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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傳秘方獲國家專利號,宿遷一對母子自製“雲南黑藥”!

(速新聞記者 王國康 通訊員 趙聽) 取得了國家專利是件可喜的事,

可泗洪這對母子以為有了專利就能自製藥品了,結果攤上事了。近日,泗洪縣法院判決這對母子有罪。

王某、劉某兩人系母子關係,早在2007年7月11日他們所生產、銷售的藥品被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予一種消炎藥物的發明專利,真是件了不起的事,可是後來怎麼就攤上事了?原來,在2010年至2015年間,這對母子在未取得國家藥品生產批准的情況下,利用其祖傳配方在自己家中非法生產藥品,

取名“雲南某黑藥”,並以每瓶50元或60元的價格非法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4800元。

“王某、劉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兩個被告所生產、銷售的藥品雖然被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予發明專利,但是其生產、銷售藥品未獲得藥品生產銷售許可,應屬於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即使該藥品具有一定的療效,也只能作為法定量刑情節,而並非違法阻卻事由,其行為依然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告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採納。最終,法院分別判處王某、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