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交通事故糾紛有了新途徑!西寧仲裁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工作站成立
西寧網路電視臺訊10月10日,西寧仲裁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工作站在西寧交警支隊一大隊事故中隊掛牌並開展試點工作,今後將在全市逐步推行。以仲裁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在現實社會中,雖然一些輕微交通事故可以通過快速理賠的方式處理,
今年,在全市上下全面落實"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深入貫徹"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據瞭解,運用仲裁方式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與法院訴訟相比,具有簡便快捷、一裁終局、公平公正、收費低廉的特點,同時亦具有法律強制力,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過仲裁方式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及時作出調解或裁決,
今後市民遇到以下五種交通事故糾紛可提交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工作站進行仲裁調解
l、經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並調解成功,但當事人擔心對方反悔或餘款難以付清的;
2、經交警調解後未達成協議的,自願轉交調解工作站繼續調解事故糾紛的;
3、雙方當事人已自行協商達成協議,自願申請仲裁確認的;
4、事故雙方當事人自願直接選擇仲裁調解的;
5、外地司機在當地發生交通肇事,經文警部門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急於解決事故糾紛的。
今後市民遇到以下五種交通事故糾紛可提交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工作站進行仲裁調解
l、經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並調解成功,但當事人擔心對方反悔或餘款難以付清的;
2、經交警調解後未達成協議的,自願轉交調解工作站繼續調解事故糾紛的;
3、雙方當事人已自行協商達成協議,自願申請仲裁確認的;
4、事故雙方當事人自願直接選擇仲裁調解的;
5、外地司機在當地發生交通肇事,經文警部門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急於解決事故糾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