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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未必是壞事

都說現在離婚率高,聽上去像是在說現在的人都不靠譜,動不動就離婚。言外之意像在說過去的人堅守婚姻是好事。而我覺得,過去的人雖然離婚率低,但不代表過去的人婚姻都幸福。

論婚姻幸不幸福,過去和現在的比率應該差不過,不同的是過去的人婚姻不幸福也要忍著過,現在的人婚姻不幸福就果斷離。孩子幸不幸福並不取決於父母離不離婚,而是取決於父母負不負責任,負責任的父母離了婚也會愛孩子,不負責任的父母不離婚也會不愛孩子。

我認為離婚是有好處的,甚至是利大於弊的。

離婚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讓當事人明白,兩個人關係的好壞是靠感情來維繫的,不是靠婚姻來維繫的,如果沒有感情,婚姻就像一紙空文,屁用都沒有。

那麼婚姻有什麼用呢,除了婚姻法裡寫的那些。我認為有感情的婚姻才是自己實實在在擁有的,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是做做樣子給別人看的。

一個人是可以在沒有感情的婚姻裡過一輩子的,這個一點問題都沒有,只是會少了很多快樂,無非就是滿腹苦水的一生或心如止水的一生罷了。

對於沒有感情的婚姻,有的人會離,有的人不會離。不離就會過上一眼看到底的生活,離雖然不一定就會好過,但是離了才會有新的希望,才會有好過的可能。大概就是儲蓄與投資的區別的,離婚有一定的風險,但高風險與高收益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