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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丨法官為您總結5種銀行卡盜刷情況,自己的“錢袋子”要捂好了!

對於銀行卡持卡人來說

最恐怖的經歷

莫過於銀行卡明明在身上

卻不停接到交易提醒短信

如何防範銀行卡盜刷

捂好自己的“錢袋子”?

今天就跟案件哥一起看看

法院審理的一些銀行卡盜刷案件

竟然是這5種銀行卡盜刷情況

你一定要注意了!

陷入“提額陷阱”洩露銀行卡資訊

一天,吳先生接到了這樣一通電話:

“您好,我是某某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因您的信用狀況良好,本行可以為您提升信用卡額度……”

此時的吳先生正在計畫出國旅遊,

原本就打算向銀行申請臨時提升額度,沒想到“銀行”居然主動聯繫了。

但吳先生還是留了個心眼,先電話口頭同意提升額度,如果提額成功就說明這真的是信用卡中心的來電,提額失敗大不了就拉黑電話,想來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一天后,吳先生就收到了額度提升成功的消息。當天下午,“銀行客服”再次來電,詢問吳某是否還需要提升額度,吳某欣然同意。

“銀行客服”又稱,由於吳先生短期內多次提額,需要提供動態口令密碼、卡片有效期、卡背面後三位元數位等資訊。

這一次,吳先生等來的不再是提額成功短信,而是信用卡被盜刷的消息,原本7.5萬元的額度也只剩下2000元。吳先生這才恍然大悟,先前接到的“客服”電話其實是詐騙電話,第一次的提額成功也只是引他上鉤的誘餌。

吳先生認為,這些消費記錄並不是由自己的消費行為產生的,因此拒絕還款,直至帳單逾期十個月後,銀行將其列入了征信黑名單。吳先生便將銀行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其不承擔還款責任,並撤銷其在個人征信系統中不良信用記錄。

庭審中,法院查明銀行在轉帳結算過程中,對該筆轉帳是否為持卡人本人所為已盡到了應盡的審查義務。

此外,原告自身疏于防範,主動將動態口令、卡片有效期、卡背三位元數等資訊洩露,原告也沒有提交其他證據證明銀行卡資訊洩漏是因被告銀行原因而發生。因此,法院認為被告銀行在網銀轉帳過程中不存在過錯,且不存在其他違約行為,原告吳某應當承擔相應的還款責任,遂駁回了吳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信用卡提升額度操作較為簡單,

持卡人可以自己向發卡銀行申請,發卡銀行根據信用卡使用情況審批是否同意。現在網路虛擬技術發達,不法分子可以將來電號碼模仿成一個銀行的客戶熱線號碼顯示出來,儲戶不要輕易相信這類號碼就是銀行來電,更不要輕易透露自己的信用卡卡號、卡片有效期、卡背面三位元數位驗證碼和手機驗證碼等資訊。

工資卡未開通短信提醒多次被刷

2017年5月下旬,王女士在路邊的ATM機上查詢自己的銀行卡餘額時,意外發現卡內餘額大量減少,其隨後立即趕往開戶銀行仔細查詢,發現該卡當月竟然在深圳、香港、柬埔寨吳哥窟等地被分多次、多筆取現、消費達10萬餘元。

王女士一下傻眼了,這張銀行借記卡是她在2006年開戶辦理的工資卡,這麼多年卡一直在自己的身邊並無丟失,也沒有洩漏過密碼,更無委託他人或轉借給他人取款,這卡裡的10萬元怎麼會在一個月內就被盜刷一空?!王女士隨後向派出所報警,並在與銀行交涉無果後起訴到法院,要求銀行承擔責任,歸還盜刷的10萬餘元,並支付相應利息損失。

法院審理時發現,2017年5月23日王女士曾在單位附近的ATM機取款1000元,庭審中王女士和銀行均認可此次操作為其本人所為。為證實在5月期間原告一直正常上班,並未離境,王女士特向法院提交了勞動合同和考勤記錄。

但銀行認為,不應由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銀行卡交易必須滿足2個要素,即銀行卡與密碼,密碼資訊是無法隨卡讀取的,即便王女士的銀行卡資訊可能被複製導致盜刷,但她也必然存在洩漏密碼的過失,我們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銀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在銀行卡異常交易糾紛案件中,判斷髮卡人是否承擔責任的主要依據是是否存在偽卡交易。從王女士所持的銀行卡交易時間上判斷該卡被複製的可能性大,能夠認定深圳及境外等地的取款交易系偽卡交易。借記卡交易完成必須依賴正確的交易密碼是不爭的事實,但密碼洩露存在多種可能性,並非密碼洩露情況均可以當然歸責於持卡人,銀行主張王女士負有洩露密碼的過失但並未能夠舉證證明,法院最終判決支持了王女士的賠償請求。

法官提醒

多年前開戶的銀行借記卡大部分為磁條卡,由於磁條資訊有固定的格式,容易被複製,是銀行卡頻遭盜刷的原因之一。為防止磁條卡被複製,現在各大銀行都改為發行晶片卡。但為保萬無一失,持卡人一定要通過正當的途徑辦理銀行卡,進行刷卡消費時,也要注意密碼的保密工作,做到“卡不離手,碼不外泄”。

網購“退款”發來釣魚網站

網購退款、銀行卡盜刷,這兩個看似毫無關聯的概念,居然讓邱女士蒙受了一筆不小的損失。

邱女士網購入手了一條夏涼被,正當邱女士等待收貨時,接到了一個自稱“賣家”的電話:

“賣家”

由於“賣家”在電話裡已經詳細核實了該筆訂單的下單時間、下單金額、收貨人、收貨位址等資訊,邱女士完全肯定了來電內容的真實性,認為只是賣家庫存不夠導致無法交易。

由於“賣家”聲稱訂單異常,不能按常規方式退款,邱女士便按照電話內容的指示,添加了“賣家”提供的QQ,並打開了對方發來的“退款網頁”。照著網頁指示登陸後,邱女士便收到一條來自銀行的動態密令短信,她沒多想就輸入了驗證碼。結果,邱女士沒能等來退款成功的消息,而是陸續收到了3條銀行卡消費記錄,共計被盜刷2.8萬元。

法官提醒

如今個人資訊洩露現象越來越嚴重,消費者在接到類似自稱“賣家”的電話後,應先與賣家溝通核實是否為賣家本人,不要輕信電話內容。此外,消費者要提高對釣魚網站的認知程度,只在正確的官方網站上輸入相關資訊和口令,對動態密令、支付密碼、信用卡後4位元號碼和卡背面的三位元碼等個人資訊,都要做好保護工作,一定不要隨意點開不明連結。

使用手機移動POS機也有盜刷風險

一天晚上,正準備就寢的老陳被這樣一條短信提示驚得睡意全無。

明明銀行卡就在身邊,也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的取款密碼,怎麼6萬多元就從自己的帳面上飛走了?

原來,老陳住在一個小縣城,由於當地水電煤氣等生活繳費還無法使用支付寶代扣功能,需要每隔兩月前往相關部門當場繳費,十分麻煩。這時,一款手機移動POS機在小城裡流行了起來。這種手機刷卡器僅一張卡片的四分之一大小,厚度與一般手機相同,只需要連接智慧手機,就可以形成一個移動的POS機,直接刷卡便可完成支付交易。老陳購得這種移動POS機,果然足不出戶就可以繳納水電煤氣費用了。

可好景不長,在老陳使用過兩次手機刷卡支付後,銀行卡就被盜刷了。老陳多次排查,被盜的銀行卡除了在手機移動POS機上使用過以外,從未在其他地方有過消費行為,便將發卡銀行和移動POS機生產商訴至法院。

法官提醒

手機移動POS機就像外接在手機上的讀卡器,因其體積小,易攜帶,不少商戶和個人都通過手機刷卡的方式完成查詢、轉帳、繳費等功能。但本案中的移動POS機結構簡易、資訊保密和防盜措施不完善,導致客戶資訊洩露。因此,消費者在進行消費和支付的過程中,應在官方授權的正規POS機上進行,或通過正規電子支付方式(支付寶、微信支付)進行支付。

手機APP內消費綁定銀行卡遭盜刷

現如今各類手遊層出不窮,為了提升等級、強化裝備,不少玩家都有在遊戲內消費的經歷,玩家小楊卻因一次充值損失了8000餘元。

法官提醒

各類手機APP都存在調用許可權過多的現象,不法分子調用許可權獲取使用者個人資訊已經司空見慣。手機用戶在安裝APP的時候,對彈出的“分享定位”、“匹配通訊錄”等提示消息往往不以為意,全都開放授權,導致的地理位置、通訊錄、短信等資料被隨意讀取,加大了安全隱患。廣大手機使用者在使用手機軟體時一定要通過官方途徑下載,謹慎合理授權,不要隨意綁定銀行卡。

綜上,如何防範銀行卡盜刷,捂好自己的“錢袋子”?你需要:

儘快至銀行櫃面更換晶片卡;

合理控制卡內活期存款金額;

出境遊後儘快更改銀行卡密碼;

不隨意點開短信、微信或其他社交軟體中的不明連結;

不向他人透露“動態密碼”、卡校驗碼(即信用卡背面簽名欄上列印的最後三位元數位)、銀行卡密碼等敏感資訊;

關注銀行通知短信,如非本人操作開通的互聯網業務,及時聯繫開戶行。

2017年5月下旬,王女士在路邊的ATM機上查詢自己的銀行卡餘額時,意外發現卡內餘額大量減少,其隨後立即趕往開戶銀行仔細查詢,發現該卡當月竟然在深圳、香港、柬埔寨吳哥窟等地被分多次、多筆取現、消費達10萬餘元。

王女士一下傻眼了,這張銀行借記卡是她在2006年開戶辦理的工資卡,這麼多年卡一直在自己的身邊並無丟失,也沒有洩漏過密碼,更無委託他人或轉借給他人取款,這卡裡的10萬元怎麼會在一個月內就被盜刷一空?!王女士隨後向派出所報警,並在與銀行交涉無果後起訴到法院,要求銀行承擔責任,歸還盜刷的10萬餘元,並支付相應利息損失。

法院審理時發現,2017年5月23日王女士曾在單位附近的ATM機取款1000元,庭審中王女士和銀行均認可此次操作為其本人所為。為證實在5月期間原告一直正常上班,並未離境,王女士特向法院提交了勞動合同和考勤記錄。

但銀行認為,不應由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銀行卡交易必須滿足2個要素,即銀行卡與密碼,密碼資訊是無法隨卡讀取的,即便王女士的銀行卡資訊可能被複製導致盜刷,但她也必然存在洩漏密碼的過失,我們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銀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在銀行卡異常交易糾紛案件中,判斷髮卡人是否承擔責任的主要依據是是否存在偽卡交易。從王女士所持的銀行卡交易時間上判斷該卡被複製的可能性大,能夠認定深圳及境外等地的取款交易系偽卡交易。借記卡交易完成必須依賴正確的交易密碼是不爭的事實,但密碼洩露存在多種可能性,並非密碼洩露情況均可以當然歸責於持卡人,銀行主張王女士負有洩露密碼的過失但並未能夠舉證證明,法院最終判決支持了王女士的賠償請求。

法官提醒

多年前開戶的銀行借記卡大部分為磁條卡,由於磁條資訊有固定的格式,容易被複製,是銀行卡頻遭盜刷的原因之一。為防止磁條卡被複製,現在各大銀行都改為發行晶片卡。但為保萬無一失,持卡人一定要通過正當的途徑辦理銀行卡,進行刷卡消費時,也要注意密碼的保密工作,做到“卡不離手,碼不外泄”。

網購“退款”發來釣魚網站

網購退款、銀行卡盜刷,這兩個看似毫無關聯的概念,居然讓邱女士蒙受了一筆不小的損失。

邱女士網購入手了一條夏涼被,正當邱女士等待收貨時,接到了一個自稱“賣家”的電話:

“賣家”

由於“賣家”在電話裡已經詳細核實了該筆訂單的下單時間、下單金額、收貨人、收貨位址等資訊,邱女士完全肯定了來電內容的真實性,認為只是賣家庫存不夠導致無法交易。

由於“賣家”聲稱訂單異常,不能按常規方式退款,邱女士便按照電話內容的指示,添加了“賣家”提供的QQ,並打開了對方發來的“退款網頁”。照著網頁指示登陸後,邱女士便收到一條來自銀行的動態密令短信,她沒多想就輸入了驗證碼。結果,邱女士沒能等來退款成功的消息,而是陸續收到了3條銀行卡消費記錄,共計被盜刷2.8萬元。

法官提醒

如今個人資訊洩露現象越來越嚴重,消費者在接到類似自稱“賣家”的電話後,應先與賣家溝通核實是否為賣家本人,不要輕信電話內容。此外,消費者要提高對釣魚網站的認知程度,只在正確的官方網站上輸入相關資訊和口令,對動態密令、支付密碼、信用卡後4位元號碼和卡背面的三位元碼等個人資訊,都要做好保護工作,一定不要隨意點開不明連結。

使用手機移動POS機也有盜刷風險

一天晚上,正準備就寢的老陳被這樣一條短信提示驚得睡意全無。

明明銀行卡就在身邊,也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的取款密碼,怎麼6萬多元就從自己的帳面上飛走了?

原來,老陳住在一個小縣城,由於當地水電煤氣等生活繳費還無法使用支付寶代扣功能,需要每隔兩月前往相關部門當場繳費,十分麻煩。這時,一款手機移動POS機在小城裡流行了起來。這種手機刷卡器僅一張卡片的四分之一大小,厚度與一般手機相同,只需要連接智慧手機,就可以形成一個移動的POS機,直接刷卡便可完成支付交易。老陳購得這種移動POS機,果然足不出戶就可以繳納水電煤氣費用了。

可好景不長,在老陳使用過兩次手機刷卡支付後,銀行卡就被盜刷了。老陳多次排查,被盜的銀行卡除了在手機移動POS機上使用過以外,從未在其他地方有過消費行為,便將發卡銀行和移動POS機生產商訴至法院。

法官提醒

手機移動POS機就像外接在手機上的讀卡器,因其體積小,易攜帶,不少商戶和個人都通過手機刷卡的方式完成查詢、轉帳、繳費等功能。但本案中的移動POS機結構簡易、資訊保密和防盜措施不完善,導致客戶資訊洩露。因此,消費者在進行消費和支付的過程中,應在官方授權的正規POS機上進行,或通過正規電子支付方式(支付寶、微信支付)進行支付。

手機APP內消費綁定銀行卡遭盜刷

現如今各類手遊層出不窮,為了提升等級、強化裝備,不少玩家都有在遊戲內消費的經歷,玩家小楊卻因一次充值損失了8000餘元。

法官提醒

各類手機APP都存在調用許可權過多的現象,不法分子調用許可權獲取使用者個人資訊已經司空見慣。手機用戶在安裝APP的時候,對彈出的“分享定位”、“匹配通訊錄”等提示消息往往不以為意,全都開放授權,導致的地理位置、通訊錄、短信等資料被隨意讀取,加大了安全隱患。廣大手機使用者在使用手機軟體時一定要通過官方途徑下載,謹慎合理授權,不要隨意綁定銀行卡。

綜上,如何防範銀行卡盜刷,捂好自己的“錢袋子”?你需要:

儘快至銀行櫃面更換晶片卡;

合理控制卡內活期存款金額;

出境遊後儘快更改銀行卡密碼;

不隨意點開短信、微信或其他社交軟體中的不明連結;

不向他人透露“動態密碼”、卡校驗碼(即信用卡背面簽名欄上列印的最後三位元數位)、銀行卡密碼等敏感資訊;

關注銀行通知短信,如非本人操作開通的互聯網業務,及時聯繫開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