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低工資標準2017: 4月起最低工資調整至2300元/月
上海市人社部門在解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時指出,
2017年失業保險金標準將實行“先歸併,再調整”,不僅提高待遇,
上海還從4月1日起將2017醫保年度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42萬元提高到46萬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
【知識連結】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由來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1號)]已於2003年12月30日頒佈,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並報經勞動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準、職工平均工資水準、經濟發展水準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準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係數法。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準,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係數,加上一個調整數。恩格爾係數法就是根據有關資料,
中國內地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頒佈實施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具有三大特點: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從而獲得的勞動報酬,因此超時工作所得的加班工資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的勞動報酬,因此勞動者在一些特殊崗位上提供勞動所獲得的津貼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如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津貼
三、最低工資標準是最低勞動報酬,一些非勞動報酬的福利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數額裡到底包含社保費嗎?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準、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準裡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的。
因此,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時,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
因此勞動者在一些特殊崗位上提供勞動所獲得的津貼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如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津貼三、最低工資標準是最低勞動報酬,一些非勞動報酬的福利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數額裡到底包含社保費嗎?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準、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準裡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的。
因此,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時,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