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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天津出臺“住房限購”新政,速看!

津政辦發〔2017〕48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深化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要求,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抑制房地產泡沫,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區域性住房限購

對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

暫停在本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範圍內購買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二、深化差別化住房信貸

為保障本市居民和外地在津工作人群合理住房需求,打擊利用金融杠杆進行住房投機炒作,

進一步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具體措施由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會同天津銀監局發佈實施。相關部門應為貸款銀行提供借款人家庭戶籍、住房、婚姻狀況等資訊的查詢便利。

三、加大住宅用地供應

發揮土地供應對房地產市場源頭調控作用,加大住宅開發用地供應量,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儘快施工上市,平衡市場供需。對市場預期較高、可能產生高價地的新出讓住宅用地,

採取“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自持租賃住房”、“限地價競棚改安置房”等措施,控制地價,穩定房價市場預期。

四、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管控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許可證時,應合理定價,並據實進行價格申報。對申報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明顯高於項目前期成交價格或周邊同類型在售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實施必要的價格指導,

不具備商品房銷售方案條件的,暫不核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五、加強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

為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確保新建商品住房及時上市銷售,對取得基礎部位驗收證明後30日內未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申請辦理銷售許可手續的,要在2017年6月1日前申請辦理銷售許可手續;對未及時辦理的,在主要媒體上公開曝光,並由市國土房管局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違約行為整改完畢前,不得以該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名義在本市參與土地競買。

六、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各級各職能部門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檢查,持續整頓市場秩序,堅決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仲介機構壟斷房源操縱市場價格、虛假宣傳誤導市場預期及提供虛假證明擾亂市場秩序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首付貸”及其他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行為。要加大聯合懲治力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仲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採取公開曝光、暫停網簽、行政處罰、停止開展金融擔保合作、限制參與土地競買等措施嚴肅處理。

本實施意見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此前相關政策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31日

2月28日以來多地啟動升級限購限貸措施

北京3月17日,北京樓市調控進一步升級:實施“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北京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另外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北京市限購政策執行。

江蘇南京3月16日起,南京將高淳、溧水、六合納入限購範圍,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戶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區(不包括高淳區、溧水區、六合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南京戶籍家庭不得購買新房或二手房。

山東青島3月15日,青島市在市區範圍內,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在市區範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無法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購買住房。

江西贛州3月14日,贛州市出臺規定:在中心城區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措施,抑制投資投機需求。限購措施包括:在中心城區無住房或在中心城區非限購區域內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限購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區逐月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政策出臺後不能通過補繳認定),且在中心城區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單獨購買住宅。

浙江嘉善自2017年3月14日起,在全縣範圍內暫停向在嘉善縣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縣範圍內暫停向在我縣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海南三亞3月11日,海南三亞市出臺規定:購買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暫停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安徽滁州3月9日,滁州市規定:居民購買二套房的商貸首付比例不低於40%,三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

江西南昌

3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限購政策加碼:除特定區域外外,在市區範圍內,暫停向在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南昌市戶籍居民出售住宅;暫停向在南昌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無住宅但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南昌市戶籍居民(不得補繳)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區購買住宅。

河北張家口3月7日,河北張家口的崇禮區升級“樓市限購令”,不僅增加了非戶籍人口的購房條件,也提高了本地戶籍人口購房的首付比例。

河北淶水3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的淶水縣出臺樓市限購政策:非本市戶籍居民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一年(含)以上證明家庭,限購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2套住房時,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河北涿州3月1日,河北涿州市出臺規定:非當地居民限購1套房,並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福建連江2月28日,福建連江發佈:對三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縣城關地區範圍內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三類家庭包括:(一)縣城關地區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二)縣城關地區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三)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縣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

新報記者 王月

新報新媒體編輯 高若瀛 萬力聞

要加大聯合懲治力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仲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採取公開曝光、暫停網簽、行政處罰、停止開展金融擔保合作、限制參與土地競買等措施嚴肅處理。

本實施意見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此前相關政策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31日

2月28日以來多地啟動升級限購限貸措施

北京3月17日,北京樓市調控進一步升級:實施“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北京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另外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北京市限購政策執行。

江蘇南京3月16日起,南京將高淳、溧水、六合納入限購範圍,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戶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區(不包括高淳區、溧水區、六合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南京戶籍家庭不得購買新房或二手房。

山東青島3月15日,青島市在市區範圍內,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在市區範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無法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購買住房。

江西贛州3月14日,贛州市出臺規定:在中心城區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措施,抑制投資投機需求。限購措施包括:在中心城區無住房或在中心城區非限購區域內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限購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區逐月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政策出臺後不能通過補繳認定),且在中心城區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單獨購買住宅。

浙江嘉善自2017年3月14日起,在全縣範圍內暫停向在嘉善縣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縣範圍內暫停向在我縣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海南三亞3月11日,海南三亞市出臺規定:購買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暫停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安徽滁州3月9日,滁州市規定:居民購買二套房的商貸首付比例不低於40%,三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

江西南昌

3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限購政策加碼:除特定區域外外,在市區範圍內,暫停向在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南昌市戶籍居民出售住宅;暫停向在南昌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無住宅但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南昌市戶籍居民(不得補繳)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區購買住宅。

河北張家口3月7日,河北張家口的崇禮區升級“樓市限購令”,不僅增加了非戶籍人口的購房條件,也提高了本地戶籍人口購房的首付比例。

河北淶水3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的淶水縣出臺樓市限購政策:非本市戶籍居民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一年(含)以上證明家庭,限購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2套住房時,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河北涿州3月1日,河北涿州市出臺規定:非當地居民限購1套房,並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福建連江2月28日,福建連江發佈:對三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縣城關地區範圍內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三類家庭包括:(一)縣城關地區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二)縣城關地區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三)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縣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

新報記者 王月

新報新媒體編輯 高若瀛 萬力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