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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請注意!這些行為將被拉進拖欠工資“黑名單”!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對拖欠工資違法失信用人單位的懲戒,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快來看看,有什麼亮點!

什麼是黑名單?

《辦法》所稱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是指違反國家工資支付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存在本辦法第五條所列拖欠工資情形的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責任人。

《辦法》第五條是這麼規定的

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查處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按照管轄許可權將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一)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

(二)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

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併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想知道黑名單上有誰,這樣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拖欠工資“黑名單”資訊通過部門門戶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等予以公示。

被納入黑名單,有這些後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拖欠工資“黑名單”資訊納入當地和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由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准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