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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7名中管幹部被開除黨籍 中紀委首提“陽奉陰違”

人民網

“反腐敗力度有所減弱,這是無稽之談。”針對社會上一些質疑聲音,兩會期間,監察部部長楊曉渡在“部長通道”上正面回應。

今年以來“打虎”力度究竟如何?一組數字可做最好的說明。記者發現,在剛剛過去的2017年第一季度,已有虞海燕等5名中管幹部被審查;黃興國等7名中管幹部被開除黨籍;因嚴重失職失責,2名省部級官員還被罕見問責,遭受“斷崖式”的降級處分。

抓住關鍵少數,才能引領最大多數。已經施行5個月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將主要領導幹部列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明確重點監督其政治立場、執行黨的決議、選人用人,廉潔自律等情況。

毫無疑問,反腐敗工作將保持高壓態勢持續下去。正如楊曉渡在兩會期間所言,“可能在重要崗位上繼續提拔的‘老虎’,監察部會以更關注、更堅決的態度採取措施。”

新增5名被審查中管幹部 多是本系統“老人”

公開消息顯示,在2017年第一季度,有5名中管幹部被中紀委通報“正接受組織審查”。

他們分別是虞海燕、王銀成、李文科、陳旭和孫懷山。

現年55歲的虞海燕,此前已擔任甘肅省委常委近5年。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1月6日,中央巡視組對甘肅展開“回頭看”。他是繼王瑉、王陽、蘇宏章、楊魯豫等人之後,又一位在“回頭看”期間落馬的省部級官員。

1982年即加入保險業的王銀成,落馬前擔任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

2012年,他還登上福布斯中文版“2012年中國最佳CEO”榜單,是當時唯一上榜的中國金融企業領導人。

李文科從2012年初起連任兩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此前歷任遼寧省農業廳廳長,營口市委副書記、市長,鐵嶺市委書記等職。李文科也是繼王陽、鄭玉焯之後,2016年3月至今第三位被查的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3月1日傍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年屆65歲的陳旭,1979年起在上海市司法機關工作。2008年2月至2016年1月,陳旭在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一職上任職8年時間。

次日,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港澳臺僑委員會主任孫懷山涉嫌嚴重違紀的消息在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曝出。孫懷山長年在全國政協工作,歷任全國政協辦公廳正局級幹部,十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以及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等職。

2016年12月初,他還以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委員會主任的身份在上海出席公開活動。

7名中管幹部被開除黨籍 中紀委首提“陽奉陰違”

在過去的3個月,中紀委完成對黃興國、吳天君、張文雄、夏興華、尹海林、楊東平、李嘉等7名中管幹部嚴重違紀問題的立案審查,並對外通報審查結果。

情況顯示,黃興國、吳天君、張文雄、楊東平及李嘉5人存在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其中,十八屆中央委員,天津市原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廣東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書記李嘉的違紀情形較為突出,中紀委指二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

2016年10月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指出,堅決糾正和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等行為。記者注意到,這是十八大以來,“陽奉陰違”一詞首次在中紀委對中管幹部立案審查通報中出現。

在違反組織紀律方面,黃興國、李嘉及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張文雄存在違規選拔任用幹部的情形;張文雄及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夏興華“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李嘉則篡改本人檔案並向組織提供虛假說明。

上述7人均存在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黃興國、張文雄、李嘉及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天君,交通銀行黨委委員、首席風險官楊東平的親屬也牽涉其中。夏興華和天津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尹海林還曾“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住房,謀取私利”。

目前,黃興國、吳天君、張文雄、楊東平和李嘉5人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移送至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夏興華按主任科員確定退休待遇;尹海林受到行政撤職處分,被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因嚴重失職失責 2名省部級官員被罕見問責

2月8日傍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因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

通報指出,二人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決定給予李立國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給予竇玉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前退休。二人還被終止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

公開履歷顯示,李立國和竇玉沛均在民政部工作多年。李立國2003年從西藏調入民政部,2010年起擔任民政部部長。在被問責前,竇玉沛已在民政部工作35年,歷任安置司副司長、社會事務司司長、辦公廳主任等職,2006年1月起擔任民政部副部長。

2016年7月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問責方式包括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以及紀律處分。從李、竇二人情況看,既被追究了紀律責任,同時也被調整了職務,屬於多種問責方式合併使用的情況。

新華社發表的文章指出,因管黨治黨不力,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被問責,受到“斷崖式”的降級處分,這在黨的十八大之前是十分罕見的。抓主體責任、抓監督責任,就是抓“關鍵少數”的責任擔當。

問責已成為管黨治黨利器。黨中央先後嚴肅查處了山西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衡陽、南充和遼寧拉票賄選案,並對相關領導幹部進行嚴肅問責。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刊文透露,僅2016年,全國就有990個單位黨組織和1.7萬名黨員領導幹部被問責。

今年初,中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鄭振成表示,下一步,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加大問責力度,以強力問責倒逼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

2016年10月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指出,堅決糾正和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等行為。記者注意到,這是十八大以來,“陽奉陰違”一詞首次在中紀委對中管幹部立案審查通報中出現。

在違反組織紀律方面,黃興國、李嘉及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張文雄存在違規選拔任用幹部的情形;張文雄及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夏興華“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李嘉則篡改本人檔案並向組織提供虛假說明。

上述7人均存在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黃興國、張文雄、李嘉及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天君,交通銀行黨委委員、首席風險官楊東平的親屬也牽涉其中。夏興華和天津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尹海林還曾“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住房,謀取私利”。

目前,黃興國、吳天君、張文雄、楊東平和李嘉5人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移送至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夏興華按主任科員確定退休待遇;尹海林受到行政撤職處分,被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因嚴重失職失責 2名省部級官員被罕見問責

2月8日傍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因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

通報指出,二人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決定給予李立國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給予竇玉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前退休。二人還被終止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

公開履歷顯示,李立國和竇玉沛均在民政部工作多年。李立國2003年從西藏調入民政部,2010年起擔任民政部部長。在被問責前,竇玉沛已在民政部工作35年,歷任安置司副司長、社會事務司司長、辦公廳主任等職,2006年1月起擔任民政部副部長。

2016年7月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問責方式包括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以及紀律處分。從李、竇二人情況看,既被追究了紀律責任,同時也被調整了職務,屬於多種問責方式合併使用的情況。

新華社發表的文章指出,因管黨治黨不力,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被問責,受到“斷崖式”的降級處分,這在黨的十八大之前是十分罕見的。抓主體責任、抓監督責任,就是抓“關鍵少數”的責任擔當。

問責已成為管黨治黨利器。黨中央先後嚴肅查處了山西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衡陽、南充和遼寧拉票賄選案,並對相關領導幹部進行嚴肅問責。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刊文透露,僅2016年,全國就有990個單位黨組織和1.7萬名黨員領導幹部被問責。

今年初,中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鄭振成表示,下一步,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加大問責力度,以強力問責倒逼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