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的彈藥,為啥要銷毀?專家:給士兵射擊代價更大
關於軍隊彈藥過期銷毀問題,很多人不解,為什麼一定要到超出保質期才想著銷毀?快到保質期就給士兵們打靶用完不是更好嗎? 另外不造這麼多彈藥可以嗎?肯定是不可以的。
舉個簡單例子,現在和平年代為什麼要造核武器?這不僅可以彰顯國力,讓其他國家不可侵犯,另外也是為防止戰爭爆發後不會很被動的挨打。當然一定基數的武器彈藥是部隊必須儲存的。
然而這是和平年代,強國與強國之間,想要打起仗來何其困難,
然而銷毀過期彈藥成了讓人頭痛的事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有專家提出建議:減少軍費開支,關閉部分軍工廠,不過這個專家說的話,很快被老百姓的唾沫淹沒了。
想想當年,大清朝時期由於慈禧的貪污軍款,
目前我國銷毀的大部分是五六十年代的彈藥,那個時候中國產的輕武器彈藥數以億記,甚至還有二戰時期的東西。
彈藥方面的專家說:“由於這些彈藥放到現在性能很不穩定,發射使用是很危險的。而且一支正常的槍最多只能打幾千發子彈,為了消耗子彈把槍支廢掉的話,
世界上不同的國家處理彈藥的方法都不一樣,比如美國採用的是將過期彈藥集中填埋之後再引爆。中國自然也有一套完整的流程來處理過期子彈。
首先,處理這些過期彈藥是非常危險的工作,一般銷毀地點會選在深山老林裡,
雖然有負責這項工作的專業人員,即便是經過訓練,掌握相關知識,但是他們還是冒著巨大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