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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給我買了套房子價值60萬,給我一張卡,我報警把老公告上法庭

老公是標準的鳳凰男,剛結婚時,他家可以用家徒四壁來形容,

除了簡單必備的傢俱外,什麼都沒有,他哥結婚時,簡直就不可思議,連身上像樣的西裝都是給別人借的,嫂子家條件也差,兩人就和老人擠在兩間屋子裡住。

老公不像他哥哥那樣老實巴交的,他身上有股衝勁,我又偏偏被他這樣的氣質吸引。我家裡的條件還可以,我又是我爸媽的獨生女兒,他們阻止不了我們的婚姻,但也不想讓我受委屈,就出錢為我們在城裡買了一套房子。

後來,我爸媽找關係給老公介紹生意夥伴,把能有的人脈資源都用上了。老公也很爭氣,為人處事在這幾年的鍛煉下,圓滑了不少。

掙錢有利也有弊,老公回家的時間越來越晚。我平常都是一個人帶著孩子就睡著了。有時半夜回來,吵醒我和孩子,

我說他兩句,他說,那他以後就不回來了。我沒辦法,知道他還是忌憚我爸媽的,就讓我爸媽打電話給他,讓他回來。

爸媽的話,還是起作用的,可沒過一個月,他又開始這樣了。還警告我不讓我使這麼下三濫的手段。我氣得在家以淚洗面,做夢也沒想到變成這個樣子。

不久,老公就說,我們離婚吧,我已經不愛你了。我買了一套房子給你,還你爸媽當初的人情,這張卡裡還有十萬,給你和孩子的生活費。

我跟蹤老公,發現老公在外面和一個女人同居,我報警,並把老公告上法庭。可他哥整天打電話來讓我撤訴,說給我那麼多錢,我無情無義。其實我想挽留他啊。我難道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