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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要開始啦!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3月2日印發《2017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3月底廣西將啟動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報名時間為2017 年 4 月 5 日 9:00 至 4 月 10 日 17:30。

招聘範圍

招聘範圍為全區各市、縣(市、區)教育局主管的公辦中小 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以及特殊教育學校,下同)教師(不 含教學輔助教師),

不包括以上學校管理和工勤崗位人員。

招聘物件基本條件

資料圖。朱柳融 攝

(一)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並取得 《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但必須在面試資 格審核前取得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 格證明(注:由於教師資格證書一般在 7 月上中旬發放給考生, 如果個別考生未能在報考單位組織面試前拿到教師資格證書,但 已在教師資格認定所報教育局資格審核合格,可向認定所報教育 局申請先開具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的證明),否則招聘單位將 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二)招聘對象須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 體健康,所學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計畫一致。

(三)對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專業對口, 並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可免筆試。如確有需要,可由招聘單 位商主管部門增設篩選程式,篩選方式和結果公開。

(四)高層次、急需緊缺教師引進可按照桂人社發〔2011〕 155 號檔執行。

招聘程式

2017 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佈招聘信 息→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崗位 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和公示→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 複征志願與補充招聘→聘用”等環節開展。

(一)發佈招聘資訊(2017 年 3 月下旬)。自治區、市、縣(市、區)三級同時發佈招聘資訊,崗位要 求等招聘資訊由各市、縣(市、區)招聘主管部門自行負責解釋。 各設區市於 2017 年 3 月 27 日前將本轄區內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網址連結報廣西招生考試院。

自治區在教育廳公眾資訊網 ( http://www.gxedu.gov.cn/ )、廣西 招 生 考 試 網 ( www.gxeea.cn ) 、 廣 西 畢 業 生 就 業 網 ( http://www.gxbys.com/ ) 、 廣 西 人 事 考 試 網 —6— (http://www.gxpta.com.cn/)以及相關媒體上發佈。市、縣(市、 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相關網站和本地媒體上發佈本轄區內中 小學教師招聘資訊。

(二)網上報名(2017 年 4 月 18 日前完成)。

1.報名方式。

3.資格審查。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網上對 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需要現場審查的,由各市在招 聘公告中明確。資格審查工作於 2017 年 4 月 11 日 17:30 前完成。

4.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 (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統一支 付報考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 價費〔2010〕269 號檔的規定標準收費:報考費每人每科 50 元,不收取報名費。已繳報考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按准 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

資格審查通過的 應聘人員于 4 月 12 日 17:30 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 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 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於 1:3 的比例開考。未 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 會保障部門核准後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 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後,可於 4 月 17 日 9:00 至 17:30 期間改報其 他崗位。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 4 月 18 日 17:30 前 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後未通過資格審查 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一退費。

(三)筆試(2017 年 5 月 13 日)。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的筆試考務、考場編排、試卷領取、保 管回收等相關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具體承辦。

1.列印准考證。

2.筆試時間為 2017 年 5 月 13 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8—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 100 分。

3.成績查詢(2017 年 5 月下旬)。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 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 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4.評卷及成績發放(2017 年 5 月 31 日前)。

(四)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2017 年 7 月中旬完成)。面試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各市、縣(市、區)應按規定公佈 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報考 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畫與報考人員 1:3 的比例,從高 分到低分確定由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需要進行資格複審 的,應由應聘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並在面試前完成資格複審。 若有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本人自願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則應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時間節點由 各市、縣(市、區)自行確定並公告,以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開展。 免筆試的報考人員和參加筆試按 1:3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 共同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 心理素質、儀錶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 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採用結構化、 情景類比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面試工作 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2012〕79 號文執行。 3.面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佈。各市、縣(市、區)應提前 3 個工作日通知相關應聘人員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本次招聘 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面試成績由各市、 縣(市、區)自行公佈。

(五)考核(2017 年 7 月 20 日前)。

1.確定考核人員名單。面試結束後,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 績,按照招聘崗位計畫資料 1:1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 考核人員。總成績並列的人員可同時進入考核,也可通過加試方 式確定考核人員,具體方式由各市、縣(市、區)自行確定並在 公告中明確。

2.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 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 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

(六)體檢和公示(2017 年 7 月 25 日前完成)。

1.體檢。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轄 區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 執行。

2.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或體檢 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可以按面試成績 排名依次遞補。 3.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部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 7 個工作日。

(七)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2017 年 8 月 4 日)。公示期滿後,公佈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 考核、體檢和公示後,仍有空缺崗位的,各市可自行組織一次複 征志願與補充招聘。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開放“廣西中小學教師公 開招聘系統”,各市自行發佈複征志願補充招聘資訊,開展調劑 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八)複征志願與補充招聘。(2017 年 8 月上旬)。

1.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 2017 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 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 對口,並已取得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 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 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並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 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 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定 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有關時間節點。①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8 月 4 日)。 ②複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8 月 7 日 9:00 至 8 月 8 日 17:30 分)。 —11— ③資格審查(8 月 10 日前完成,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 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④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 環節,由各市自行組織完成。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的 標準條件設置,參照“六、招聘程式”的第“(四)、(五)、(六)” 條執行。

3.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後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 崗位,自治區不再統一組織二次補充招聘,由各設區市根據情況 自行組織二次補充招聘。

(九)辦理聘用手續(2017 年 8 月下旬完成)。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各市、 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本市規定和流程辦理增 人和聘用手續。應聘人員一經錄用,不得再參加 2017 年廣西中 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各市、縣(市、區)人力資 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設專門的綠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確保聘 用人員按時到崗任教。

經費保障

報名系統維護、筆試命題、制卷、評卷等經費由廣西招生考 試院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費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其他 經費(含補充招聘工作所需經費)由各市、縣(市、區)保障。 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付。

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資訊公開、過程 —12— 公開、結果公開,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 監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 應當真實、準確,並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 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 績無效的處理。

(三)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 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 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 應當回避。

(四)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 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 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對有違反下列規定情 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 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 與作弊的。 3.故意洩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3.資格審查。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網上對 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需要現場審查的,由各市在招 聘公告中明確。資格審查工作於 2017 年 4 月 11 日 17:30 前完成。

4.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 (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統一支 付報考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 價費〔2010〕269 號檔的規定標準收費:報考費每人每科 50 元,不收取報名費。已繳報考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按准 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

資格審查通過的 應聘人員于 4 月 12 日 17:30 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 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 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於 1:3 的比例開考。未 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 會保障部門核准後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 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後,可於 4 月 17 日 9:00 至 17:30 期間改報其 他崗位。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 4 月 18 日 17:30 前 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後未通過資格審查 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一退費。

(三)筆試(2017 年 5 月 13 日)。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的筆試考務、考場編排、試卷領取、保 管回收等相關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具體承辦。

1.列印准考證。

2.筆試時間為 2017 年 5 月 13 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8—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 100 分。

3.成績查詢(2017 年 5 月下旬)。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 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 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4.評卷及成績發放(2017 年 5 月 31 日前)。

(四)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2017 年 7 月中旬完成)。面試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各市、縣(市、區)應按規定公佈 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報考 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畫與報考人員 1:3 的比例,從高 分到低分確定由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需要進行資格複審 的,應由應聘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並在面試前完成資格複審。 若有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本人自願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則應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時間節點由 各市、縣(市、區)自行確定並公告,以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開展。 免筆試的報考人員和參加筆試按 1:3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 共同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 心理素質、儀錶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 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採用結構化、 情景類比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面試工作 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2012〕79 號文執行。 3.面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佈。各市、縣(市、區)應提前 3 個工作日通知相關應聘人員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本次招聘 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面試成績由各市、 縣(市、區)自行公佈。

(五)考核(2017 年 7 月 20 日前)。

1.確定考核人員名單。面試結束後,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 績,按照招聘崗位計畫資料 1:1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 考核人員。總成績並列的人員可同時進入考核,也可通過加試方 式確定考核人員,具體方式由各市、縣(市、區)自行確定並在 公告中明確。

2.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 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 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

(六)體檢和公示(2017 年 7 月 25 日前完成)。

1.體檢。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轄 區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 執行。

2.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或體檢 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可以按面試成績 排名依次遞補。 3.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部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 7 個工作日。

(七)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2017 年 8 月 4 日)。公示期滿後,公佈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 考核、體檢和公示後,仍有空缺崗位的,各市可自行組織一次複 征志願與補充招聘。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開放“廣西中小學教師公 開招聘系統”,各市自行發佈複征志願補充招聘資訊,開展調劑 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八)複征志願與補充招聘。(2017 年 8 月上旬)。

1.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 2017 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 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 對口,並已取得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 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 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並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 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 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定 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有關時間節點。①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8 月 4 日)。 ②複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8 月 7 日 9:00 至 8 月 8 日 17:30 分)。 —11— ③資格審查(8 月 10 日前完成,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 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④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 環節,由各市自行組織完成。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的 標準條件設置,參照“六、招聘程式”的第“(四)、(五)、(六)” 條執行。

3.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後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 崗位,自治區不再統一組織二次補充招聘,由各設區市根據情況 自行組織二次補充招聘。

(九)辦理聘用手續(2017 年 8 月下旬完成)。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各市、 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本市規定和流程辦理增 人和聘用手續。應聘人員一經錄用,不得再參加 2017 年廣西中 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各市、縣(市、區)人力資 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設專門的綠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確保聘 用人員按時到崗任教。

經費保障

報名系統維護、筆試命題、制卷、評卷等經費由廣西招生考 試院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費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其他 經費(含補充招聘工作所需經費)由各市、縣(市、區)保障。 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付。

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資訊公開、過程 —12— 公開、結果公開,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 監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 應當真實、準確,並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 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 績無效的處理。

(三)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 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 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 應當回避。

(四)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 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 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對有違反下列規定情 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 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 與作弊的。 3.故意洩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