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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知識|國慶中秋長假加班到底能賺多少?加班費怎麼算?

國慶日中秋節8天的超長假期已接近尾聲,期間有的市民跟家人一同歡度假期,有的市民則在工作崗位上加班。許多市民有這樣的疑問,在這個特殊的長假期加班到底能賺多少錢?加班費怎麼算?

■計算

長假前4天加班可拿3倍工資記者從市人社局瞭解到,能不能拿到翻倍工資、以及能翻多少倍,均取決於勞動者的加班時點。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國慶日與中秋節連休: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

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因此,今年與往年“十一”長假享受高額加班費的時段會略有區別。人社部最新發佈的解讀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8天長假中,10月1日到10月3日是國慶日法定假日,10月4日是中秋節法定假日,這4天安排勞動者工作的都應按300%算加班工資,且不得以調休來抵銷;10月5日到10月8日是雙休日調休,此時安排勞動者加班且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200%算休息日加班工資。
市人社局相關處室的工作人員表示,長假前4天的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長假後4天的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若以月工資基數為5000元來核算加班工資,10月1日至4日全都加班,至少可以獲得2758.62元;10月5日至8日每日加班至少可以獲得1839.08元的工資。如果8天全加班且不補休,起碼可以拿到4597.7元的加班費。

■選擇補休、加班費或休假你選哪個

對於普通上班族來說,

到底是要享受假期,還是上班賺取超值的加班費。是你的話你會怎麼選?一則甯拒10萬元高額補償也不願意加班10天的新聞在長假期間刷屏。據媒體報導,愛爾蘭里安航空向旗下飛行員致信,機長一年內同意加班10天可一次性獲得1.2萬歐元(約合9.4萬元人民幣)獎金,但要保證800小時飛行時間、未批准缺勤不超過4次、不能辭職。然而,這一“金錢誘惑”卻換來了飛行員代表的一句:“沒興趣”。
在某外企工作的李女士表示,節前,她被領導問及能否參與假期值班,但她拒絕了,在她看來,能陪家人比加班費更為難得。

■規定

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最近,有勞動者反映,因個人在正常時間內,很難完成公司規定的產量定額,而完不成任務,就要扣減工資,為此,自己只能“被迫”在下班後延長工作時間。而對延長的工作時間,勞動者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的主張,

公司則以這是“個人自願加班”為由拒付加班費。為此,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答覆: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律法規關於延長工作時間時限的規定,即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實踐中,部分用人單位為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在勞動定額標準上動腦筋,通過制定不科學、不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致使單位內大部分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都不可能完成工作任務,為完成用人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獲得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勞動者不得不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以外,“自願”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此舉違反了《勞動法》關於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式性規定和法定時限,已經屬於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針對用人單位此種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依法採取與用人單位協商、向當地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等方法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科學合理的、符合所在地工資支付法規中有關要求的勞動定額標準、提高計件單價。對於勞動者已經完成的加班加點,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

在勞動定額標準上動腦筋,通過制定不科學、不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致使單位內大部分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都不可能完成工作任務,為完成用人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獲得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勞動者不得不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以外,“自願”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此舉違反了《勞動法》關於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式性規定和法定時限,已經屬於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針對用人單位此種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依法採取與用人單位協商、向當地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等方法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科學合理的、符合所在地工資支付法規中有關要求的勞動定額標準、提高計件單價。對於勞動者已經完成的加班加點,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