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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始,影響全南京的重大政策正式開始受理

3月1日起,南京市開始受理積分落戶申請,實行戶籍准入辦法與積分落戶辦法雙軌制。

2017年2月1日,南京市開始實施《南京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和《南京市積分落戶實施辦法》,3月1日起,

南京市開始受理積分落戶申請。

南京市實行的是戶籍准入辦法和積分辦法雙軌的戶口遷移政策。

戶籍准入辦法,主要面向的是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符合年齡條件、繳納社保年限的往屆畢業生和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和一二三級國家職業資格,以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留學歸國等在南京市就業創業的人員。

同時南京市新實施的戶籍新政中,

對於不符合戶籍准入條件的人員,可對照積分辦法條件,滿足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積分落戶。

南京積分落戶政策詳解

3月1日起,南京積分落戶正式開始受理!

2月1日起,南京全面實行積分落戶,而購房落戶進入歷史舞臺。受理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最近,仍有很多網友搞不清楚積分落戶和買房的聯繫,小5妹在這裡先簡單解答下:

Q:所以不買房也能落戶嗎?

A:是的!因為實行積分落戶之後,

買不買房就跟戶口沒有直接的關係了。

Q:買房跟落戶沒有關係了嗎?

A:也不能這麼說!在南京買房跟落戶還是有點關係的,畢竟基礎指標當中,還有合法穩定住所一項,如果在南京買了房,面積每滿1平米可以計1分(不能超過100分),一幢房子起碼也有幾十平米,算下來加的分數也不少!

在之前,外地人想在南京落戶必須買60平米以上的房子才行。那麼,積分落戶取消了這一必要條件以來,

哪些房屋最受益呢?

1、主城普通小戶型,40-50平小戶型可作為過渡房

2、小戶型名校學區房,上一二線名校門檻相對降低

3、40年產權的小公寓,畢業生可做過渡房並積累資金

落戶政策

申請積分落戶,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在本市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且近2年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四)累計積分達到100分;

(五)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1、落戶新政何時開始執行?

《南京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和《南京市幾份落戶實施辦法》都將於2017年2月1日起執行,其中南京市積分落戶實施辦法有效期2年。

特別提醒:

本辦法實施前已辦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預售商品住房和現售商品住房)交易備案並符合《南京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寧政發〔2004〕140號)相關條件的,

可以在本辦法實施後18個月內,憑不動產權證申請戶口遷入。

本辦法實施前已辦理存量房交易備案並符合《南京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寧政發〔2004〕140號)相關條件的,可以在本辦法實施後6個月內,憑不動產權證申請戶口遷入。

2、哪些人可以直接申請落戶,無需積分?

無需積分可落戶的條件主要有軍轉幹部安置、符合人才引進政策的、符合親屬間投靠政策的、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回原籍等幾種條件,購房落戶已經被廢除。

3、申請積分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1、積分落戶申請表。

2、居民戶口名簿和居民身份證。

3、有效《江蘇省居住證》及影本。

4、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文件)及影本。

5、勞動(聘用)合同或營業執照及影本。

6、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7、其他可以作為積分憑證的材料。

4、什麼時候能申請積分落戶?

受理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5、積分落戶辦理流程是什麼?

區公安機關應當設立積分落戶申請受理視窗

(受理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申請人可登陸南京公安網站積分落戶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網上類比估分。

達到規定分值的,可向擬落戶地區公安機關受理視窗遞交申請材料。

材料齊全的,區公安機關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初審。

符合條件和分值的,區公安機關將申請人資料錄入積分資訊管理系統,建立積分檔案,出具初審意見,有關電子資訊材料報市公安部門。

市公安部門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職責分工轉送相關部門審核。相關部門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市公安部門出具審核意見。

市公安部門根據審核情況確定最終積分,按照積分高低分別進行排名。

(積分相同者,按基本指標積分高低排名;基本指標積分相同的,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長的排名優先。)

積分排名於每年5月和11月在中國南京、南京公安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市公安部門確定落戶名單。區公安機關在接到名單之日起3個工作日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手續。

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應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動產產權證明的房屋落戶。

不具備前款落戶條件的,可在申請人錄(聘)用單位集體戶,或者省、市、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

不具備前兩款落戶條件的,可以在就業地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

常見問題

高素質人才受到優待,那低學歷、低技術人員呢?

根據官方檔,南京積分落戶指標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基礎指標包括繳納社會保險、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居住年限等情況。加分指標包括年齡狀況、文化程度、技術技能水準、落戶地區、納稅、社會服務、表彰獎勵、帶動就業、科技成果八項指標。減分指標為違法行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記錄指標。

低學歷低技術人員落戶困難較大,能大把加分的選項不多,買房才是最有效的捷徑,奈何買房對他們來說談何容易?

租房也能落戶,真有這麼好的事?

按照積分規則,具有落戶資格的申請人沒有產權房屋、租房也能落戶,還可以在申請人錄(聘)用單位集體戶,或者省、市、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甚至在就業地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看到這,對於那些沒買房的人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

新政還提出“申請江甯區、六合區、浦口區加30分;申請落戶溧水區、高淳區加40分;其它行政區不加分”政府可以利用名額指標向南京邊緣板塊引入人流。

網友最關注的需要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

1、問:合法穩定住所是什麼意思?

答:新政中“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鎮地區範圍內獨立取得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住房;政府提供給被保障群體的共有產權住房和租賃性住房;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租期半年以上住所。

(ps.在本地房產管理部門或單位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房均可以,但不包括租賃私人的住房。只要和房東簽訂正規租賃合同,並到房產部門進行備案並繳納房租的稅費,你就算是有合法穩定住所。)

2、問:是不是我攢夠100分就可以了?

答:並非攢夠100分就能落戶,而是積分最多排在前面的優先落戶,你能不能落戶還要看當時的落戶指標夠不夠。所以攢積分還是越多越好。最終看落戶南京難度有多大,完全在政府部門掌控中,關鍵還得看南京每年發佈的落戶指標有多少。

3、問:那我怎麼知道我排在多少位呀?

答:市公安部門根據審核情況確定最終積分,按照積分高低分別進行排名。積分相同者,按基本指標積分高低排名;基本指標積分相同的,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長的排名優先。

積分排名於每年5月和11月在中國南京、南京公安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於10天。

4、問:那我現在買房的話,我是按照新政策還是老政策落戶呢?

答:新政實施前已辦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備案並符合《南京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寧政發〔2004〕140號)相關條件的,可以在新政實施後18個月內,憑不動產權證申請戶口遷入。

新政實施前已辦理存量房交易備案並符合《南京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寧政發〔2004〕140號)相關條件的,可以在新政實施後6個月內,憑不動產權證申請戶口遷入。

5、問:積分落戶可以落在哪裡?

答:具有不動產產權證明的房屋;錄(聘)用單位集體戶或省、市、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就業地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

6、問:我幾年前買的二手房一直沒上戶口,我可不可以在新政實施十八個月內上戶口?

答:二手房在2017年8月之前辦理可以落戶,過期後實行戶籍准入,不符合者執行積分落戶

7、問:男女有一方是南京戶口,結婚買房另一方需要按照這個政策來落戶嗎?不用吧,如果先結婚後買房就算作南京家庭戶口了吧?

答:夫妻投靠落戶遷入南京,不受影響

8、問:幾個問題有點類似,集中回答:

(1)現在實行積分,明年2月份之前購買的期房還能落戶?

買的期房,明年才交房!這個要按照積分落戶嗎?

(2)如果期房,18個月還沒有拿到房呢?同問,雖然在新政前合同鑒證過了,但是交房要兩年後,是不是還是執行原來的政策?

(3)我是82年出生,本科生在南京繳納社保滿2年,剛買了房要2018年10月才能交付,能否根據購房60㎡可落戶政策辦理?

(4)你好,諮詢一下,南京學校集體戶口,16年11月鑒合同,買的浦口高新區的花漾紫郡住宅,18年12月交房,能不落南京戶口?

答:南京新的落戶政策2017年2月起執行,對於已購房的有18個月的緩衝期,即交付時間要在2018年6月之前但您的房屋交付時間不在這個範圍內,所以無法按照之前的落戶政策執行,只能申請積分落戶。期房會否有細則,還需等待。

35歲以下本科生在南京繳滿1年社保,符合戶籍准入,建議儘快申請,後期可以再從集體戶口中轉入房子裡。

9、問:我今天剛到房產局備案交稅,是不是我就可以六個月內辦理落戶即可?

答:是的,憑不動產權證申辦戶口遷入

10、問:如果11月份房子已經交付,房產證沒有通知辦,明年落戶還一樣要積分制嗎?

答:是的,如果你滿足戶籍准入可以不走積分落戶,請儘快辦理不動產權進行戶口。戶籍准入請看圖解。

11、問:落戶浦口、江寧有額外加分,那就是說買個浦口房子 直接落戶了啊?

答:浦口房子屬於加分項,更容易積滿100分,但是積分落戶需要同時滿足5個條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在本市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且近2年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四)累計積分達到100分;(

(五)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12、問:靠積分落戶的話,學校能上嗎?對學區房又影響嗎?

答:積分落戶,如果有固定產權居所,落到房子裡可以享受學區資源,如果沒有房子那麼可能落在集體戶口和社區戶口,學區不能確定,由區統籌。

13、問:現在在公司的集體戶口,等買了還能轉到房子的個人戶口嗎?

答:可以的,屬於集體戶口通遷

14、問:每年有落戶名額限制的,積分達到要求的也不一定能入戶主城區?

答:積分落戶有原則:總量控制、區域統籌……得排隊,還得看你申請哪些區域,所以有不確定性。

穩定住所的在積分落戶和戶籍准入政策含義不同:

《南京市積分落戶實施辦法》中

(一)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鎮地區範圍內獨立取得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住房;政府提供給被保障群體的共有產權住房和租賃性住房;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租期半年以上住所。

《南京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中

第十一條本辦法所稱合法穩定住所,是指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住宅性質產權住房,以及在本地房產管理部門或者單位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但不包括租賃私人的住房租賃住房。具體範圍由公安部門會同房產部門制定。

解釋:

穩定住所要求是住宅性質,商業性質酒店式公寓依舊不能落戶。

如果積分落戶:

不用買房,租房半年以上也可以,但是請去開證明,公安部門要認可你的所出租的房子。只不過,租房是沒有積分的。比如你是碩士。

如果戶籍准入:

比如親屬間投靠,那麼租私人住房不可以,購買、自建、繼承、受贈住宅產權房、備案的租賃住房(單位居住權房)可以。

父母是集體戶口,孩子能落戶嗎?

根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細則

對夫妻雙方均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應當要求其將戶口遷至合法固定住所後,再辦理子女出生登記;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隨父或者母單位集體戶口申報出生登記,並隨父或者母戶口遷出時一併遷。

集體戶口孩子怎麼上學?

集體戶口並不能進入集體戶所在區域的好小學,而是要區統籌。

購房落戶已經被廢除。

3、申請積分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1、積分落戶申請表。

2、居民戶口名簿和居民身份證。

3、有效《江蘇省居住證》及影本。

4、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文件)及影本。

5、勞動(聘用)合同或營業執照及影本。

6、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7、其他可以作為積分憑證的材料。

4、什麼時候能申請積分落戶?

受理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5、積分落戶辦理流程是什麼?

區公安機關應當設立積分落戶申請受理視窗

(受理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申請人可登陸南京公安網站積分落戶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網上類比估分。

達到規定分值的,可向擬落戶地區公安機關受理視窗遞交申請材料。

材料齊全的,區公安機關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初審。

符合條件和分值的,區公安機關將申請人資料錄入積分資訊管理系統,建立積分檔案,出具初審意見,有關電子資訊材料報市公安部門。

市公安部門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職責分工轉送相關部門審核。相關部門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市公安部門出具審核意見。

市公安部門根據審核情況確定最終積分,按照積分高低分別進行排名。

(積分相同者,按基本指標積分高低排名;基本指標積分相同的,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長的排名優先。)

積分排名於每年5月和11月在中國南京、南京公安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市公安部門確定落戶名單。區公安機關在接到名單之日起3個工作日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手續。

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應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動產產權證明的房屋落戶。

不具備前款落戶條件的,可在申請人錄(聘)用單位集體戶,或者省、市、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

不具備前兩款落戶條件的,可以在就業地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

常見問題

高素質人才受到優待,那低學歷、低技術人員呢?

根據官方檔,南京積分落戶指標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基礎指標包括繳納社會保險、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居住年限等情況。加分指標包括年齡狀況、文化程度、技術技能水準、落戶地區、納稅、社會服務、表彰獎勵、帶動就業、科技成果八項指標。減分指標為違法行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記錄指標。

低學歷低技術人員落戶困難較大,能大把加分的選項不多,買房才是最有效的捷徑,奈何買房對他們來說談何容易?

租房也能落戶,真有這麼好的事?

按照積分規則,具有落戶資格的申請人沒有產權房屋、租房也能落戶,還可以在申請人錄(聘)用單位集體戶,或者省、市、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甚至在就業地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看到這,對於那些沒買房的人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

新政還提出“申請江甯區、六合區、浦口區加30分;申請落戶溧水區、高淳區加40分;其它行政區不加分”政府可以利用名額指標向南京邊緣板塊引入人流。

網友最關注的需要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

1、問:合法穩定住所是什麼意思?

答:新政中“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鎮地區範圍內獨立取得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住房;政府提供給被保障群體的共有產權住房和租賃性住房;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租期半年以上住所。

(ps.在本地房產管理部門或單位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房均可以,但不包括租賃私人的住房。只要和房東簽訂正規租賃合同,並到房產部門進行備案並繳納房租的稅費,你就算是有合法穩定住所。)

2、問:是不是我攢夠100分就可以了?

答:並非攢夠100分就能落戶,而是積分最多排在前面的優先落戶,你能不能落戶還要看當時的落戶指標夠不夠。所以攢積分還是越多越好。最終看落戶南京難度有多大,完全在政府部門掌控中,關鍵還得看南京每年發佈的落戶指標有多少。

3、問:那我怎麼知道我排在多少位呀?

答:市公安部門根據審核情況確定最終積分,按照積分高低分別進行排名。積分相同者,按基本指標積分高低排名;基本指標積分相同的,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長的排名優先。

積分排名於每年5月和11月在中國南京、南京公安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於10天。

4、問:那我現在買房的話,我是按照新政策還是老政策落戶呢?

答:新政實施前已辦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備案並符合《南京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寧政發〔2004〕140號)相關條件的,可以在新政實施後18個月內,憑不動產權證申請戶口遷入。

新政實施前已辦理存量房交易備案並符合《南京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寧政發〔2004〕140號)相關條件的,可以在新政實施後6個月內,憑不動產權證申請戶口遷入。

5、問:積分落戶可以落在哪裡?

答:具有不動產產權證明的房屋;錄(聘)用單位集體戶或省、市、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就業地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

6、問:我幾年前買的二手房一直沒上戶口,我可不可以在新政實施十八個月內上戶口?

答:二手房在2017年8月之前辦理可以落戶,過期後實行戶籍准入,不符合者執行積分落戶

7、問:男女有一方是南京戶口,結婚買房另一方需要按照這個政策來落戶嗎?不用吧,如果先結婚後買房就算作南京家庭戶口了吧?

答:夫妻投靠落戶遷入南京,不受影響

8、問:幾個問題有點類似,集中回答:

(1)現在實行積分,明年2月份之前購買的期房還能落戶?

買的期房,明年才交房!這個要按照積分落戶嗎?

(2)如果期房,18個月還沒有拿到房呢?同問,雖然在新政前合同鑒證過了,但是交房要兩年後,是不是還是執行原來的政策?

(3)我是82年出生,本科生在南京繳納社保滿2年,剛買了房要2018年10月才能交付,能否根據購房60㎡可落戶政策辦理?

(4)你好,諮詢一下,南京學校集體戶口,16年11月鑒合同,買的浦口高新區的花漾紫郡住宅,18年12月交房,能不落南京戶口?

答:南京新的落戶政策2017年2月起執行,對於已購房的有18個月的緩衝期,即交付時間要在2018年6月之前但您的房屋交付時間不在這個範圍內,所以無法按照之前的落戶政策執行,只能申請積分落戶。期房會否有細則,還需等待。

35歲以下本科生在南京繳滿1年社保,符合戶籍准入,建議儘快申請,後期可以再從集體戶口中轉入房子裡。

9、問:我今天剛到房產局備案交稅,是不是我就可以六個月內辦理落戶即可?

答:是的,憑不動產權證申辦戶口遷入

10、問:如果11月份房子已經交付,房產證沒有通知辦,明年落戶還一樣要積分制嗎?

答:是的,如果你滿足戶籍准入可以不走積分落戶,請儘快辦理不動產權進行戶口。戶籍准入請看圖解。

11、問:落戶浦口、江寧有額外加分,那就是說買個浦口房子 直接落戶了啊?

答:浦口房子屬於加分項,更容易積滿100分,但是積分落戶需要同時滿足5個條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在本市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且近2年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四)累計積分達到100分;(

(五)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12、問:靠積分落戶的話,學校能上嗎?對學區房又影響嗎?

答:積分落戶,如果有固定產權居所,落到房子裡可以享受學區資源,如果沒有房子那麼可能落在集體戶口和社區戶口,學區不能確定,由區統籌。

13、問:現在在公司的集體戶口,等買了還能轉到房子的個人戶口嗎?

答:可以的,屬於集體戶口通遷

14、問:每年有落戶名額限制的,積分達到要求的也不一定能入戶主城區?

答:積分落戶有原則:總量控制、區域統籌……得排隊,還得看你申請哪些區域,所以有不確定性。

穩定住所的在積分落戶和戶籍准入政策含義不同:

《南京市積分落戶實施辦法》中

(一)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鎮地區範圍內獨立取得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住房;政府提供給被保障群體的共有產權住房和租賃性住房;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租期半年以上住所。

《南京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中

第十一條本辦法所稱合法穩定住所,是指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住宅性質產權住房,以及在本地房產管理部門或者單位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但不包括租賃私人的住房租賃住房。具體範圍由公安部門會同房產部門制定。

解釋:

穩定住所要求是住宅性質,商業性質酒店式公寓依舊不能落戶。

如果積分落戶:

不用買房,租房半年以上也可以,但是請去開證明,公安部門要認可你的所出租的房子。只不過,租房是沒有積分的。比如你是碩士。

如果戶籍准入:

比如親屬間投靠,那麼租私人住房不可以,購買、自建、繼承、受贈住宅產權房、備案的租賃住房(單位居住權房)可以。

父母是集體戶口,孩子能落戶嗎?

根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細則

對夫妻雙方均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應當要求其將戶口遷至合法固定住所後,再辦理子女出生登記;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隨父或者母單位集體戶口申報出生登記,並隨父或者母戶口遷出時一併遷。

集體戶口孩子怎麼上學?

集體戶口並不能進入集體戶所在區域的好小學,而是要區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