東

現在,小孩現已經找到,懇請網友把發在朋友圈裡面的小朋友照片及時刪除。經過一夜,走失小孩儼然已成為“網紅”,我們應該保護她的隱私,避免以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新聞連結:

據瞭解,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其中規定,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

除此之外,失蹤或被拐孩子父母;已被解救被拐兒童;來歷不明、疑似被拐兒童;來歷不明流浪、乞討兒童,將免費採集血樣資訊,錄入全國“打拐”DNA資料庫,使失散親人的家屬可異地查找親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