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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先孕,婆婆一毛不拔,我笑著答應,第二天她上門求我原諒

我和男友是大學同學,大一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了,那時候的愛情無關柴米油鹽,簡單純粹。

我們一起牽手去食堂吃飯,吃完飯在校園裡散步,晚上一起上自習,週末去逛街,爬山,

那段日子想想都覺得美好。後來我們畢業了,我們決定留在這個城市奮鬥。

我們租簡陋的房子,吃便宜的盒飯,為了找工作,我們去一家家公司面試,雖然苦但想到未來,覺得一切都值得。我們工作穩定後,想過幾年就結婚。

沒想到我意外懷孕了,男友說結婚吧,

給我一個溫暖的家,我欣慰不已。

我們兩家都是城裡人,條件也差不多。雙方父母談論婚事的時候,婆婆說結婚不給彩禮了,一口咬定家裡沒錢,我媽氣的當場拉著我就走了。

我媽跟我說,婆婆是吃准了我未婚先孕,所以不捨得花錢娶媳婦了。媽說結婚她給我買房子,但是有個條件,讓男友做上門女婿,誰讓婆婆一毛不拔。

我去了男友家,對婆婆笑著說,答應她提的那個要求,說反正男友要入贅到我們家,那生下孩子跟著我姓吧。婆婆一聽慌了,她拍著桌子說這怎麼行,家裡有一個兒子。

第二天婆婆上門求我,說之前都是她不對,讓我原諒她,結婚答應給十萬塊彩禮,孩子必須跟著男方姓。我看到婆婆服軟了,我也不那麼計較了,

同意了這個要求。

我們就這樣舉行了婚禮,不久後我生下了個大胖兒子,婆婆笑的合不攏嘴,現在我們相處的還不錯。人啊,有時候還是要硬氣一點,省的被人欺負。大家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