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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哪些人可以不用自己繳費

一、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80元。

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180元。現在征繳的是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執行的還是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仍處於全省最低水準。

二、困難人群參保繳費給予全額資助

為了減輕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負擔,全面落實資助困難群眾參保政策,對下列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資助: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城鄉特困供養人員;

3、低保對象;

4、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

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資助,確保將所有在冊的困難人員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做到不落一戶、不漏一人全部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