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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公佈戀情後,你變成“單身狗”了嗎?

據不完全統計,大約有3900萬個少女集體失戀,重回單身狗的生活,連鹹魚上轉手的鹿晗周邊也一下子多起來。

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為什麼單身的人不叫單身貓,單身鳥或者其他。

這是因為狗對人的依賴度,被關愛的心理比任何動物都要大。換句話說,狗在上萬年的馴化過程中,已經喪失了自己獨立的性格,那些沒有自己主張的物種,生來就是要做奴隸的。

哪兒像貓,整個世界都是喵星人的

說到人類最好的朋友,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就是狗。

從物理距離來說,狗也許是離人類最近的動物,但基因上卻並不是這樣。黑猩猩才是現存生物中與人類最接近的物種,高相似度的基因也體現在了智商上,黑猩猩可以用一些簡單的工具進行一些工作。

但是,高智商的黑猩猩,在一件事上卻遠不如狗,

“看人臉色”。

研究者們曾經做過一個實驗,在房間中放幾個一模一樣的盒子,把食物藏在其中一個,並給出一定的線索,讓實驗動物去尋找食物。狗可以根據人的肢體動作和眼神判斷出正確位置。甚至當實驗人員故意走向錯誤的地點,只用眼睛盯著正確的位置時,狗依然可以找到。

然而,在社交能力之外,狗卻並沒有表現出其他過人之處。它們既無法通過人的行為軌跡判斷食物位置,

也無法利用邏輯推理,通過自己之前的搜索來作出判斷。它們精通的大部分技巧,都與人的溝通型行為密不可分。

這也造成狗把討好人當成自己的目標,從而一生都在察言觀色的戰戰兢兢之中,這樣的生活沒有自我,沒有樂趣,也不Cool。

為什麼狗這麼擅長看人眼色?最容易想到的假設是,狗在跟人類共同生活的過程中,漸漸學習到了這些“交往”技巧。但這個假設很快被新的實驗否定了,因為即便是處於幼年期的狗,也能讀懂主人是開心還是生氣。

最終的結論指向了“馴化”,在人類馴化狗的過程中,通過種群篩選施加特定的壓力,讓狗具備了一定了社會認知和溝通交流能力。

在人類對動物產生需求的同時,

一些動物也開始偶發性地跟人類的生活發生聯繫。狗被公認為是從灰狼馴化而來,最初,一批跟人類相對比較友好的灰狼被人類打獵之後的”殘羹剩飯”吸引過來。而人類又恰巧發現這種動物還有別的用途,比如看家和輔助打獵。

長此以往,人類開始逐步挑選一些溫順的幼崽作為寵物,這種跟人類距離更近的狼也就獲得了比同伴們更多的生存機會,“親人性”的基因也就得以傳承。

當人類跟狼有了更加直接的互動之後,文化層面的馴化也開始發生,那些最初只是無意識被被選中作為寵物的幼狼,隨著社會性的增強,攻擊性也在減弱,而這些改變都在基因層面被紀錄和傳遞下來。

就像《狼圖騰》裡寫道,狗起初是具備狼性的,後來“背叛了”狼群而被人類馴化。於是那些甘於平庸的狼收起了狂傲,忍受被束縛和規則的麻痹,可憐,也可悲。

馴化本質上是一個不斷進行人工選擇的過程。毫無疑問,狗是被人類馴化的最徹底的動物之一。

狗能如此成功的被馴化,不僅歸功於後天的各種篩選和控制,和這個種族先天的習性也有脫不開的關係。

早在1865年,達爾文的表弟Francis Galton就列出了幾條條野生物種被馴化的條件,如:可以適應不同的環境;不需要過多的照料;對人類有用等等

其中“渴望舒適的環境”和“容易被控制”讓這個種群具備生而為奴的特徵。

與馴服不同,馴化則直接從基因層改變了動物的生存方式,而這種影響也註定不再是個體的,而是通過遺傳,對整個群體產生徹底的改變。

誠然,一方面確實因為人類的強大,但另一方面,沒有反抗,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只貪圖安逸和享樂,自然會淪為沒有自由的工具。

其實為了巴結人類,狗也很努力,《自然》雜誌刊發表的一項研究表明,和其他肉食動物相比,狗進化出一些獨特基因,這些基因可以讓狗更好地把澱粉分解成糖分再消化掉。

但比起那些“狗腿”的事,不甘屈服的個性才更令人尊重。比如一隻叫Shrek的綿羊,因為抗拒剃毛這件事,千方百計地成功越獄,重回大自然,無拘無束地生活了6年才再次被抓。

它這一舉動不但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也成為紐西蘭的傳奇,甚至死後也專門在博物館樹立雕像來紀念。

這個世界永遠不缺少順從的皮囊,只有自由真實、獨一無二的你,才叫Cool!

Cool&Sexy as SoulSense

“親人性”的基因也就得以傳承。

當人類跟狼有了更加直接的互動之後,文化層面的馴化也開始發生,那些最初只是無意識被被選中作為寵物的幼狼,隨著社會性的增強,攻擊性也在減弱,而這些改變都在基因層面被紀錄和傳遞下來。

就像《狼圖騰》裡寫道,狗起初是具備狼性的,後來“背叛了”狼群而被人類馴化。於是那些甘於平庸的狼收起了狂傲,忍受被束縛和規則的麻痹,可憐,也可悲。

馴化本質上是一個不斷進行人工選擇的過程。毫無疑問,狗是被人類馴化的最徹底的動物之一。

狗能如此成功的被馴化,不僅歸功於後天的各種篩選和控制,和這個種族先天的習性也有脫不開的關係。

早在1865年,達爾文的表弟Francis Galton就列出了幾條條野生物種被馴化的條件,如:可以適應不同的環境;不需要過多的照料;對人類有用等等

其中“渴望舒適的環境”和“容易被控制”讓這個種群具備生而為奴的特徵。

與馴服不同,馴化則直接從基因層改變了動物的生存方式,而這種影響也註定不再是個體的,而是通過遺傳,對整個群體產生徹底的改變。

誠然,一方面確實因為人類的強大,但另一方面,沒有反抗,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只貪圖安逸和享樂,自然會淪為沒有自由的工具。

其實為了巴結人類,狗也很努力,《自然》雜誌刊發表的一項研究表明,和其他肉食動物相比,狗進化出一些獨特基因,這些基因可以讓狗更好地把澱粉分解成糖分再消化掉。

但比起那些“狗腿”的事,不甘屈服的個性才更令人尊重。比如一隻叫Shrek的綿羊,因為抗拒剃毛這件事,千方百計地成功越獄,重回大自然,無拘無束地生活了6年才再次被抓。

它這一舉動不但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也成為紐西蘭的傳奇,甚至死後也專門在博物館樹立雕像來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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