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州區檢察院召開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動會
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檢察院召開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動會
按照區委和市院關於對“不作為不擔當專項治理工作”的相關要求,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十分重視,
會上,檢察長陳振興同志強調,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元,充分認識本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意義,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節,扎實推進工作的持續開展,要將不作為不擔當專項治理工作、忠誠教育計畫和檢察工作三者有機結合起來,
—— 不作為不擔當的14種情形 ——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不力,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到位,本地本部門本單位或者分管領域在較短時間內連續出現違紀違法問題的。
●法治觀念淡薄,不依法辦事,不按法定程式決策,或者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抓作風建設不力,本地本部門本單位或者分管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比較突出的。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履行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不力、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或惡劣影響的。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營私舞弊,本地本部門本單位或者分管領域用人上不正之風比較突出的。
●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導致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
●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教育管理不嚴、約束不力,
●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因工作失職,致使本地本部門本系統或者本單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監督不力,在其職責範圍內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案件,
●在行政活動中濫用職權,強令、授意實施違法行政行為,或者不作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導致事態惡化,造成惡劣影響的。
●其他給國家利益、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等失職行為的。
責編 | 小漁
圖片 | 來自網路
出品 | 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