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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表,對不起,我不能把車借給你!”刷爆靈山人的朋友圈……

兄弟,你的車!

借我開兩天吧?我這邊有點事要用車呢!

怎麼辦,借還是不借?

我相信大多數人都遇到過這種問題!

十一國慶八天長假這期間

很多人會趁這個時候出去自駕遊

說到自駕遊

有一個問題真是困擾了很多欽州車主

借 車

你是借,還是不借?

首先問大家一個問題:

如果朋友向你借車,

你是借,還是不借?

從道德上講,中國有句古話:

“車和老婆概不外借”

(別問我誰說的)

所以關於借車的問題

小編還是建議你們一律拒絕!

為什麼呢?

我們先看看,朋友借車的常規套路

“我要去相親!”

“我要去接我女朋友!”

“我要去機場接朋友!”

“我老婆生孩子了!”

.......

表面上他們的理由正當

讓你為了顧忌朋友之間的感情

不得不借車給他們

但是小編要告訴你們

每當這個時候

你一定要學會拒絕

並且冷酷地說一聲

你要做的這些事情:

叫專車不行嗎?

租車不行嗎?

你就不能放過我的車嗎??

你這樣真的讓我很難辦啊!

我為什麼不借車?

讓我們先看幾個“借車血淚史”

1、車主飯局上將車借給朋友開去接人,朋友因酒駕釀下1死3傷的慘禍。肇事司機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獄8年,而借車給他的車主,因草率借車之舉同樣對事故發生應承擔責任,車主被法官判決與肇事司機連帶承擔近60萬元的賠償。

2、2015年,石家莊欒城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寶馬X6越野車不知什麼原因,突然高速沖上河堤,飛躍蛟河,

在空中翻轉180°後,徹底朝上,車頂向下,直接拍在了對岸的河堤上,徹底幾乎扁平,車內四人殞命。而駕駛人並非車主,屬借用,原車主已近崩潰。由於肇事者已經死亡,車主不但要自行承擔車輛損失(基本報廢),還需承擔四名乘客的死亡賠償金,借車借出幾百萬的官司。

還有以下慘痛案例

借車人沒錢賠償,車主要倒楣!

借車人把車開走,你找不到人!

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等等等!

車主要先行墊付,借車人又轉借第三人!

他們不願意或者賠不起,還得車主自己來!

還有那些借車期間的違章記錄,

你真的好意思去和朋友要錢交罰款嗎?

這些道理難道借車的人都不知道?

不,他們當然知道!

只是如果你不借,

他們就會這樣:

“哎呀,有車了不起啊?”

“不就有了幾個錢看你牛逼得...“

“都是兄弟/親戚,怎麼這麼小氣?”

“咱們這麼多年交情,你竟然連車都不肯借我?”

他們只會看到“你不借車”的結果,

然後理直氣壯地開噴!

儼然是“我弱我有理”的經典代表!

憑什麼

我們靠能力買來的車就該給別人用?

憑什麼

我們要被言論綁架,做出不符心意的事?

憑什麼

你有求於我,還敢這樣說甚至還威脅我?

所以,

如果你是為了在朋友面前開車顯擺,

是為了讓相親物件高看你一眼……

那麼對不起,這車我不能借!

非借不行,應該注意些什麼?

如果出於某些原因,你實在推脫不掉,怎麼辦?再仔細看一遍,你把車借給別人,如果發生事故,可能產生的後果有:

▌1、 借車人沒錢賠償

如果車主無過錯、借車人沒有責任,那沒有關係;但如果有責任,特別是車上有人受傷,而借車人沒有錢,那車主就倒楣了。

▌2 、借車人酒後駕駛

如果借車人酒後駕駛,保險公司一分不賠,他賠不起的都要你買單。

▌3 、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

如果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等等,保險公司不賠的都要他來賠,賠不起就要你先暫時代他買單。

▌4 、借車人又轉借第三人

你借車給人後,他又轉借第三人,出事了會怎麼樣?如果第三人和轉借的人都賠不起或不願意賠,索賠失敗的,你還是得負連帶賠償責任。

▌5、 車主借車有過失

如果你明知道或沒辦法證明你不知道對方沒駕駛資格,還把車借給無證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對方沒有安全駕駛的能力,例如酒後駕駛、吸毒等等,還把車給他開,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連帶賠償責任那麼簡單了。

如果非要借車,將車出借之前,一定要確認兩件事:一是確認借車人具有駕駛資格;二是確認自家車的車況沒問題!而且,一定要簽署借車協定!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所以,如果實在磨不開面子,一定要簽借車協議!

還記得喬任梁去世時爆出的新聞裡,

大多數是這些:

別人都死了你還有心情吃面

這其實歸根結底就是道德綁架。

而這樣的事,平日裡並不少見。

勸酒導致人死亡,公交不讓座被人打…

這樣的道德綁架真是屢見不鮮!

這些道理難道借車的人都不知道?

不,他們當然知道!

只是如果你不借,

他們就會這樣:

“哎呀,有車了不起啊?”

“不就有了幾個錢看你牛逼得...“

“都是兄弟/親戚,怎麼這麼小氣?”

“咱們這麼多年交情,你竟然連車都不肯借我?”

他們只會看到“你不借車”的結果,

然後理直氣壯地開噴!

儼然是“我弱我有理”的經典代表!

憑什麼

我們靠能力買來的車就該給別人用?

憑什麼

我們要被言論綁架,做出不符心意的事?

憑什麼

你有求於我,還敢這樣說甚至還威脅我?

所以,

如果你是為了在朋友面前開車顯擺,

是為了讓相親物件高看你一眼……

那麼對不起,這車我不能借!

非借不行,應該注意些什麼?

如果出於某些原因,你實在推脫不掉,怎麼辦?再仔細看一遍,你把車借給別人,如果發生事故,可能產生的後果有:

▌1、 借車人沒錢賠償

如果車主無過錯、借車人沒有責任,那沒有關係;但如果有責任,特別是車上有人受傷,而借車人沒有錢,那車主就倒楣了。

▌2 、借車人酒後駕駛

如果借車人酒後駕駛,保險公司一分不賠,他賠不起的都要你買單。

▌3 、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

如果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等等,保險公司不賠的都要他來賠,賠不起就要你先暫時代他買單。

▌4 、借車人又轉借第三人

你借車給人後,他又轉借第三人,出事了會怎麼樣?如果第三人和轉借的人都賠不起或不願意賠,索賠失敗的,你還是得負連帶賠償責任。

▌5、 車主借車有過失

如果你明知道或沒辦法證明你不知道對方沒駕駛資格,還把車借給無證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對方沒有安全駕駛的能力,例如酒後駕駛、吸毒等等,還把車給他開,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連帶賠償責任那麼簡單了。

如果非要借車,將車出借之前,一定要確認兩件事:一是確認借車人具有駕駛資格;二是確認自家車的車況沒問題!而且,一定要簽署借車協定!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所以,如果實在磨不開面子,一定要簽借車協議!

還記得喬任梁去世時爆出的新聞裡,

大多數是這些:

別人都死了你還有心情吃面

這其實歸根結底就是道德綁架。

而這樣的事,平日裡並不少見。

勸酒導致人死亡,公交不讓座被人打…

這樣的道德綁架真是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