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男子把這種東西無償介紹朋友 結果獲刑7年

資料圖

“你知道哪裡能買毒☆禁☆品嗎?”

“我知道啊,我替你介紹唄。

得知好友想買毒☆禁☆品,台州的張某某非但沒有阻止,反而替人“搭橋牽線”起來。如今,“好心人”張某某也付出了沉重代價的——近日,法院以犯販賣毒☆禁☆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8000元。直到收到判決書的那一刻,張某某仍覺得自己很冤,“我沒有收到任何好處,之所以這樣做完全是為了幫助朋友,沒有想到自己會犯罪。”介紹毒源也算販毒?今天,開化檢察院發佈此案。

1994年出生的被告人張某某是開化縣音坑鄉某村人,

2011年、2015年分別因搶劫罪、詐騙罪被法院判刑。2017年2月,開化縣檢察院公訴科在辦理被告人覃某某涉嫌販賣毒☆禁☆品罪時,發現該案中證人張某某也涉嫌販賣毒☆禁☆品罪,便依法進行調查取證。

開化縣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某某予以追訴,法院最終以被告人張某某販賣毒☆禁☆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8000元。

在本案中,被告人張某某明知他人購進大量的冰毒系出於販賣的目的,

仍然為了朋友義氣幫忙聯繫毒源並最終促成毒☆禁☆品交易成功,其行為對該筆犯罪事實的發生起到居中且不可或缺的作用,完全符合該司法解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