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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微博宣佈戀情背後:摧毀的不止是頂級流量,還有“卓偉們”

自2014年後回國以來,鹿晗和他的人氣就像是坐上了雲霄風車,

一路飆高。可身處風向難辨的“遊樂場”,明星公佈戀情這件事可謂是牽一髮而動全身,饒是人氣爆棚的鹿晗,也不例外。

“女友”與“女友粉”不可兼得,

鹿晗商業價值面臨衰退危機?

“鹿晗還沒娶關,你們為什麼要取關?”

從電影《我是證人》、《重返20 歲》的嶄露頭角,到《盜墓筆記》、《長城》、《擺渡人》的炙手可熱,鹿晗所飾演角色多是沒有情侶對手戲的稚嫩少年形象,《擇天記》雖然與娜紮有對手戲,

但因娜紮有張翰,因此並不影響鹿晗的少年感。

綜藝方面,在《奔跑吧兄弟》、《我去上學啦》、《約吧大明星》中,鹿晗以更加飽滿的形象,使得人設塑造地更為立體,粉絲好感度和知名度進一步擴大,對其自身商業價值的提升也不言而喻。

除了圍觀群眾,對偶像最上心的就要數這些女友粉了,

而這次戀情的公佈,也是對鹿晗人氣的一次考驗。至少現在看來,“女友們”的反應並不樂觀。

那麼,粉絲究竟對明星的商業價值有多大的影響?

根據《2017中國名人商業價值榜》顯示,鹿晗名列第五,僅次於範冰冰、成龍、周傑倫和黃曉明。在《2017明星代言回報價值榜》中,鹿晗更是高居榜首。

從百度地圖、Ofo小黃車,從麥當勞、味可滋到肯德基、可口可樂,從蘭蔻、歐舒丹到一葉子、Originals,

從Puma到Adidas,從佳能相機、Sony耳機、聯想小新筆記本到vivo x20手機,從高端品牌卡地亞到LV,鹿晗的身影覆蓋了衣食住行用,連帶美妝配飾和電子產品。

如此強大的商業價值離不開其爆棚的人氣,在百度百科上甚至有一則詞條名曰“鹿晗效應”,影響力可見一斑。而在如今粉絲經濟橫行的年代,以鹿晗為代表的流量型藝人的商業價值與人氣即粉絲是完全綁定在一起的。

據粉絲截圖,

鹿晗公佈戀情後粉絲一度掉粉26萬。雖然此刻的鹿晗坐擁4124萬粉,但通過新粉列表不難看出,這些新來的恐怕多是“僵屍粉”。

除了脫粉,陪伴鹿晗最久,擁有43萬粉絲的個站朝鹿,在鹿晗公佈戀情後,其站長在小號中進行了最後的告別,疑似脫飯。看來,

掉的是真愛粉,漲的卻是僵屍粉。

粉絲的數量以及消費能力無疑是衡量明星商業價值的一項重要指標。偶像與歌手、演員最大的不同是,他們販賣的是夢想,是幻想。非單身的偶像無法繼續滿足粉絲們的幻想,所以會導致部分粉絲在偶像脫單後選擇脫粉,這也是人之常情。

而脫粉、粉轉路人、粉轉黑,無論哪一種情況都會對明星帶來實質性傷害。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粉絲們的種種反應勢必會對鹿晗的商業價值帶來一定的影響。脫單後的鹿晗,還需且行且珍惜。

從“隱婚”到“自爆”,

中國明星為何愈發“大膽”?

今年可謂是娛樂圈的愛情收穫之年。

這兩年,國內明星的“自爆”行為不勝枚舉。這在以前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以往很少會有明星,尤其是男明星公佈自己的戀情,大膽的明星往往落得個被“雪藏”的下場,因此,隱婚人士一大堆,像我們熟悉的成龍、劉德華、阿Sa、鄭中基、鐘漢良等等……可為什麼,如今越來越多的藝人選擇主動曝光戀情,而經紀公司不阻止呢?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日韓。中國偶像和日韓偶像有本質性的區別,日韓有明確的偶像界限和規範,而中國沒有。

在日韓,偶像、歌手、演員是不同的身份,要想作為偶像出道,既需要很長的預備期,又要面臨著隨時被取代、被後浪掀翻的危機,更需要有一定的認知和自我規範。他們的一言一行都要考慮自己的衣食父母——粉絲。

在國內,所有的偶像都是演員歌手、綜藝人等身份多重的混合,放眼市場,更是存在頂級流量明星多,而頂級經紀公司少的局面。像鹿晗這樣的流量明星,紅起來完全是靠粉絲,而不是經紀公司,因此其經紀公司掌控力自然一般。且國內流量明星大多掌握了大量的財富和話語權,因此地位會相對較高一些,也更自由一些。

僅就鹿晗而言,在網路公佈的《2017年中國名人收入榜單》中,鹿晗以1.8億收入位居第二。而在去年的中國90後富豪排行榜,鹿晗身價便已達到2.7億。

如果說日韓國家的經濟產業鏈掌握在頂級經紀公司手裡,那麼國內的經濟產業鏈無疑掌握在頂級明星手裡。

尤其是隨著當下市場對明星IP的哄抬,使得粉絲對偶像的崇拜越發極端,這種商業機制雖然強化了粉絲經濟的黏性,但粉絲對偶像的過度依賴和付出並不見得是件好事。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互聯網不只是一種簡單的技術,它為人們提供了感知世界的新管道。尼爾·波茲曼在《娛樂至死》中闡述了“媒介即隱喻”這一理論命題,對媒介的文化力量進行了獨特的揭示,指出了媒介具有強大暗示力,能夠影響現實、定義乃至重構世界。

越來越多的明星選擇公佈戀情,除了得益于大眾愈加寬容的接受力之外,明星“自爆”也是對自身人氣的一種認證或博弈。吸粉還是掉粉?成敗在此一舉,就看粉絲怎麼去看待,怎麼去愛了。

從此,就真的再也沒有中間商賺差價了。

(本文為娛樂獨角獸原創獨家稿件,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這也是人之常情。

而脫粉、粉轉路人、粉轉黑,無論哪一種情況都會對明星帶來實質性傷害。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粉絲們的種種反應勢必會對鹿晗的商業價值帶來一定的影響。脫單後的鹿晗,還需且行且珍惜。

從“隱婚”到“自爆”,

中國明星為何愈發“大膽”?

今年可謂是娛樂圈的愛情收穫之年。

這兩年,國內明星的“自爆”行為不勝枚舉。這在以前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以往很少會有明星,尤其是男明星公佈自己的戀情,大膽的明星往往落得個被“雪藏”的下場,因此,隱婚人士一大堆,像我們熟悉的成龍、劉德華、阿Sa、鄭中基、鐘漢良等等……可為什麼,如今越來越多的藝人選擇主動曝光戀情,而經紀公司不阻止呢?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日韓。中國偶像和日韓偶像有本質性的區別,日韓有明確的偶像界限和規範,而中國沒有。

在日韓,偶像、歌手、演員是不同的身份,要想作為偶像出道,既需要很長的預備期,又要面臨著隨時被取代、被後浪掀翻的危機,更需要有一定的認知和自我規範。他們的一言一行都要考慮自己的衣食父母——粉絲。

在國內,所有的偶像都是演員歌手、綜藝人等身份多重的混合,放眼市場,更是存在頂級流量明星多,而頂級經紀公司少的局面。像鹿晗這樣的流量明星,紅起來完全是靠粉絲,而不是經紀公司,因此其經紀公司掌控力自然一般。且國內流量明星大多掌握了大量的財富和話語權,因此地位會相對較高一些,也更自由一些。

僅就鹿晗而言,在網路公佈的《2017年中國名人收入榜單》中,鹿晗以1.8億收入位居第二。而在去年的中國90後富豪排行榜,鹿晗身價便已達到2.7億。

如果說日韓國家的經濟產業鏈掌握在頂級經紀公司手裡,那麼國內的經濟產業鏈無疑掌握在頂級明星手裡。

尤其是隨著當下市場對明星IP的哄抬,使得粉絲對偶像的崇拜越發極端,這種商業機制雖然強化了粉絲經濟的黏性,但粉絲對偶像的過度依賴和付出並不見得是件好事。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互聯網不只是一種簡單的技術,它為人們提供了感知世界的新管道。尼爾·波茲曼在《娛樂至死》中闡述了“媒介即隱喻”這一理論命題,對媒介的文化力量進行了獨特的揭示,指出了媒介具有強大暗示力,能夠影響現實、定義乃至重構世界。

越來越多的明星選擇公佈戀情,除了得益于大眾愈加寬容的接受力之外,明星“自爆”也是對自身人氣的一種認證或博弈。吸粉還是掉粉?成敗在此一舉,就看粉絲怎麼去看待,怎麼去愛了。

從此,就真的再也沒有中間商賺差價了。

(本文為娛樂獨角獸原創獨家稿件,未經授權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