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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教師職稱明確六項改革

教師由於其工作的特殊性一直受到大家方方面面的關注,

尤其是中小學教師職稱的評定。因為職稱工資在教師工資組成中佔有很大的比重,這也是教師之間工資差異的主要原因,要知道一位高級職稱的教師工資要比兩位甚至是三位初級職稱的教師工資之和還要高上許多,這個差異使得教師們爭先恐後的評職稱而非致力於教學研究。

眾所周知,職稱的初始是用來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水準和工作能力的標誌,

是對於專業技術人員能力的一種肯定。而在企業中,特別是銷售崗位,優秀員工和普通員工收入之間一定會有差異。那麼作為鑒別員工能力的標準,擁有高級職稱的人員獲得相應的報酬,就沒有任何毛病。

有很多人提出取消教師職稱制度才是上策,但是目前沒有更好的衡量教師實力的制度,所以教師職稱評定改革一定要結合現實情況,取消職稱的情況是不會出現的。

今年,人社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提出了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①師德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② 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

③要加大對一線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的傾斜力度,

評審通過的正高級教師中,擔任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30%。

④推動部屬高校附屬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入軌。

⑤ 嚴格落實退休人員不得評職稱的規定。

⑥嚴厲查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總之,小編始終認為,

職稱本身沒有毛病的。至於職稱改革必定會仔細考量,未來無論是否取消職稱評定,教師始終是教育事業的一線工作者,這一點是不會改變的。

文/雲南中公教育(ynoff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